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旅遊文明素質標誌

中國公民旅遊文明素質標誌,中國中央文明辦、國家旅遊局2007年1月31日聯合宣布,由“文”、“”、“長城”等元素構成圖形的作品確定為“提升中國公民旅遊文明素質行動主題標識。”

發布公告,釋義,

發布公告

“提升中國公民旅遊文明素質行動計畫”主題標識的公告
由中央文明辦、國家旅遊局聯合組織開展的“提升中國公民旅遊文明素質行動計畫”主題標識徵集活動已圓滿結束。經評選,確定以“龍、長城、漢字‘文’”為基本元素的設計方案最終入選。該標識的所有權、使用權、解釋權歸中央文明辦、國家旅遊局共同所有。各級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均可無償使用該標識於社會公益事業;若用於任何以商業性、營利性為目的的活動,均被視為侵權。該標識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央文明辦 國家旅遊局
二〇〇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提升中國公民旅遊文明素質行動計畫”主題標識(標準圖)
中國公民旅遊文明素質標誌

釋義

“提升中國公民旅遊文明素質行動計畫”主題標識標誌釋義
1.標識由漢字“文”、龍、長城等元素構成。
2.標識整體為草書的“文”字,象徵著中華民族燦爛的文化,表達了提高公民文明素質的涵義;龍的形象體現了中國悠久的歷史,具有親切感,也易於傳播;動態的龍,表明動員全民參與,積極投入到提升旅遊文明素質行動計畫中;長城的造型,代表了中國豐富的旅遊資源,表達通過“提升中國公民旅遊文明素質行動計畫”的實施,達到保護旅遊資源,增強公民文明意識,弘揚禮儀之邦文明形象的目的。
3.標識造型簡潔生動,紅色和黃色又是我國國旗的顏色,代表了勇於創新,代表了文明和吉祥。
該標識的所有權、使用權、解釋權歸中央文明辦、國家旅遊局共同所有。各級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均可無償使用該標識於社會公益事業;若用於任何以商業性、營利性為目的的活動,均被視為侵權。該標識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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