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行2009年第二期中央銀行票據的公告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行2009年第二期中央銀行票據的公告》是由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室2009年發布的金融保險公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行2009年第二期中央銀行票據的公告
  • 發布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室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行2009年第二期中央銀行票據的公告
金融保險
中央銀行票據發行公告第2號
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室
2009-1-21

法規內容

為保持基礎貨幣平穩增長和貨幣市場利率基本穩定,2009年1月22日(周四)中國人民銀行將發行2009年第二期中央銀行票據。
第二期中央銀行票據期限3個月(91天),最高發行量200億元,繳款日為2009年1月23日,起息日為2009年1月23日,到期日為2009年4月24日。本期中央銀行票據以貼現方式發行,向全部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進行價格招標,到期按面值100元兌付,到期日遇節假日順延。特別提示,第二期中央銀行票據繳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戶名:中央銀行票據(0901002),賬號:23509002,支付行號:001100001509。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室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