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的指示、決議、決定,對全鎮的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2.由縣委、縣政府授權承擔區域內所轄鄉鎮經濟社會發展的協調工作,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3.制定和實施鎮黨委工作計畫,負責縣委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和督促檢查,負責區域內各鄉鎮金融、教育、衛生等各項相關工作的協調。
4.研究、討論本鎮經濟發展戰略、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年度計畫和長遠規劃。
5.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政權建設,推行黨務公開工作,做好黨員發展工作,建設好村級領導班子,抓好本鎮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6.負責本鎮黨的組織、宣傳統戰、民族宗教、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廉政建設、機構編制等工作。
7.做好本鎮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教育、培養、考核、獎懲、目標管理等工作,並向上級黨組織推薦幹部。
8.協調派駐鄉鎮的機構及區域內的衛生、事業單位圍繞中心工作做好配合、協作、服務工作。
9.負責本鎮目標責任制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10.負責本鎮的群團、信訪、政法和民兵工作,負責抓好本鎮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1.協調鎮黨委與各方面的工作關係,領導鎮人大主席團、政府和群團工作。
12.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職能職責:負責黨政綜合協調、協助鎮領導負責機關工作規範化建設管理、承辦目標管理責任制和年度考核工作;抓好機關安全保衛、公共事務及行政後勤等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統計、信息工作;協助鎮黨委、政府領導處理日常工作。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職能職責:負責基層黨建指導檢查工作,具體指導協調督促做好基層組織設定、發展黨員、黨員隊伍建設、黨內統計、黨費收繳、黨組織關係轉接、黨務公開、基層組織活動場所建設、黨內激勵關懷幫扶、黨建示範點創建、軟弱渙散黨組織整頓轉化等工作。
(三)經濟發展和鄉村振興辦公室(掛村鎮規劃建設辦公室、生態環境辦公室牌子)職能職責:負責牽頭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負責制訂並實施經濟發展規劃,統籌經濟協調發展;負責制訂實施全鎮農業、工業、第三產業發展規劃,貫徹落實強農惠農政策措施,統籌產業發展布局和結構調整工作;負責申報、實施和監督全鎮各類建設項目;負責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大氣污染防治、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及生態示範創建,負責全域無垃圾集中治理;負責全鎮國民經濟和社會產業綜合統計等工作,協調與經濟發展相關的其他工作。
(四)社會事務辦公室(掛禁毒防艾和衛生健康辦公室牌子)職能職責:負責本鎮轄區內的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組織相關人員開展針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戒毒知識輔導,教育、勸誡,掌握轄區內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總體情況,做好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的登記和檔案管理工作,完成上級戒毒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負責轄區內愛滋病防治各項工作;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宣傳諮詢服務,育齡夫婦避孕節育、優生優育和保健技術服務,負責做好計畫生育四項手術服務及隨訪和避孕藥具發放、計生統計等工作。
(五)社會治理辦公室(掛民眾工作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牌子)職能職責:負責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開展普法宣傳工作,維護農村社會穩定;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統籌協調開展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森林和草原防滅火、水旱災害防治、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等工作;負責落實應急管理、安全生產、農村道路建設管護等方面的相關責任。
(六)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職能職責: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綜合協調全鎮轄區內的生態環境、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及派駐機構的綜合執法;負責村鎮規劃、殯葬管理、衛生監督、安全生產、勞動監察等方面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
(七)財政工作辦公室職能職責:負責政府財政預決算、資金管理、國有資產監管、財政項目、惠農資金管理、會計報表、政府經費管理工作。
(八)便民服務中心職能職責: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便民服務中心規章制度、管理辦法;承擔進駐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提供便民服務政策諮詢,協調受理、辦理和代理各類服務事項;開展醫保、養老及其他農村社會保險、困難人員生活保障、五保供養、孤殘救助等社會保障服務工作。
(九)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職能職責:負責農技、畜牧、農機、林業、水利、電力、氣象、農村能源、商貿流通、通信等技術服務工作,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農業新技術、新品種、新機具,開展植物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預測、預報、防治和處置農作物、林木草原病蟲害農業災害;負責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疫情上報和處置;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無害化處理,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畜牧投入品及生鮮乳監管、畜產品監測;負責畜牧獸醫技術培訓、技術推廣、良種繁育、試驗示範、動物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承擔農產品質量、農業機械安全監測服務等工作;承擔農村“三變”、承包地、宅基地等改革服務工作,參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承擔鄉村振興、高質量發展等服務工作。
(十)宣傳文化服務中心職能職責:負責農村文化市場培育、“農家書屋”等鄉村文化建設,負責文物保護、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和旅遊服務工作。
(十一)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掛農民工服務中心牌子)職能職責:負責農民工就業、培訓、維權、司法援助的相關服務工作;負責返鄉農民工創新創業以及相關扶持政策的宣傳;負責留守兒童、婦女、老人的關愛服務;指導村農民工服務站工作。
辦公時間
0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