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上海解放前
1920年8月22日,上海社會主義青年團正式成立,書記
俞秀松,機關設在霞飛路(今淮海中路)漁陽里6號,這是全國最早成立的團組織。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以後,上海團組織改組為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上海地方執行委員會。1925年,在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改為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以後,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上海地方執行委員會改組為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上海地方執行委員會。1926年4月,成立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江浙區執行委員會,直接領導共青團上海地委的工作。1927年5月,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後,成立共青團江蘇省委,領導上海地區團組織。
上海解放後
1949年5月上海解放。1949年6月5日,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上海市工作委員會(在上海地區內簡稱團市工委)正式成立,經中共上海市委和團中央決定,團市工委委員13名,正副書記2名。
李昌任書記,張本(女)任副書記。1950年3月,團市工委進行調整,新的團市工委由19名委員組成,常委9名,正副書記2名。
張本(女)任書記,魯光任副書記。1952年6月團市工委又作調整。
周克任書記,王克、李琦濤任副書記。
1953年5月28日至6月1日,召開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上海市第一次代表大會。出席正式代表842名,列席代表74名,代表全市15.8萬名團員。大會主席團由16人組成。選舉產生了第一屆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上海市委員會委員35名,候補委員13名。在第一屆第一次全體會議上選舉常委11名,正副書記3名。周克任書記,李琦濤任第一副書記,張浩波任第二副書記。
1954年4月25日至29日,召開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上海市第二次代表大會。出席正式代表872名,列席代表160名,代表全市17萬名團員。大會主席團由25人組成。選舉產生第二屆團市委委員44名,候補委員23名。經第二屆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常委8名,正副書記3名。李琦濤任書記,張浩波、潘文錚任副書記。1955年5月任命,魯釗為第二副書記。1956年12月任命杜淑貞(女)、蔣文煥、郭坤和為副書記。
1957年1月15日至21日,召開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上海第三次代表大會。出席正式代表861名,列席代表96名,代表全市34.8萬名團員。大會選舉產生第三屆團市委委員54名,候補委員27名。經第三屆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常委18名,正副書記7名。李琦濤任書記,譚西三、杜淑貞(女)、張浩波、蔣文煥、郭坤和、潘文錚任副書記 。
1957年5月,“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改名為“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上海市委員會”相應改稱“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上海市委員會”。
1959年7月1日至7日,召開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上海市第四次代表大會。出席正式代表1513名,代表全市40.2萬名團員。大會選舉產生第四屆團市委委員57名,候補委員26名。經第四屆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常委21名,正副書記5名。李琦濤任書記,張浩波、潘文錚、杜淑貞(女)、蔣文煥任副書記。1961年3月任命張浩波為代理書記。1962年6月任命陳啟懋為副書記。
1964年3月15日至22日,召開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上海市第五次代表大會。出席正式代表1550名,列席代表100名,代表全市37.6萬名團員。大會主席團由63人組成。大會選舉產生出席共青團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正式代表58名,候補代表5名;選舉產生第五屆團市委委員63名,候補委員20名。經第五屆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常委12名,正副書記7名。
張浩波任書記,潘文錚、杜淑貞(女)、蔣文煥、陳啟懋、章增、鄭均培任副書記。1965年6月任命王一明為副書記。
1973年2月12日至17日,在
王洪文一夥把持下,召開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上海市第六次代表大會。參加大會的正式代表1503名。大會主席團由68人組成。大會選舉產生第六屆團市委委員85名,候補委員18名。經第六屆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常委17名,正副書記7名。陳新發、汪明章、鄭均培、萬桂紅(女)任書記,楊小兵、楊佩蓮(女)、沈芬娣(女)任副書記。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團後,團市委機關結合“揭、批、查”運動對領導機構進行調整,
撤銷陳新發、萬桂紅的團市委書記職務,由汪明章主持工作。1978年6月,由汪明章和原團市委副書記陳啟懋負責,著手籌備召開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上海市第七次代表大會。
1978年8月22日至25日,召開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上海市第七次代表大會。出席正式代表1500名,列席代表158名,代表全市88.3萬名團員。大會主席團由72人組成。大會選舉產生出席共青團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55名,選舉產生第七屆團市委委員101名,候補委員20名。經第七屆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常委18名,正副書記5名。汪明章任書記,陳啟懋、黃夢秋、趙介綱、范鴻喜任副書記。1980年4月任命萬學遠為副書記。
1983年5月4日至7日,召開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上海市第八次代表大會。出席正式代表1000名,列席代表100名,代表全市87萬名團員。大會選舉產生第八屆團市委委員89名,候補委員10名。在第八屆第一次全體會議上選舉常委15名,正副書記7名。李源潮任書記,萬學遠、黃夢秋、田 宏(女)、岑富榮、黃躍金、陳海燕任副書記。1984年3月任命黃躍金為書記,李 梅(女)、吳漢民、范希平為副書記。1985年1月任命張學兵、許德明、高國富為副書記。
1988年6月7日至11日,召開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上海市第九次代表大會。出席正式代表778名,列席代表135名,代表全市93萬名團員。大會選舉產生第九屆團市委委員55名,候補委員2名。在第九屆第一次全體會議上選舉常委15名,正副書記6名。黃躍金任書記,吳漢民、張學兵、許德明、高國富、王仲偉任副書記,1990年5月任命:韓正(主持工作)、金建華為副書記。1991年5月任命韓正為書記。1991年7月任命沙海林、鐘燕群(女)為副書記。1992年10月市委決定鐘燕群副書記主持工作。1992年11月決定團市委建立中國共產黨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上海市委員會黨組,鐘燕群任黨組副書記。
1993年3月25日至28日,召開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上海市第十次代表大會。出席正式代表608名,列席代表60名,代表全市74萬名團員。大會主席團由57人組成。大會選舉產生出席共青團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38名,選舉產生第十屆團市委委員49名,候補委員21名。在第十屆第一次全體會議上選舉常委11名,正副書記6名。鐘燕群(女)任書記,王仲偉、沙海林、薛潮、韋源、戴海波任副書記。1993年6月任命鐘燕群為市團委黨組書記。1995年10月任命陳靖、張仁良為副書記。1996年5月任命薛潮為市團委書記兼市團委黨組書記。1997年1月任命宗明(女)為副書記。1997年12月任命吳建融為副書記。
1998年4月14日至18日,召開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上海市第十一次代表大會。出席大會的正式代表606名,代表全市91.9萬名團員。大會主席團由59人組成。大會選舉產生出席共青團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40名,選舉產生第十一屆團市委委員50名,候補委員25名。在第十一屆第一次全體會議上選舉常委15名,正副書記6名。薛潮任書記,陳靖、張仁良、宗明(女)、吳建融、馬春雷任副書記。2000年12月市委決定薛潮同志不再擔任團市委書記、黨組書記職務。2001年5月市委決定吳建融同志不再擔任團市委副書記。2001年7月市委決定宗明同志不再擔任團市委副書記。2001年7月任命陳靖為團市委書記兼團市委黨組書記。2001年9月任命顧洪輝、徐楓(女)為副書記。2002年1月任命李躍旗為副書記。2002年1月26日召開團代表會議。出席會議的代表163名。會議增選委員25名。在第十一屆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上增選常委4名。
2003年4月14日至17日,召開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上海市第十二次代表大會。出席大會的正式代表659名,代表全市94.8萬名團員。大會主席團由53人組成。大會選舉產生出席共青團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39名,選舉產生第十二屆團市委委員60名,候補委員30名。在第十二屆第一次全體會議上選舉常委15名,正副書記7名。陳靖為書記,馬春雷、顧洪輝、徐楓(女)、李躍旗、王宏偉、陳凱為副書記。2005年1月市委決定陳靖不再擔任團市委書記、團市委黨組書記職務,任命馬春雷為團市委書記、團市委黨組書記。2006年7月市委決定顧洪輝不再擔任團市委副書記。2007年2月市委決定王宏偉不再擔任團市委副書記。2007年12月任命鐘曉敏(女)為團市委副書記。2008年3月市委決定免去馬春雷團市委黨組書記職務,任命潘敏為團市委黨組書記。2008年4月市委決定免去徐楓團市委副書記職務。
2008年4月8日至11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上海市第十三次代表大會召開,出席大會的正式代表680名,代表全市108.2萬名團員。大會主席團由53人組成。大會選舉出席共青團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36名,選舉出由60名委員和30名候補委員組成的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上海市第十三屆委員會。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上海市第十三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2008年4月12日下午在上海展覽中心舉行,全會選舉產生團市委領導班子(團市委常委15名,正副書記7名)。潘敏為書記,李躍旗、陳凱、鐘曉敏(女)、夏科家、徐彬、鄧小冬為副書記。 潘敏、李躍旗、陳凱、鐘曉敏(女)、夏科家、徐彬、鄧小冬、金梅(女、朝鮮族)、周建軍、姚強、胡志宏、胡金波、徐未晚(女)、韓志強、褚敏為常委。
主要任務
(一)領導全市共青團工作;在市青聯中發揮核心作用;指導市學聯工作;受黨的委託領導本市少先隊工作;依法對市級青年社團和青少年教育、活動、服務陣地等進行歸口管理或業務指導。
(二)教育、引導本市團員青年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貫徹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在上海兩個文明建設中培養和造就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積極為黨輸送新鮮血液。
(三)適應上海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圍繞黨的中心任務,組織開展形式多樣、適合青少年特點、健康有益的活動;充分發揮青少年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的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滿足青少年成長成才的需要。
(四)調查研究本市青少年生存發展和青少年工作狀況;參與制定並實施本市青少年工作和青少年事業發展規劃;參與制定並實施本市有關青年和青年工作的政策;參與起草有關法規草案並實施有關法規;配合政府處理、協調和督辦與本市青少年權益相關的事務;積極發揮共青團在政府和社會事務管理中的民主參與、民主監督作用。
(五)協助黨和政府做好本市在校學生、職業青年的教育、引導工作;以社區為依託,整合各種資源,為社區各類青少年群體提供服務和幫助,切實維護社會的安定團結。
(六)開展青年統戰工作,建立廣泛的青年愛國統一戰線,做好青年統戰對象的團結、教育工作,維護、促進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會同本市有關部門做好青少年外事工作,建立、發展同世界各國青少年的聯繫,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
(七)堅持以黨建帶團建,按照民眾化、社會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要求,加強本市基層團組織的建設,增強共青團組織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吸引力;積極運用信息技術,推動本市青少年工作手段的現代化。
(八)加強機關建設,提高機關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和信息化水平;大力選拔、培養和輸送年輕幹部。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團市委機關內外聯繫接待,轉達和督辦書記班子交辦事宜;負責全團性大型會議、重大活動以及團市委書記辦公會的會務、秘書工作;負責團市委重要檔案、講話、文稿的起草和團市委日常檔案的處理工作;調查研究本市青少年生存發展和青少年工作狀況;負責團市委網際網路等新技術套用和推進工作;負責團市委機關財務管理工作,對直屬單位實施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保值增值和資產審計工作;負責團市委機關文秘、信訪、保密、檔案以及後勤保障工作。
二、組織部
負責團市委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工作;指導、協調共青團青年人才工作;研究、規劃、統籌本市團幹部隊伍建設和發展,實施團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統籌協調各級團校培訓工作;負責團員管理和發展、推優入黨、團內獎懲、團的組織統計和團費收繳等基礎團務工作;加強對團的各級組織和幹部的協管。
三、宣傳與網路工作部
負責研究、制定本市共青團宣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策劃、指導開展全市性青少年文化、體育和網際網路等活動;負責全市性團的重點工作和重大活動項目的新聞報導、宣傳策劃,指導青年報社、“青春上海”媒體中心的新聞宣傳工作;強化對青少年的網上宣傳教育,加強網路文明志願者、網上評論員隊伍建設,開展網上輿情分析、網路輿論引導等工作。
四、基層工作部
負責研究、規劃、聯繫、指導本市市屬團組織及各級團的基層組織建設;面向青年開展創新創業創優、文明素質提升和職業技能提高等工作;研究、指導、協調青年中心、基層服務站等團的基層工作平台建設,指導落實團的工作項目,夯實街道、鄉鎮、大型園區、居民區的共青團基層基礎工作。
五、學校工作部
負責研究、指導普通高等學校和初高中、中職學校共青團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團的基層組織、團幹部和團員隊伍建設等;做好學生思想引導工作;開展社會實踐、科技創新、校園文化等活動;研究、指導教育系統的青年和共青團工作;負責上海市學生聯合會的日常事務,指導學校學生會、研究生會的工作。
六、社會工作部
組織、引導青少年有序參與社會治理和社會服務;制定青年志願者行動發展規劃,指導和推動全市團組織開展志願服務活動;指導開展青年社會組織的培育、引導、聯繫和服務工作;做好青年社會組織負責人及骨幹的思想引導、能力培訓等工作;指導上海市青年志願者行動指導中心、上海青年志願者協會、上海青年家園民間組織服務中心等依據章程開展工作。
七、團結聯絡部(青聯秘書處)
歸口管理市青聯會員團體和聯絡相關團屬社團,指導、協調會員團體和團屬社團依據章程開展工作;負責上海市青年聯合會秘書處的建設管理等工作,指導、協調各區縣、行業、園區青聯組織的建設和發展;負責團結凝聚本市各族各界青年代表人士。
八、少先隊工作部
受市委、團市委委託,負責全市少先隊工作,承擔少先隊上海市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能,負責市少工委日常事務;研究、指導全市少先隊組織建設、少先隊工作者和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建設、少先隊隊長學校建設;開展少先隊宣傳工作,指導少先隊宣傳陣地建設;指導少先隊組織、校外教育機構開展少年兒童素質訓練活動;負責少年兒童發展狀況研究和少先隊理論研究,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政策;負責上海市紅領巾理事會的日常工作,指導上海市少先隊工作學會的業務工作;根據團建工作總體要求,負責國中共青團工作。
九、合作交流部
歸口管理本市青年外事工作,協調和指導本市青少年組織、團體的海內外交流;開展對港澳台地區青年和海外青年僑胞的交流工作;負責本市共青團系統對口援建工作,開展與各省市青少年的合作與交流;履行代表上海共青團和各青年、學生組織與各國(地區)青年、學生組織和友好城市政府及議會青年機構建立聯繫、開展交流活動的職責。
十、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市級青年社團黨的建設工作,包括黨的思想建設、基層組織建設工作;通過機關紀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紀律檢查工作;以黨建工作為抓手,協同有關部門負責機關的內部建設;領導本系統工會、共青團工作等。
十一、上海市青少年服務和權益保護辦公室
負責統籌協調市區兩級青年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設,參與協調青少年服務實事項目的調研、立項、論證和監督;負責上海市青少年發展規劃的研究、制定、立項和評估,參與本市青少年法律法規和公共政策的制定、修訂和監督;建立和完善青少年維權工作體系,參與處理本市有關侵害青少年權益的重大案件及投訴;開展對本市青少年群體的服務、幫扶和救助;組織、協調參與構建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體系,開展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安全自護教育等工作;負責推進和加強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指導、推動本市基層團組織開展青少年權益維護、預防犯罪和幫扶救助服務工作等;指導上海市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會、上海市陽光社區青少年事務中心、12355上海市青少年發展服務中心依據章程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