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關於河北省金融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指導意見

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關於河北省金融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指導意見,是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於2011-4-20頒布的引導金融機構在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的指導意見。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關於河北省金融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指導意見
金融保險
銀石發84號
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
2011-4-20

法規內容

人民銀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石家莊各縣(市)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河北省分行,各股份制商業銀行河北省(石家莊)分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農村信用聯社,河北銀行,東亞銀行石家莊分行,石家莊市農村信用聯社: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冀政〔2011〕28號)要求,引導金融機構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充分發揮金融在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中的積極作用,推動城鎮面貌“三年上水平”,有效解決中低收入民眾的住房困難,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全面推進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步伐,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重要意義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我國“十二五”規劃的重要內容,關乎民生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是黨中央做出的一項重大決策部署,是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有效措施,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舉措,也是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人民銀行河北省各分支機構以及各金融機構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認真貫徹落實穩健的貨幣政策,堅持“區別對待、有扶有控”的原則,充分認識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採取有力措施,求真務實,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努力推進金融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抓住重點,切實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信貸投入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的信息溝通與交流協作,及時掌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各階段的信貸資金需求。根據省政府提出的目標任務,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合理確定各自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信貸支持重點。要針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的信貸需求特點,創新信貸管理模式,大力挖掘潛在客戶,培育和發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有效切入點。對於政府劃撥土地落實、各級財政撥付資金到位、已建立完善還款機制、落實還款來源的項目工程,爭取早介入、早支持,對在招投標中取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房地產開發公司要積極主動開展信用等級評定和授信工作。
三、加快創新,滿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需求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因地制宜、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探索嘗試以政府設立的用於保障房建設及融資的公司、保障性住房等抵押擔保和住房公積金、政府土地出讓金、廉租房的租金收費權等質押擔保方式,有效滿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貸款需求。鼓勵發放低收入家庭聯保或由公職人員為保證人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政策性銀行要發揮資金相對充裕、期限長、利率優惠等優勢,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要結合保險業金融機構的資金規模大、周期長、資金來源穩定的特點,積極開展銀保合作,利用委託貸款方式,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多渠道滿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需求。
四、完善措施,全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建立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貸款風險相匹配的利率定價機制,根據貸款項目風險和貸款主體信用度及負擔能力,確定適當的優惠利率,優惠額度要高於本行和本地同條件的商品房。根據住房建設期及借款人的償還貸款能力等,確定科學合理的貸款期限,在各項管理辦法允許的條件下,貸款期限要長於本行和本地同條件的商品房。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於抵質押物足值有效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貸款額度,可根據借款人的實際需求適度放寬。
五、最佳化機制,提高金融支持保障性住房服務水平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適度擴大基層行信貸業務的審批許可權,簡化審貸手續,縮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貸款的審批時限。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實行上門服務和限時辦結,要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開闢貸款“綠色通道”,切實做到“一次性申請、一次性審核、一次性審批終結”。對中央和省投資補助的廉租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應特事特辦,在貸款審批各個環節提供便捷有效的金融服務,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貸款的審批發放效率。對符合條件的信貸申請,要加快審批;對已經簽訂契約的貸款,要保證信貸資金按契約約定儘快落實到位,以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貸款投放進度。
六、開展評估,推動各項信貸政策的有效落實
人民銀行河北省各分支機構要把金融機構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開展情況納入金融機構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內容,定期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信貸政策效果評估,引導金融機構做好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金融支持工作,建立政策落實監督機制。各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提高貫徹執行國家貨幣信貸政策的自覺性,積極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
七、把控風險,實現金融支持保障性住房的可持續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正確處理金融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與防範風險的關係,力爭做到“支持管理並重、規模質量互動、防範化解並舉”,支持項目的資本金必須到位,保障性住房貸款要與其它商品房貸款區別開來專戶管理、單獨核算,將政策風險降到最低,保證到期能夠收回利息和本金。
八、加強溝通,構建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
人民銀行河北省各分支機構要建立相應的信息交流平台,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定期發布轄區內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況,包括工程項目名稱、開工完工時間、資金需求等基礎信息。各金融機構要將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情況包括貸款的數量、期限、貸款償還情況等信息及時向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上報。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