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制定貫徹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以及同級黨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重大措施。
(二)討論和決定本地區
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改革事項、重大民生保障等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
(三)討論和決定本地區黨的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審議通過重要黨內法規或者
規範性檔案。
(四)決定召開同級黨代表大會或者
黨代表會議,並對提議事項先行審議、提出意見。
(五)聽取和審議常委會工作報告或者專項工作報告。
(六)選舉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通過同級黨的
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
(七)決定遞補黨委委員;批准辭去或者決定免去黨委委員、
候補委員;決定改組或者解散下一級黨組織;決定或者追認給予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撤銷黨內職務以上
黨紀處分。
(八)研究討論本地區行政區劃調整以及有關黨政群機構設立、變更和撤銷方案。
(九)對常委會提請決定的事項或者應當由全會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工作原則
(二)堅持
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認真踐行黨的宗旨和民眾路線。
(三)堅持解放思想、
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結合本地區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
(四)堅持
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地方委員會領導集體活力和黨的團結統一。
(五)堅持黨要管黨、
從嚴治黨,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六)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依據黨章和其他
黨內法規履職盡責。
市委領導
書記
副書記
其它常委
劉子清:中共武漢市委常委、武漢經開區工委書記、
漢南區委書記;
曾晟:中共武漢市委常委、
市委秘書長、市委市直機關工委書記;
任免信息
第十四屆
第十三屆
2020年2月13日,中共中央決定:
王忠林同志任湖北省委委員、常委和武漢市委書記,
馬國強同志不再擔任湖北省委副書記、常委、委員和武漢市委書記職務。
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決定:
馬國強同志任武漢市委書記。
2018年3月20日,中共中央決定:
陳一新同志任中央政法委委員、
秘書長,不再擔任湖北省委副書記、常委、委員和武漢市委書記職務。
第十二屆
2017年1月3日,中共中央批准:
陳一新同志任湖北省委委員、常委、副書記和武漢市委書記。
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批准:
阮成發同志任雲南省委委員、常委、副書記,不再擔任湖北省委常委、委員和武漢市委書記職務。
第十一屆
2011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和湖北省委決定:
阮成發同志任湖北省委常委和武漢市委書記,
唐良智同志任武漢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楊松同志不再擔任武漢市委書記職務。
2008年3月31日,中共中央和湖北省委決定:
苗圩同志不再擔任湖北省委常委、委員和武漢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楊松同志任武漢市委書記。
第十屆
2005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決定:
苗圩同志任湖北省委常委、武漢市委書記,
陳訓秋同志不再擔任武漢市委書記職務。
2002年10月17日,中共中央決定:
陳訓秋同志任武漢市委書記;
羅清泉同志不再擔任武漢市委書記職務,另有任用。
第九屆
第八屆
1992年12月26日,中國共產黨武漢市第八屆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市委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13人,
錢運錄當選為市委書記,
趙寶江、李岩、
王守海、劉善璧、
何其雄當選為市委副書記。
市委機構
機構改革
根據湖北省委省政府批覆的
《武漢市機構改革方案》:
機構改革後,武漢市共設定黨政機構54個。其中,市委機構17個(
紀檢監察機關1個),其他計入機構限額的工作機關16個(設在相關部門的市委議事協調機構辦事機構不計入機構個數)。
機構設定
說明:中共武漢市委共設定機構17個,其中,紀檢監察機關1個、計入機構限額的工作機關16個(設在相關部門的市委議事協調機構辦事機構不計入機構個數)。其中:紀律檢查委員會與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組織部掛市公務員局、市招才局牌子;宣傳部掛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市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統一戰線工作部掛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牌子;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掛市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牌子;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掛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台灣工作辦公室掛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牌子;機要保密和檔案局掛市國家保密局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