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吳建民等人任職資格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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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吳建民等人任職資格的批覆
金融保險
保監產險382號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1-3-24

法規內容

中煤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核准吳建民等8人董事、邢秉華等5人監事任職資格的請示》(中煤財保〔2010〕10號)、《關於撤銷對邢秉華等5人監事任職資格核准申請的請示》(中煤財保〔2010〕17號)、《關於撤回李晉平、蘇清政董事任職資格核准申請的請示》(中煤財保〔2010〕32號)及《關於撤回田新生董事任職資格核准申請的請示》(中煤財保〔2011〕18號)收悉。經審核,吳建民、彭毅、趙傑、韓文彥、張樹茂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核准吳建民、彭毅、趙傑、韓文彥、張樹茂擔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職資格。
此復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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