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政府各項決策部署,以及本級黨員代表大會(黨員大會)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
(二)討論和決定本鎮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以及鄉村振興中的重大問題。需由鎮政權機關或者集體經濟組織決定的重要事項,經鎮黨委研究討論後,由鎮政權機關或者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作出決定。
(三)領導鎮政權機關,群團組織和其他各類組織,加強指導和規範,支持和保證這些機關和組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職責。
(四)加強黨的建設。堅持全面從嚴治黨,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全面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等工作。不斷強化自身建設和村黨組織建設,以及其他隸屬鎮黨委的黨組織建設,抓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幹部和其他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五)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對幹部的教育、培訓、選拔、考核和監督工作。協助管理上級有關部門駐鎮單位的幹部。做好人才服務和引進工作。
(六)統籌區域發展。落實關於轄區發展的重大決策,制定轄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公共服務設施布局;負責鄉村振興工作,做好民生保障、扶貧開發、民族宗教等工作,推動轄區經濟社會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
(七)強化基層治理。負責本轄區社會治理,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快推進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指導村委會建設,健全自治平台,組織民眾和單位參與村委會建設和管理。負責統籌協調轄區內依法授權或委託授權的行政執法工作。
(八)最佳化公共服務。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組織實施並最佳化教育、衛生健康、文化、民政、社會保障、退役軍人事務等各項公共服務。
(九)負責轄區範圍內的應急管理、社會穩定、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負責轄區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
四川省阿壩州茂縣土門鎮建設村
辦事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保密、績效管理、後勤保障、綜合協調等機關日常事務性工作,承擔鎮人大主席團日常工作事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等工作;完成鎮黨委和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掛群團工作辦公室牌子)。 負責意識形態、基層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宣傳、統戰、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群團、黨史、地方志等工作;完成鎮黨委和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維護穩定和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綜合治理、民眾工作、平安建設、信訪穩定、社會治安、矛盾糾紛化解、禁毒整治等工作;組織開展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工作,做好預防、教育等工作;負責統籌管理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制止違法行為並移送違法線索,接受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和行業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完成鎮黨委和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經濟發展和鄉村振興辦公室(掛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扶貧開發辦公室牌子)。負責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工作;承擔促進經濟發展,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促進農民增收等職責;負責扶貧開發工作;履行鎮政府綜合統計和農村經濟統計職能,指導村級統計工作:負責統籌協調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有關工作;負責擬訂全鎮鄉村振興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農村經濟發展、農業生產和農田基本建設;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轄區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負責推動鄉風文明建設;負責宣傳貫徹規劃、村鎮建設、農房建設管理等方面政策法規,組織編制鎮(村)規劃及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土地空間、鎮村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產業發展、新村聚集點建設等項目的選址、用地等工作;完成鎮黨委和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社會事務辦公室。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社會發展規劃,負責教育、衛生健康、社會保障、武裝、民政優撫、基層政權建設、社會救助、科技、文化、體育、慈善、退役軍人等社會事務的行政管理工作;完成鎮黨委和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生態環境和應急管理辦公室(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關於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政策法規,擬訂並組織落實鎮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負責生態環境保護、河(湖)長制、森林(草原)資源管理、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負責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及“五大行動”相關工作;協助做好區城內環境監測和環境保護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工作,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宣傳貫徹安全生產和消防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落實安全生產和消防監管責任,健全並嚴格執行本轄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推進鎮安全生產監管規範化建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督促問題整改,消除事故隱患;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完成鎮黨委和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財經審查工作辦公室。負責貫徹上級財經各項政策,嚴格執行財政法規和財經制度;負責管理、審查鎮行政事業單位各類資金、財政預決算、財務會計工作:指導、管理、審查村級財務和集體資產;指導、審查鎮村其他經濟組織資金;負責組織和管理鎮財政收入和支出,編制並執行年度預決算;負責組織實施鎮內部審計工作;完成鎮黨委和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簡介
張曉東:茂縣土門鎮黨委書記
趙 旭:茂縣土門鎮黨委副書記
事業機構
(一)便民服務中心(掛退役軍人服務中心、農民工服務中心牌子)。為土門鎮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鎮社會保障、民政、退役軍人服務等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公共服務工作:負責農村人力資源管理、職業農民建設、城鄉居民就業、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等服務工作;負責農民工各類政策宣傳、輸出、培訓、維權、回引及返鄉創業服務等工作:負責農村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空巢老人的關愛服務工作:接受縣政務服務管理機構和相關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承擔鎮審批服務便民化服務工作:承擔鎮黨委機關、鎮人民政府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經濟發展服務中心。為土門鎮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開展農村土地流轉指導服務、農產品行銷服務、農村財務審計服務、政策諮詢服務和民營經濟服務;加強農經工作宣傳,為開展服務工作營造良好氛圍;牽頭負責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統籌推進鄉村振興的服務工作;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扶貧開發方針政策,統籌推進鎮扶貧開發服務工作;負責項目開發建設和扶貧項目開發建設、扶貧開發統計監測、扶貧政策宣傳等服務工作;承擔農村公路建設、房屋建設等服務工作;承擔鎮黨委機關、鎮人民政府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 農業農村服務中心。 為土門鎮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農業、水利、農業機械、水產等基層農業技術推廣工作;承擔農作物病蟲害監測與防治、農田水利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畜牧獸醫等服務性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和協調轄區內的統計業務服務工作;承擔鎮黨委機關、鎮人民政府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為土門鎮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宣傳思想教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等工作;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加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健康文藝節目的宣傳,組織開展科普教育活動和民眾性的文化體育活動;做好文化、體育和廣播電視設施及圖書資料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蒐集整理民間文化藝術遺產,進行文物保護服務工作;承擔鎮黨委機關、鎮人民政府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時間
夏季周一至周五
8:30—12:00,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