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49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新疆黨的領導機關——中共中央新疆分局,王震任書記。
1955年9月28日,根據中共中央決定,撤銷中共中央新疆分局,改設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
主要職責
(一)對本地區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二)通過法定程式使黨組織的主張成為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或者其他政令。
(三)加強對本地區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領導,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話語權。
(四)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任免和管理幹部,向地方國家機關、政協組織、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等推薦重要幹部。
(五)支持和保證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人民團體等依法依章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發揮這些組織中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
(六)加強對本地區群團工作和統一戰線工作的領導。
(七)動員、組織所屬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團結帶領民眾實現黨的目標任務。
遵循原則
(一)堅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決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二)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認真踐行黨的宗旨和民眾路線。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結合本地區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地方委員會領導集體活力和黨的團結統一。
(五)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六)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依據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職盡責。
現任領導
名稱 | 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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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屆中央政治局委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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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黨組書記 |
| 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政治委員、黨委書記,中國新建集團公司董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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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新疆軍區政治委員 |
| 第二十屆中央紀委委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自治區監察委員會主任 |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常務副主席、黨組副書記 |
| 第二十屆中央紀委委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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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自治區政協黨組副書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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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任免
第十屆
2021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決定:
陳全國同志不再兼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馬興瑞同志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委員、常委、書記。
第九屆
第八屆
2016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決定:
張春賢同志不再兼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另有任用;
陳全國同志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委員、常委、書記。
第七屆
2010年4月23日,中共中央決定:
王樂泉同志兼任中央政法委副書記,不再兼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職務。
張春賢同志擔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委員、常委、書記。
第六屆
職能部門
中國共產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社會工作部(加掛自治區黨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的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