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法三十年:外國公法譯介與移植

中國公法三十年:外國公法譯介與移植

《中國公法三十年(卷4):外國公法譯介與移植》通過考察中國公法三十年來對域外製度與理論的移植與引進,探討中國公法在發展本土資源與接受移植制度之間所表現出來的徘徊與取捨,總結中國公法在這方面的經驗與教訓,討論外來經驗與本土資源在中國這一特定語境下存在的緊張與契合,探究在本土與移植間應秉持的理念和採取的態度。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國公法三十年:外國公法譯介與移植
  •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頁數:474頁
  • 開本:16
  • 品牌:北京大學出版社
  • 作者:胡建淼
  • 出版日期:2009年6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301152300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文摘,序言,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外國公法譯介與移植》首先希望把改革開放三十年來,中國學者翻譯的所有外國的公法論著和法規,以及中國學者進行比較研究的論著都收集完整。

作者簡介

胡建淼,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主任,兼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行政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圖書目錄

第一編 翻譯整理
第一章 外國公法譯著
一、外國憲法譯著內容簡介
二、外國行政法譯著內容簡介

第二章 外國公法譯文
一、外國憲法譯文內容簡介
二、外國行政法譯文內容簡介

第三章 外國公法法規
一、外國憲法法規譯文簡介
二、外國行政法法規譯文簡介

第二編 比較移植
第四章 外國憲法基礎理論的借鏡
一、憲法基礎理論的“西學東漸”
二、憲法學分支學科的新發展

第五章 外國憲法權利理論的借鏡
一、基本權利總論
二、基本權利分論
三、小結

第六章 違憲審查理論的借鏡
一、違憲審查的有關術語
二、階段劃分
三、啟蒙階段
四、過渡階段
五、繁榮階段

第七章 行政實體法的比較移植
一、行政主體
二、國家公務員
三、行政行為
四、行政監督與責任

第八章 行政程式法的比較移植
一、聽證制度
二、迴避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開

第九章 行政訴訟法的比較移植
一、行政訴訟受案範圍
二、行政訴訟當事人
三、行政訴訟的舉證責任
四、行政訴訟判決的方式

第三編 資料索引
第十章 外國公法譯著
一、外國憲法譯著索引
二、外國行政法譯著索引

第十一章 外國公法著作
一、外國憲法著作索引
二、外國行政法著作索引

第十二章 外國公法譯文
一、外國憲法譯文索引
二、外國行政法譯文索引

第十三章 外國公法論文
一、外國憲法論文索引
二、外國行政法論文索引

第十四章 外國公法法律
一、外國憲法法規譯文索引
二、外國行政法法規譯文索引

第十五章 中國公法學者的出國考察
一、憲法學者出國考察索引
二、行政法學者出國考察索引

文摘

(五)法律制度上的表現
1.行政監察
我國的行政監察制度始建於1949年,但由於特殊的原因而歷經磨難。直到1978年以後,公法學研究的復甦,推動了行政監察制度的恢復。1987年6月,國家監察部正式成立,主管行政監察工作。
1991年11月,國務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條例》(下稱《行政監察條例》),規定了監察機關的性質、管理體制、職責職能和監察程式。1994年初,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下稱《行政監察法》)列為行政監察重大基本立法項目;1997年5月9日,《行政監察法》頒布施行(原《行政監察條例》廢止);2004年9月,國務院頒布《(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截至2008年上半年,國務院、國務院各部門、各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制定出台了各類有關行政監察的配套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近五十部。
《行政監察法》從起草、論證到頒布、實施,正是國內公法學界有關行政監察理論研究取得初步成果的時期。與原《行政監察條例》相比,《行政監察法》帶有明顯的依法行政、獨立監察、正當程式等原則的烙印:(1)將“監察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獨立行使職權”修改為“依法行使職權”;(2)刪去“監察部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和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機關分別在當地政府首長的領導下主管監察工作的規定,明確“以上級監察機關領導為主”;(3)明確規定“監察機關在檢查、調查中應當聽取被監察的部門和人員的陳述和申辯”,並增加了公務員不服監察決定的申訴時間,以及對行政監察建議的異議處理程式。2004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進一步擴大了行政監察的對象,並細化了有關行政監察人員取證、迴避等程式規定。
2.行政審計
中國國家審計署成立於1983年9月,職責是監督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財政資金的使用。1985年,國務院頒布《國務院關於審計工作的執行規定》,作為行政審計工作的規範性依據。198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條例》(下稱《審計條例》)開始實施,將審計監督的依據提升到法規

序言

開放,就是走出國門,放眼觀察;開放,就是大膽吸收借鑑。正是開放使中國走上了持續快速發展之路,正是開放使中國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中國的公法更是得益於開放,因為兩千多年的君主制度歷史,使我們欠缺公法成長的內部動力和土壤。正是開放,使得我們在放眼觀察世界之後,認識到公法在法治建設中的核心地位!正是開放,讓我們大膽借鑑移植,使得中國的公法從無到有,從幼稚走向青年,並一發不可收,從而注定21世紀必將是中國的公法世紀!三十年的風風雨雨,三十年的高歌奮進,足以敦促我們必須對此進行冷靜反思,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新的起點上,邁出更大的步伐!
基於此,現在我們把我們的反思呈現給大家。本書首先希望把改革開放三十年來,中國學者翻譯的所有外國的公法論著和法規,以及中國學者進行比較研究的論著都收集完整。這部分工作就構成了本書的“資料索引”部分。其次,我們希望把中國學者上述成果的基本內容進行提煉梳理,藉此把三十年來,我們已經進行的比較研究的成果全面而又簡練地展示給大家。這部分內容就構成了本書的“翻譯整理”部分。最後,我們更想奉獻出,我們的反思所得,即三十年來,中國公法比較移植的得和失,以及對未來的啟示。這部分的學術智慧就構成了本書的“比較移植”部分。
本書由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承擔,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協助。其中:
胡建淼教授、朱新力教授和金承東副教授負責“資料索引”部分的構思和編審;
金偉峰教授、費善誠副教授負責“翻譯整理”部分的構思和編審;
章劍生教授、林來梵教授和陳駿業副教授負責“比較移植”部分的構思和編審。
主編胡建淼教授對本書進行了總策劃和構思,並對本書進行了最終的編審和統稿。副主編孫笑俠教授給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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