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昌都市委員會組織部

中共昌都市組織部與昌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市委組織部是市委主管全市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是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既是市委工作部門,也是市政府工作部門,列黨委工作部門序列,負責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研究和指導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探索和創新基層黨組織設定、活動形式,研究和指導全市黨的組織制度建設,負責市黨建理論研究工作;負責指導各單位縣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研究和指導全市黨內民主建設;承辦全國黨代會、自治區黨代會人選的推薦工作;負責有關黨組織設定事宜。
(二)主管全市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全市黨員隊伍建設的規章制度,負責全市黨員教育管理,研究和指導全市黨員發展工作,負責全市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和黨員電化教育工作。
(三)貫徹執行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負責全市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巨觀管理和綜合協調工作;研究和指導全市縣(處)級領導班子及成員的組織、思想、作風建設;擬訂全市幹部隊伍建設的規章制度,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
(四)負責考察縣(處)級幹部和縣(處)級後備幹部以及部分鄉(科)級幹部,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辦理市管理幹部的任免、調動、待遇、退(離)休審批等事項;協助上級黨委組織部門考察幹部,協助管理駐昌區(中)直單位縣(處)級領導班子和縣(處)級幹部;負責軍隊計畫分配團職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負責市管理幹部因公和黨員因私出國(境)政審工作。
(五)綜合管理培養選拔優秀中青年幹部、後備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婦女幹部和黨外幹部,協調做好有關幹部的培訓和掛職鍛鍊等工作。
(六)研究擬訂全市幹部監督、審查的有關措施,負責市管理幹部的監督、審查工作;監督檢查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的情況,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七)負責全市對口支援幹部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對口支援幹部需求計畫,並協調落實;會同派出單位做好對口支援幹部的考察、考核工作,並提出使用建議;負責貫徹落實對口支援幹部管理的制度和辦法。
(八)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公務員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製度;負責全市黨委、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工商聯和人民團體、民眾團體公務員及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錄用工作方案。
(九)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關於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市人才工作的牽頭抓總、巨觀指導、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擬訂並協調落實全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加強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建議。貫徹黨和國家的知識分子政策,負責擬訂全市知識分子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指導全市知識分子工作。
(十)負責管理全市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落實幹部教育培訓有關政策規定,擬訂並落實全市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負責中央、自治區、市有關培訓機構舉辦班次的學員調訓工作;負責全市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協調和檢查,指導、協調市管理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幹部培訓基地、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等工作;完善市幹部教育培訓制度。
(十一)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關於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和機構編制管理辦法,指導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審核各縣機構改革方案和上報備案,並指導實施。
(十二)統一管理市委、人大市工委、行署、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工商聯和人民團體、民眾團體機構編制工作;審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協調市委、市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各部門與各縣的職責分工;承辦全市科級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併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等工作;負責市處級行政機構設立、撤銷、合併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等初審上報工作;管理市、縣、鄉三級行政編制總量。
(十三)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的組織實施工作;承辦全市科級事業單位的設立、撤銷、合併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等工作;負責市處級事業單位設立、撤銷、合併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等初審上報工作;管理市、縣、鄉三級事業編制總量;負責市本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各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十四)監督檢查全市各級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關於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方針政策、法規情況;監督檢查全市各級貫徹執行自治區黨委、政府、機構編制部門及市委、市政府、機構編制部門批准的機構改革方案、部門“三定”和有關機構編制批覆及通知事項情況;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總量控制和市本級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
(十五)管理市委老幹部局(正處級)。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及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單位編制人數:77人,其中行政編制27名、機關其他編制6名、事業編制39名,工勤編制5名,年末實有在職在編人員66人,退休人員12人,援藏幹部4人,西部志願者5人。
機構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納入2016年度部門決算彙編範圍的獨立核算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共1個,其中:單戶錄入1戶,其中含單位1個,占單位總數的100%。執行會計制度為:行政會計制度。
市委組織部內設科室情況:辦公室、組織一科(市基層組織建設辦公室)、組織二科(黨員管理科)、幹部一科、幹部二科(幹部監督科)、幹部三科、公務員科(公務員管理辦公室)、人才工作科(市知識分子工作辦公室)、幹部教育科、行政機構編制科(機構編制綜合科、機構編制監督檢查科)、事業機構編制科(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等11個行政內設機構及研究室(組織編制信息管理辦公室)、組織編制史志編纂辦公室、市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辦公室(市黨員電化教育中心)、市公益機構域名註冊服務中心、基層黨建調研督查室5個事業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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