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制定貫徹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以及同級黨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重大措施。
(二)討論和決定本地區
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改革事項、重大民生保障等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
(三)討論和決定本地區黨的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審議通過重要黨內法規或者
規範性檔案。
(四)決定召開同級黨代表大會或者
黨代表會議,並對提議事項先行審議、提出意見。
(五)聽取和審議常委會工作報告或者專項工作報告。
(六)選舉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通過同級黨的
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
(七)決定遞補黨委委員;批准辭去或者決定免去黨委委員、
候補委員;決定改組或者解散下一級黨組織;決定或者追認給予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撤銷黨內職務以上
黨紀處分。
(八)研究討論本地區行政區劃調整以及有關黨政群機構設立、變更和撤銷方案。
(九)對常委會提請決定的事項或者應當由全會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工作原則
(二)堅持
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認真踐行黨的宗旨和民眾路線。
(三)堅持解放思想、
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結合本地區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
(四)堅持
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地方委員會領導集體活力和黨的團結統一。
(五)堅持黨要管黨、
從嚴治黨,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六)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依據黨章和其他
黨內法規履職盡責。
人事任免
2018年10月9日,河南省許昌市委召開全市領導幹部會議,傳達省委關於許昌市委主要領導職務調整的決定:胡五嶽同志任中共許昌市委書記。
2021年7月3日,許昌市召開全市領導幹部會議,宣布省委決定:史根治同志任許昌市委書記,不再擔任市政府市長職務。胡五嶽同志不再擔任許昌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劉濤同志任許昌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2021年7月3日,平頂山市召開全市領導幹部會議,宣布省委決定:趙文峰同志任平頂山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2021年7月5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劉濤同志為許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
2021年7月15日,許昌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任職宣布大會舉行。省軍區政委徐元鴻宣布任職通知並頒發任命書,市委書記史根治任許昌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2021年9月28日,中國共產黨許昌市第八屆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選舉產生了中國共產黨許昌市第八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書記、副書記。
史根治當選為許昌市委書記,劉濤、馬正蘭當選為許昌市委副書記。
新當選的市委常委是(按姓氏筆畫為序排列):馬正蘭、王自合、王志宏、方婷(女,回族)、盧希望、史根治、劉濤、李海峰、張慶一、黃旭東(回族)。
市委領導
書記
史根治:中共許昌市委書記、許昌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副書記
市委常委
盧希望:中共許昌市委常委,許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張慶一:中共許昌市委常委,許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湯超:中共許昌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市政協黨組副書記;
王如廠:中共許昌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員會主任;
機構設定
許昌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許昌市委辦公室、許昌市委組織部、許昌市委宣傳部、許昌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許昌市委政法委員會、許昌市委政策研究室、許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許昌市直機關工作委員會。
辦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