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及黨代會的決議。在黨的委員會閉會期間,行使委員會職權,負責召集黨員代表大會及黨員大會,處理黨內日常事務。
2.討論決定本鎮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須由鎮政權機關或集體經濟組織決定的問題由鎮政權機關或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做出決定。
3.領導和指導鎮人大主席團的工作,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搞好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工作。
4.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濟制度,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村級組織發展集體經濟。
5.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支持和保障民眾自治組織依照法律及各自的章程獨立開展工作。
6.推進基層治理制度創新和能力建設,推進鄉村治理制度改革,完善村黨組織的領導和村級治理體制機制;加強鎮黨委自身建設和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
7.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開展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工作。
8.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對本鎮幹部的教育、培養、選拔、考核和監督工作。負責村、組幹部的選拔、培訓、考核、推薦和監督工作。
9.領導本鎮的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統一戰線、民族宗教和計畫生育等工作。
10. 做好人民武裝工作。
11.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承辦黨委、人大、政府、人民武裝等工作;負責機關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承擔機關內部綜合協調、文電會務、目標管理、檔案保密、印鑑管理、會務安排及機關事務管理等工作;承擔黨委、政府會議決定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承辦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基層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及宣傳、統戰和民族宗教、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村組織建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工青婦等群團工作;承辦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經濟發展和鄉村振興辦公室(掛村鎮規劃建設辦公室、生態環境辦公室牌子)。牽頭負責鄉村振興、新型城鎮化有關工作,負責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工礦商貿流通、招商引資、政府性投資項目、科技成果轉化、節能減排、統計、脫貧攻堅、村鎮規劃建設、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自然資源管理、生態環境治理、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污水處理等工作;承辦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社會事務辦公室(掛禁毒防艾和衛生健康辦公室牌子)。負責民政、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衛生健康、禁毒防艾、計畫生育、醫療保障、退役軍人等社會事務管理工作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辦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社會治理辦公室(掛民眾工作辦公室、應急辦公室牌子)。負責法治建設工作,制定並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劃和相關措施;承擔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轄區內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排查化解、突出治安秩序問題排查整治,動員組織民眾開展治安防控及平安建設等各項維穩工作;負責轄區內反邪教、社區矯正限養、禁放、安置幫教、流動人口管理等工作;負責轄區內重大活動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牽頭負責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地質災害防治、森林防火、重大突發事件的協調和應急處置工作;承辦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縣各部門在鄉鎮的延伸執法,履行鄉鎮政府法定行政執法職責;負責場鎮管理工作;承辦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財政工作辦公室。負責鄉鎮財政資金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村級財務監督管理等工作,指導村組集體經濟組織資產管理工作;承辦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便民服務中心(掛退役軍人服務站牌子)。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州縣有關便民服務的方針、政策;負責便民服務視窗管理、人員培訓等工作,受理對視窗及工作人員的投訴、舉報;負責整合最佳化公共服務和行政審批職責,承擔縣級部門下放、委託辦理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提供“一站式”綜合服務;組建和管理鎮、村(社區)便民服務體系,健全綜合性便民服務平台,推進便民服務向村(社區)延伸;負責退役軍人服務相關工作;承辦上級和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州縣有關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農業農村服務體系建設,為農村合作經濟健康發展提供保障服務;提供農產品供銷、農產品安全技術服務等工作;負責畜禽疫情監測預防;負責水利相關服務工作;承擔農業技術推廣,開展涉農技術培訓;負責重點產業發展相關服務工作;負責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承擔農林牧水等涉農服務工作;承辦上級和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宣傳文化服務中心。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州縣有關宣傳文化的方針、政策;負責宣傳、文化、旅遊、教育、體育等公共服務工作;承擔新時代文明實踐等服務工作;負責集鎮管理相關服務工作;承辦上級和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掛農民工服務中心)。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州縣有關就業和社會保障的方針、政策;負責提供公共就業服務、醫療保障、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服務工作;負責勞動關係協調、勞動者權益維護、城鄉居民社會保障服務工作;負責農民工輸出、培訓、維權、回引及返鄉創業服務等工作;承辦上級和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簡介
黨委書記 張 飛
主持鎮黨委全面工作。主管黨建、意識形態及宣傳、黨風廉政建設、幹部人事、重大項目協調工作。
黨委副書記、鎮長 李發庭
主持鎮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財稅、國資、審計工作。
黨委副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 陳 羽
協助書記工作;分管黨建、組織、機構編制、幹部、人才、教育、體育、科技、宣傳、意識形態、深化改革、機要、保密、檔案、史志、群團、目標績效管理等工作。對接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目標績效管理辦、縣委編辦、縣精神文明辦、縣社科聯、縣教育體育科技局、縣史志辦、縣檔案局、縣總工會、團縣委。分管宣傳文化服務中心、黨建工作辦公室。聯繫滿銀溝鎮中心校、毛椿樹村。
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統戰委員 胡德寬
協助書記工作;分管政法、統戰、民宗、禁毒、維穩防邪、綜治、信訪等工作。對接縣委政法委、縣委統戰部、縣民宗局、縣禁毒辦、縣信訪局、縣司法局、縣依法治縣辦、縣公安局。分管社會治理辦公室,聯繫滿銀溝鎮司法所、野租派出所、野租社區矯正中心、小米地村、黃坪村。
紀委書記 王正林
協助書記工作;分管鎮紀委、派出監察室,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巡視巡察整改、黨務政務公開、公示、督辦等工作。聯繫小海村。
黨委委員、副鎮長 文忠華
協助鎮長工作;分管農業農村、新農村建設、森林草原防滅火、民營經濟、畜牧業、農業調查、統計、武裝、徵兵、防雹、人居環境整治(街長制)、自然資源(礦長制)、土地審批執法、住房和城鄉建設等工作。對接聯繫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城管局、縣統計局、會東調查隊。分管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聯繫大坪村。
黨委委員、副鎮長 孫菲燕
協助鎮長工作;分管衛生健康、計畫生育、愛滋病防治、疫情防控、農特產品外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婦聯、機關事務等工作。對接縣衛生健康局、縣文廣電旅局。聯繫鎮中心衛生院、鐵廠村。
辦公地點
滿銀溝鎮發箐村發窩街34號
辦公時間
上午8:30分至下午17:30分(法定節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