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建湖縣支行是中國人民銀行的派出機構,主要職責包括貫徹執行貨幣信貸政策等。
根據人民銀行南京分行黨委《關於進一步加強轄內縣(市)支行建設的意見》(南銀黨[2015]26號)和《中國人民銀行鹽城市中心支行關於內設機構調整的批覆》(鹽銀復〔2016〕17號),我支行內設機構作出如下調整:
(一)支行規模確定
根據中支檔案精神,我支行為大規模行,設立”兩室四部”,即:辦公室、紀檢監察室、金融服務一部、金融服務二部、金融管理部、外匯管理部。
(二)內設機構主要職能
辦公室:主要承擔行政事務、綜合文秘、幹部人事、科技信息、黨團工會、安全保衛、應急管理、後勤保障等內部管理各項職能。
紀檢監察室:主要承擔紀檢監察工作職責。
金融服務一部:主要承擔會計財務、經理國庫、支付結算、反洗錢等職責。
金融服務二部:主要承擔貨幣發行與人民幣流通、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職責。
金融管理部:主要承擔貫徹落實貨幣信貸政策、金融統計、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落實存款保險制度、監測縣域經濟金融運行情況、防範縣域金融風險、徵信管理等職責。
外匯管理部:主要承擔外匯管理相關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