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制定貫徹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以及同級黨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重大措施。
(四)決定召開同級黨代表大會或者黨代表會議,並對提議事項先行審議、提出意見。
(六)選舉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通過同級黨的
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
(七)決定遞補黨委委員;批准辭去或者決定免去黨委委員、
候補委員;決定改組或者解散下一級黨組織;決定或者追認給予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撤銷黨內職務以上黨紀處分。
(八)研究討論本地區行政區劃調整以及有關黨政群機構設立、變更和撤銷方案。
(九)對常委會提請決定的事項或者應當由全會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市委領導
書記
馬波(
土家族):中共樂山市委書記、樂山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副書記
陳光浩:中共樂山市委副書記,樂山市人民政府市長、黨組書記
市委常委
郭捷:中共樂山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市紅十字會會長(兼)
文春雷:中共樂山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校長(院長)
譚焰:中共樂山市委常委、市總工會主席、市直機關工委書記,峨邊彝族自治縣委書記
席代金:中共樂山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市政協黨組副書記
委員
候補委員
書記任免
第八屆
2021年11月12日,中國共產黨樂山市第八屆委員會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中國共產黨樂山市第八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書記、副書記。
中國共產黨樂山市第八屆委員會書記:馬波
中國共產黨樂山市第八屆委員會副書記:陳光浩、蔣剛
中國共產黨樂山市第八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馬波、陳光浩、蔣剛、廖全軍、王建華、陳強、賴俊、趙迎春、王雙全、郭捷、譚焰
第七屆
2021年4月15日,中共四川省委決定:
馬波同志任中共樂山市委委員、常委、書記,
彭琳同志不再擔任中共樂山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第六屆
2016年2月22日,中共四川省委決定:
彭琳同志任樂山市委委員、常委、書記,
唐堅同志不再擔任樂山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市委機構
機構改革
根據《樂山市機構改革方案》:機構改革後,樂山市共設定黨政機構49個。其中,黨委機構12個(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11個),政府工作部門37個。
機構設定
中共樂山市委機構設定表
【說明】:樂山市委設定紀檢監察機關1個,計入機構限額的工作機關11個(設在相關部門的市委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不計入機構限額)。其中,紀律檢查委員會與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辦公室掛市國家保密局、市密碼管理局、市檔案局牌子;組織部掛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市公務員局牌子;宣傳部掛市精神文明辦公室、市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對外宣傳辦公室(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市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牌子;統一戰線工作部掛市僑務辦公室、台灣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牌子。教育工作委員會與市教育局合署辦公,不計入機構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