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改革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一、在各省、自治區、
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
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
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二、監察委員會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本地區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實施監察;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監督檢查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以及道德操守情況,調查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並作出處置決定;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為履行上述職權,監察委員會可以採取談話、訊問、詢問、查詢、凍結、調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驗檢查、鑑定、留置等措施。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改革試點方案的要求,切實加強黨的領導,認真組織實施,保證試點工作積極穩妥、依法有序推進。
主要職責
1、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負責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市委推進
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2、主管全市監察工作,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依法行使監察權,負責維護憲法和法律法規;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3、負責對黨的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進行監督,進行問責或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開展談話提醒、約談函詢;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
4、負責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黨員的處分;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5、受理處置對市紀委機關監督對象違反黨紀行為的檢舉舉報和黨員的控告、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受理對市監察機關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控告、檢舉,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務處分等申訴。
6、組織協調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對全市黨員、國家公職人員開展遵守紀律和法律的教育,開展宣傳和輿論引導,組織協調和指導廉政文化建設。
7、負責全市預防腐敗工作,推動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規劃的落實;協調指導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介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的預防腐敗工作等。
8、負責對全市紀檢監察工作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制定或審查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制度規定。
9、負責領導全市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工作,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孝感市紀委組織機構包括:內設職能部門、直屬單位和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
內設機構
內設職能部門具體為: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監督檢查室至第四監督檢查室、第一審查調查室(審查調查協調指揮室)、第二審查調查室至第四審查調查室、案件審理室、
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信息技術保障室、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工作科。
此外,設有直屬單位孝感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設有市紀委監委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
機構職責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市紀委監委有關檔案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負責機關對外聯絡協調工作;負責機關和派駐(出)機構財務管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紀檢監察信息化建設的巨觀指導、規劃編制和統籌協調;負責綜合分析全市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組織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負責提出全市紀檢監察制度建設計畫;負責紀檢監察有關制度的起草修訂、解釋指導、備案審查、清理編纂等;負責機關和派駐(出)機構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等。
組織部: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派駐(出)機構和市委巡察機構幹部人事、黨建和群團等工作;會同有關方面,負責市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縣(市、區)紀檢監察機關、市屬企事業單位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成員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幹部人事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等。
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統籌謀劃全市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歸口管理機關承擔宣傳教育職責的單位;負責機關意識形態、輿論引導以及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信息工作;組織協調、指導開展職務違法犯罪預防工作等。
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執行;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糾正“四風”工作;綜合協調整治民眾身邊腐敗和扶貧等有關專項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工作,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綜合協調市紀委監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綜合分析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活動;負責對機關各監督檢查室工作的綜合協調、政策指導和統籌督辦;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黨風政風監督工作等。
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歸口受理對市委管理或者授權管轄的黨的組織、黨員幹部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市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和下一級紀委監委報送的相關信訪舉報,分類摘要後按規定進行分流處置;負責上級交辦件、轉送件分流處置和本級交辦件、轉辦件跟蹤督查、辦理結果審核;受理黨員對市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市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複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
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統一受理市委巡察工作機構和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有關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按規定提出分辦意見,進行分流處置;綜合負責問題線索處置情況的監督,對相關問題線索調查核實情況進行審核;統一受理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分送有關部門;負責線索處置和查辦案件在向市委報告的同時向省紀委監委報告;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辦理下級監委採取留置措施的審批手續;監督檢查全市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組織對相關案件實施交辦、提級辦理和指定異地管轄;組織協調審查調查專題會議;負責涉嫌職務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協調回復黨風廉政情況等。
第一至第四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含黨的關係在地方的中央、省在孝感單位,下同)、地區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地區)黨委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落實監督責任,對履職不力的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對適用“四種形態”中第一種、第二種形態的,按規定程式提出處置意見;對適用第三種、第四種形態的,按規定程式移交審查調查室;經委主要領導同志批准,承辦部分案件的審查調查工作;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地區)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第一審查調查室(審查調查協調指揮室):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可以辦理下一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等。歸口管理市紀委監委查辦案件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對重大案件查辦工作進行組織指揮,對跨地區跨部門協作辦案工作進行協調,對有關行業領域或者部門組織開展專項調查行動;負責審查調查重要理論和實踐問題的綜合研究;負責全市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工作等。
第二至第四審查調查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可以辦理下一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等。
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市紀委監委直接調查處理的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涉嫌職務犯罪案件,審理市直單位科級或者相當於科級幹部的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涉嫌職務犯罪案件,統一受理下一級黨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報批或備案的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涉嫌職務犯罪案件的審理;按有關規定審核機關重大複雜信訪件的辦結情況;承辦市紀委監委作出的黨紀政務處分的執行和回訪工作;承辦黨員對市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市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審案件、監察對象及其近親屬對市監委作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訴複查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市紀委監委辦理的申訴、覆核案件。綜合協調、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審理業務工作等。
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負責監督檢查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按照管理許可權受理有關紀檢監察幹部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
信息技術保障室:負責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情報信息系統建設的規劃指導和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網上信息技術調查和電子取證固證等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技術取證、勘驗取證、文證審查、涉案款物檢驗鑑定等工作;指導全市紀檢監察機關信息技術保障工作等。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機關和派駐(出)機構離退休幹部工作,由辦公室代管。
機構領導
劉亞鋒:孝感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