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焦作市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

中國共產黨焦作市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是中國共產黨焦作市委員會主管統一戰線工作的職能部門,是黨委在統戰工作方面的參謀和助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市委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調查了解統一戰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宣傳統一戰線理論和重大方針、政策,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協調全市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
(二)聯繫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研究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和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落實中央、省委關於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為市委同民主黨派進行政治協商做好組織聯繫工作;建立完善黨外知識分子工作聯繫協作機制;支持和幫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幫助民主黨派改善工作、生活條件。
(三)調查研究、協調檢查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協助做好愛國宗教團體的組織建設;探索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內容和途徑,引導和幫助信教民眾發展經濟和改善生活。
(四)負責會商有關部門做好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政協委員和政協常委黨外侯選人推薦提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推薦、安排黨外代表人士擔任政府及政府職能部門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協助民主黨派市委、市工商聯做好乾部管理工作,指導並督促這些部門搞好領導班子和機關建設;協助有關部門管理縣級黨委統戰部長。
(五)負責建立健全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機制;培養、選拔、建立高素質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隊伍;引導和組織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參與考察調研、扶貧濟困、專業諮詢活動。
(六)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通過多種形式的活動加強與香港、澳門和海外工商界社團和各方面代表人士的聯繫;調查、研究並反映全市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物的情況,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團結、幫助、引導、教育工作;指導和協調國有企業統戰工作,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檢查有關統戰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
(七)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負責反映黨外知識分子的意見及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負責開展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
(九)加強統戰部門的自身建設,提高幹部的政治和業務素質,搞好乾部的培訓工作。
(十)指導各縣(市、區)的黨委統戰部門開展統戰工作;協調市直各有關部門及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統戰工作;受市委委託,領導市工商聯黨組,指導市工商聯工作。
(十一)受市委委託,負責中共焦作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焦作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部內外的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保證機關業務和行政工作的正常運轉;2.負責收集上報統一戰線信息;3.承擔會務、信訪、文電、檔案、機要、保密和督查工作;4.負責部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保衛、機關後勤和接待等行政事務工作;5.聯繫縣、區委統戰部。
(二)政研科
1.負責統一戰線政策的綜合性研究;2.協調、組織統戰部門和統一戰線成員單位的調研活動;3.承擔統戰工作重要檔案的起草;4.負責統一戰線工作網路輿情信息匯總及權威訊息發布。
(三)黨派工作科
1.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市委及民主黨派中有代表性的人物和工作骨幹,反映意見和建議;2.對堅持、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及民主黨派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意見;3.貫徹執行黨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4.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民主黨派政治協商、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各項措施;5.協調有關部門組織特約人員開展工作;6.協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和後備隊伍建設;7.負責聯繫中華職業教育社。
(四)民族宗教科
1.宣傳貫徹黨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協調民族、宗教工作;2.對民族、宗教工作進行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3.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宗教界人士的培養和愛國宗教團體的自身建設;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5.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問題;6.聯繫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工作。
(五)經濟聯絡科
1.負責聯繫香港、澳門、海外有關社團及其代表人士和出國留學人員;2.聯繫、指導、協調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及統戰系統和其他有關團體的海外統戰工作;3.負責海外聯誼會日常工作;4.負責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戰方針政策的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5.聯繫市工商聯和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做好團結、幫助、教育、引導工作;6.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開展光彩事業。
(六)幹部科
1.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擔任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培養、考察、推薦工作;2.負責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建設;3.負責黨外幹部和統戰幹部的培訓,聯繫社會主義學院的工作;4.協助各民主黨派市委、市工商聯進行幹部管理,負責部機關、台辦、僑聯、台聯及統一戰線成員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5.協助有關部門管理縣、區級黨委統戰部部長;6.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台辦、僑聯、台聯、工商聯等部門的市委管理幹部的推薦考察工作;7.負責部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8.收集管理黨外人士的檔案資料。
(七)黨外知識分子工作科
1.貫徹執行黨對無黨派人士、黨外知識分子工作的方針、政策;2.負責聯繫無黨派人士、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士,反映意見和建議;3.對無黨派人士工作進行調研並提出建議;4.調查了解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提出有關制定黨外知識分子政策的意見和建議,並督促檢查和落實情況;5.聯繫新社會階層及歸國留學人員中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士;6.負責科教文衛組織和國有大中型企業中黨外知識分子的統戰工作;7.負責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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