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制定貫徹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以及同級黨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重大措施。
(二)討論和決定本地區
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改革事項、重大民生保障等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
(三)討論和決定本地區黨的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審議通過重要黨內法規或者
規範性檔案。
(四)決定召開同級黨代表大會或者
黨代表會議,並對提議事項先行審議、提出意見。
(五)聽取和審議常委會工作報告或者專項工作報告。
(六)選舉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通過同級黨的
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
(七)決定遞補黨委委員;批准辭去或者決定免去黨委委員、
候補委員;決定改組或者解散下一級黨組織;決定或者追認給予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撤銷黨內職務以上
黨紀處分。
(八)研究討論本地區行政區劃調整以及有關黨政群機構設立、變更和撤銷方案。
(九)對常委會提請決定的事項或者應當由全會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工作原則
(二)堅持
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認真踐行黨的宗旨和民眾路線。
(三)堅持解放思想、
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結合本地區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
(四)堅持
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地方委員會領導集體活力和黨的團結統一。
(五)堅持黨要管黨、
從嚴治黨,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六)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依據黨章和其他
黨內法規履職盡責。
選舉任免
2022年2月19日,中國共產黨菏澤市第十四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舉行,選舉產生了中共菏澤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書記、副書記。
張新文當選為中國共產黨菏澤市第十四屆委員會書記。
張倫、李春英(女)當選為中國共產黨菏澤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副書記。
張新文、張倫、李春英(女)、李茂楠、王宏、王軍、臧偉、聶元科、張磊、周生宏、王昌華當選為中國共產黨菏澤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市委領導
書記
副書記
李春英(女):中共菏澤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
市委常委
趙永強:中共菏澤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王軍:中共菏澤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周生宏:中共菏澤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宣傳部部長;
王昌華:中共菏澤市委常委,菏澤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計畫生育協會會長,市紅十字會會長。
辦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