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大革命失敗後,四川省委主要領導同志被殺害,工作陷於停頓,中共中央派傅烈等5人去四川重建省委。
1927年8月,中共四川臨時省委成立,
傅烈任書記。
1928年2月,中共四川臨時省委擴大會議在重慶召開,正式成立中共四川省委,傅烈任省委書記兼軍委書記。
1938年1月10日,中共四川省工作委員會(簡稱省工委)在成都成立。
1946年4月22日,中共四川省委召開第一次會議,宣布中央關於成立四川省委的決定和組成人員名單:書記吳玉章、副書記王維舟。4月30日,周恩來在重慶中外記者招待會上宣布中國共產黨在四川設立省委和吳玉章、王維舟擔任省委的領導職務。這是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國統區唯一公開的省級黨組織。
1952年7月,中央決定撤銷川東、川南、川西、川北四個行署區,恢復成立四川省。
1952年9月,中共四川省委成立。
主要職責
(一)制定貫徹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以及同級黨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重大措施。
(二)討論和決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改革事項、重大民生保障等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
(三)討論和決定本地區黨的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審議通過重要黨內法規或者規範性檔案。
(四)決定召開同級黨代表大會或者黨代表會議,並對提議事項先行審議、提出意見。
(五)聽取和審議常委會工作報告或者專項工作報告。
(六)選舉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通過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
(七)決定遞補黨委委員;批准辭去或者決定免去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決定改組或者解散下一級黨組織;決定或者追認給予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撤銷黨內職務以上黨紀處分。
(八)研究討論本地區行政區劃調整以及有關黨政群機構設立、變更和撤銷方案。
(九)對常委會提請決定的事項或者應當由全會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遵循原則
(一)堅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決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二)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認真踐行黨的宗旨和民眾路線。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結合本地區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地方委員會領導集體活力和黨的團結統一。
(五)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六)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依據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職盡責。
現任領導
職務 | 姓名 | 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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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屆中央委員,四川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
| | 第二十屆中央委員,四川省委副書記,省人民政府省長、黨組書記; |
| 第二十屆中央候補委員,四川省委副書記,成都市委書記、成都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兼任)。 |
| | 第二十屆中央紀委委員,四川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察委員會主任; |
| 第二十屆中央候補委員,四川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省委黨校校長、省行政學院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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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委常委,綿陽市委書記、綿陽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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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屆中央候補委員,四川省委常委,省政府黨組副書記、副省長; |
| 第二十屆中央候補委員,四川省委常委,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 |
| 四川省委常委、省委統戰部部長,省政協黨組副書記,省總工會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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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屆任免
第十二屆
第十一屆
2022年4月22日,中共中央決定:
王曉暉同志任四川省委委員、常委、書記,
彭清華同志不再擔任四川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決定:
王東明同志不再兼任四川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彭清華同志任四川省委委員、常委、書記,不再擔任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第十屆
2012年11月21日,中共中央決定:
劉奇葆同志兼任
中央宣傳部部長,不再兼任四川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王東明同志任四川省委委員、常委、書記。
第九屆
2007年12月1日,中共中央決定:
杜青林同志任中央統戰部部長,不再擔任四川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劉奇葆同志任四川省委委員、常委、書記,不再擔任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第八屆
2006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決定:
杜青林同志任四川省委委員、常委、書記,
張學忠同志不再擔任四川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2002年12月5日,中共中央決定:
周永康不再兼任四川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張學忠同志任四川省委委員、常委、書記。
第七屆
2000年1月6日,中共中央決定:
周永康任四川省委委員、常委、書記;
謝世傑同志不再擔任四川省委書記、常委職務。
第六屆
第五屆
第四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