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固原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固原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固原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與固原市監察局合署公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固原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 所屬地區:固原市
  • 所屬部門:固原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納冰(書記)
主要職責,領導機構,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中國共產黨固原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區、市紀委和市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實施黨章規定範圍內的監督,維護黨的章程和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監督黨員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及思想作風方面的問題;負責反腐敗的組織協調工作,協助市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實施《行政監察法》規定範圍內的監督,重點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鄉鎮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市政府直屬企事業單位及其它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負責檢查處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黨的組織、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糾正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市政府直屬事業、企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監察決定或提出監察建議;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保護監察對象的合法權益。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培訓和組織建設工作。以及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機構

中國共產黨固原市第四屆紀律檢查委員會
書 記
納 冰(女,回族)
副書記
楊耀峰吳 勤馬永寶(回族)
常務委員會委員
納 冰(女,回族)楊耀峰吳 勤
馬永寶(回族)李佐田張永禎范克鈞蔡文剛尹效東
委員(29名)
(按姓氏筆畫為序)
馬永寶(回族)馬全忠(回族)馬秀梅(女,回族)
馬彥秀(回族)王維強安克仁
尹效東李永花(女)李春生
李佐田楊耀峰何宏勤
吳 勤張永禎張懷文
張炳乾張彩虹(女)張翔宇(回族)
邵春霞(女)納 冰(女,回族)范克鈞
趙永剛郭 隗(回族)黃選存
曹紅周董永強景清海
蔡文剛樊大學
固原市監察委員會
主 任
納 冰(女,回族)
副主任
楊耀峰吳 勤
委 員
張永禎范克鈞蔡文剛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綜合、分析全市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有關會議、活動組織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有關檔案文稿起草、公文處理、信息綜合、檔案管理和議案、建議、提案處理等工作;負責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負責機關對外聯絡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機關、派駐機構、縣(區)紀委有關幹部人事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系統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的服務與管理工作等。
宣教室(政策法規研究室):負責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職務犯罪預防的宣傳教育,網路輿情信息和網上輿論引導,以及廉政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委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新聞發布工作;承擔委機關中心組理論學習籌備與服務工作等;負責起草、修訂紀檢監察法規制度;負責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的諮詢答覆、解釋、立法後評估、備案審查清理等;綜合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職務違法犯罪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等。
黨風政風監督室: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全面從嚴治黨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工作;綜合協調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基層侵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監督執紀問責工作,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等。
信訪室:負責受理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及涉嫌職務違法犯罪行為的檢舉、控告;按照管理許可權受理不服黨紀政務處分和其他處理的申訴;做好民眾來信來訪和電話網路舉報的受理處置工作等。
案件監督管理室(追逃追贓辦公室):負責對幹部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提出分辦意見;統一受理巡察機構和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問題線索,以及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負責對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查辦案件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對監督執紀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查辦案件及其相關專項工作情況進行統計分析;承擔固原市反腐敗案件查處和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等。
第一至第三監督檢查室:負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領導班子及市管幹部執行黨章和黨內法規、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維護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上級決定命令,廉潔從政從業、秉公用權,堅守道德操守、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情況;對監督發現的問題採取談話函詢、實施問責、制發紀律檢查建議和監察建議、通報曝光、記入幹部廉政檔案等方式進行處置等。
第四至第五審查調查室:負責對工作對象中違反黨的章程、黨內法規和黨的紀律的比較重要或複雜案件的初核、審查並提出處理建議;負責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及其他領導人員的問責調查,參與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負責依法調查公職人員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並提出處理建議;做好問題線索的日常管理工作等。
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市紀委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及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移送的案件;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黨員監察對象的申訴案件,報批、備案或徵求意見的案件;提前介入審理符合重大、複雜、疑難等特徵的案件;深化與司法機關在審理違紀違法案件方面的相互協作配合;負責制定工作流程和操作指南,規範審理程式;承辦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案件以及對檢察機關不起訴決定的複議事項等。
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負責監督檢查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按照管理許可權受理有關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問題的舉報,負責問題線索的處置及紀律審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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