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投資協會

中國企業投資協會

中國企業投資協會是1992年6月由國家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國家一級社團,是由國內知名專家、學者、企業家和社會活動家組成的開放性、公益性、綜合性、自主性的社會團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企業投資協會
  • 外文名:China Enterprises Investment Association.
  • 註冊機構:民政部
  • 業務主管:中國社會科學院 
  • 登記證號:4687
  • 社會信用代碼:51100000500009837E
  • 組織狀態:正常
主要職能,成立意義,組織宗旨,業務範圍,組織結構,機構設定,理事成員,組織章程,

主要職能

成立意義

中國企業投資協會成立20多年來,利用自身優勢資源,通過開展專題調研、企業考察、資金籌措、人才培訓交流、舉辦座談會和投資論壇等活動,為促進國內企業的發展做了很多工作,積累了不少有益的經驗。其中2006年至2012年間,協會十多次組織有關行業人士赴美國、加拿大、歐洲、澳大利亞、東南亞等國及香港、台灣地區考察、培訓、參加國際會議;多次接待外國企業、團體來華考察,進行中外交流,讓國內更多的地方企業和機構得到拓展市場、貿易往來的機會。
當前,中國企業投資協會面臨著新的歷史環境,肩負著新的歷史使命。協會將繼續在促進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作用,充分運用自身及會員資源,全心全意為會員及民間企業服務,並努力成為民間企業建言獻策的渠道,為國家經濟建設提供參考;協會也將繼續秉承開放辦會的方針,不斷吸收有生力量,壯大協會實力;協會將以黨的十八大為契機,緊緊把握國家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以鍥而不捨的精神、卓有成效的工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作出應有的貢獻。

組織宗旨

本協會旨在聯合國內企業和相關的經濟組織,通過投資諮詢、經驗交流、信息服務等活動,促進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利用“請進來”和“走出去”的方式,協助企業引進資金、引進技術、引進人才,為企業擴大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領域和途徑,增強企業的國際競爭能力,向國際化企業邁進,為振興民族經濟貢獻力量。
投資諮詢
聘請國內外專家進行投資項目論證和評估,為國內企業進行資產重組、技術改造和股票上市提供諮詢;為企業及其產品進行形象包裝,擴大影響,提高知名度;引進外來資金和技術,為企業籌集資金,為產品開發市場。
企業交流
舉辦國際經濟研討會、投資項目管理講習班、企業界交流座談、企業家聯誼會;組織業務洽談,舉辦大型展覽;組織企業管理人員出國考察、參加各種培訓。
信息服務
採用計算機INTERNET國際網際網路進行投資信息服務,收集整理分析數據,支持企業決策,提供經貿技術發展動態和市場供求信息,發行專業性刊物及聲像、電子出版物。

業務範圍

(一)受國內外企業的委託,物色合資、代理等方式的合作夥伴,促成資金、技術引進,以及把我國企業和新產品引向國際市場等經濟技術合作項目;
(二)舉辦各種類型的輛國際經濟研討會、學術交流會、業務洽談會和展覽會,以強化中國企業的國際化市場觀念,拓展戰略眼光;
(三)開展國內外企業的諮詢服務,向國內外企業提供經貿、投資諮詢,代做項目預測和可行性論證;
(四)開設各種類型的講習班,培訓企業管理人員,提高他們的經濟管理素質;
(五)組織企業家赴國(境)外參觀考察,並邀請國(境)外企業、社團來華訪問和考察,進行廣泛的業務交流和學習;
(六)舉辦國內企業聯誼和交流活動,以加強企業、行業、地區間的溝通與合作;
(七)承辦國內外企業委託的各項經貿業務服務及其他服務;
(八)收集整理國內外企業的發展信息,向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提供決策服務;
(九)開展市場調查,分析市場形勢,開發信息資源,建立信息網路,為會員、企業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十)編輯出版中國企業投資有關刊物、書籍及其他聲像、電子出版物;
(十一)承擔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工作任務。

組織結構

機構設定

根據形勢發展需要,協會機構設定調整為3個綜合部門,6個業務部,4個專業委員會。
一、3個綜合部門
人力資源部、綜合部、財務部:主要負責理事會秘書處內部的業務管理和運作。
二、6個業務部
  1. 經濟合作部:主要負責協助企業拓展國內外經濟交流與合作項目,為企業提供有效的經濟諮詢服務;組織企業出國考察。
  2. 對外聯絡部:負責與協會理事、會員聯絡工作;為協會會員和政府有關部門提供服務;組織理事、會員進行聯誼活動。
  3. 國際交流合作部: 組織實施國際交流合作,邀請國內外有關專家學者和企業家進行合作項目的可行性論證,提供中介服務,促進經貿技術合作。
  4. 諮詢服務部:聘請投資專家進行投資項目論證和評估,為企業提供投資政策、項目諮詢等服務。
  5. 信息服務部:採用計算機INTERNET國際網際網路進行投資信息交流服務,為企業提供經貿技術發展動態和市場供求信息。
  6. 基金管理部:為企業以及其它組織提供基金管理、運作等服務工作。
三、4個專業委員會
  1. 金融專業投資委員會:主要負責開展金融學術研究,為企業提供金融投資諮詢,提高企業的投資效益和市場競爭力。
  2. 海外投資風險諮詢委員會:對海外投資的中國企業提供海外投資風險評估及防範措施諮詢等服務,提高企業抵禦海外風險能力。
  3. 教育衛生投資委員會:主要負責開展教育、衛生等2個產業投資研究,為企業投資該領域提供必要的諮詢和服務。
  4. 科學文化投資委員會:主要負責開展科學、文化等2個產業投資研究,為企業投資該領域提供必要的諮詢和服務。
附:各專業委員會負責人名單
一、金融專業投資委員會
  • 主 任:方風雷 厚朴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長
  • 副主任:何小峰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金融系主任
  • 副主任:韓曉平 北京群鷹投資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 副主任:李仲亮 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協會副會長
二、海外投資諮詢委員會
  • 顧 問:王鳳超 原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副主任
  • 主任:王子慶 首都規劃委委員
三、教育衛生投資委員會
  • 主任:劉克崮 中國小額信貸機構聯席會會長
  • 副主任:陳菊香 裨益豐投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
  • 副主任:霍小軍 衛生部機關服務局副局長
四、科學文化投資委員會
  • 主 任:孟曉蘇 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公司理事長
  • 副主任:史晨原 北京天龍源溫泉旅遊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 副主任:王岳川 北京大學書法藝術研究所所長

理事成員

中國企業投資協會第五屆理事會名單
  •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共19人)
  • 協會顧問名單(10人)
  • 常務理事名單(共95人)
  • 理事名單(共101人)
中國企業投資協會第四屆理事會名單
  • 名譽會長
  • 協會領導名單(共10人)
  • 協會顧問名單(22人)
  • 常務理事名單(共29人)
  • 理事名單(共33人)
中國企業投資協會第三屆理事會名單
  • 名譽會長
  •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名單
  • 協會顧問名單
  • 理事名單
  • 常務理事名單
中國企業投資協會第二屆理事會名單
  • 名譽會長
  •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名單
  • 特別顧問名單
  • 顧問名單
  • 理事名單
  • 常務理事名單
中國企業投資協會第一屆理事會名單
  • 名譽會長
  •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名單
  • 顧問名單
  • 理事名單(一)
  • 理事名單(二)
  • 理事名單(三)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定名為:中國企業投資協會。
英文為:China Enterprises Investment Association.
縮寫為:CEIA
第二條 本協會具有社團法人資格。是國內專家、學者、企業家和社會活動家自願聯合,共同組成的民間性、開放性、公益性、綜合性、自主性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的一切社會活動,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本協會旨在聯合全國各地區的企業和相關的經濟組織,通過投資諮詢、企業交流、信息服務等活動,為國內企業改革和發展服務,促進招商引資和中外技術交流合作,使中國的企業及其產品走向世界,為振興民族經濟貢獻力量。
第四條 本協會的上級業務主管單位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住所:北京市海淀區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是:
(一)受國內外企業的委託,物色合資、代理等方式的合作夥伴,促成資金、技術引進,以及把我國企業和新產品引向國際市場等經濟技術合作項目;
(二)舉辦各種類型的輛國際經濟研討會、學術交流會、業務洽談會和展覽會,以強化中國企業的國際化市場觀念,拓展戰略眼光;
(三)開展國內外企業的諮詢服務,向國內外企業提供經貿、投資諮詢,代做項目預測和可行性論證;
(四)開設各種類型的講習班,培訓企業管理人員,提高他們的經濟管理素質;
(五)組織企業家赴國(境)外參觀考察,並邀請國(境)外企業、社團來華訪問和考察,進行廣泛的業務交流和學習;
(六)舉辦國內企業聯誼和交流活動,以加強企業、行業、地區間的溝通與合作;
(七)承辦國內外企業委託的各項經貿業務服務及其他服務;
(八)收集整理國內外企業的發展信息,向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提供決策服務;
(九)開展市場調查,分析市場形勢,開發信息資源,建立信息網路,為會員、企業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十)編輯出版中國企業投資有關刊物、書籍及其他聲像、電子出版物;
(十一)承擔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工作任務。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協會設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本協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本協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發給團體(個人)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理事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與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提供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本協會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三)承擔本協會委託的的任務;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三條 會員如果逾期兩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協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本協會的終止事宜;
(五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五)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四年。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方可任職。
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的秘書長為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會長和會長授權的副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批准協會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本協會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擬訂本協會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三)制訂本協會的規章制度;
(四)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五)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六)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七)代表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八)處理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授權的其它事項;
(九)處理業務主管單位授權的其它事項。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會員單位及社會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國家批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提供服務所取得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規定依法納稅,忠實地履行納稅人的義務,按期繳納稅金。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 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一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在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由業務主管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經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2006年1月21日表決通過。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經業務主管單位2006年3月21日批准。
第五十條 本章程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2006年3月21日核准,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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