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寶雞市中心支行是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派出機構,隸屬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管轄,在寶雞轄區依法履行實施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等中央銀行職責。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中國人民銀行寶雞市中心支行
- 總部地點:寶雞
- 成立時間:1949 年 5月
- 經營範圍:實施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
- 公司性質:國有企業
- 員工數:360(2010年)
簡介,法定職責,內設機構,
簡介
1949 年 5月,中國人民銀行寶雞辦事處成立,1950年2月之後,先後更名為寶雞中心支行、寶雞專署督導處、寶雞市分行等。2001年1月,更名為中國人民銀行寶雞市中心支行,並沿用至今。寶雞市中心支行機關位於寶雞市渭濱區,內設18個科室,下轄8個縣支行。截至2010年末,全轄共有在職幹部職工360人,其中,中支機關167人。
法定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上級行的有關規定;
二、在轄區內貫徹執行貨幣信貸政策,監督管理金融市場,根據有關規定參與轄區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防範化解,維護地區金融穩定;
三、分析、研究轄區巨觀經濟金融形勢,為上級行的貨幣政策決策和實施提供政策建議和依據;
四、負責管理轄區金融統計工作及信貸徵信業務,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五、管理轄區貨幣發行、現金管理和人民幣反假業務,管理轄區內人民幣發行庫;
六、維護轄區支付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負責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
五、管理轄區貨幣發行、現金管理和人民幣反假業務,管理轄區內人民幣發行庫;
六、維護轄區支付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負責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
告制度的實施和反洗錢案件的協查;
七、管理轄區外匯、外債和國際收支業務;
八、經理轄區國家金庫業務;
八、經理轄區國家金庫業務;
九、管理轄區人民銀行系統的科技和安全保衛工作;
十、承擔轄區人事、紀檢、內審、黨群等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承擔轄區人事、紀檢、內審、黨群等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職能科室
1、辦公室:組織協調本行日常辦公,組織重要工作會議,承辦有關綜合文秘、政務信息、法律事務、檔案、保密、信訪、金融宣傳、應急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
2、貨幣信貸管理科:負責轄區內各項貨幣信貸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銀行間同業拆借、債券等金融市場的管理;負責與轄區金融監管機構及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根據有關規定,參與防範和化解轄區內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轄區金融穩定。
3、調查統計科:負責轄區經濟金融信息的統計、分析,圍繞貨幣政策決策,對各項政策執行情況及經濟金融運行中的深層次、重大問題進行跟蹤研究,提供決策建議;負責信貸徵信管理及有關金融知識宣傳普及工作;向當地政府和金融機構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4、會計財務科:負責轄區人民銀行會計財務制度的執行和監督檢查,承擔本級和所轄縣支行的財務管理;負責支付結算、票據交換和銀行賬戶管理規章制度的執行和監督檢查。
5、反洗錢科:負責依法開展轄區反洗錢工作和加強可疑支付交易的收集、分析和報送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洗錢組織機構和反洗錢協調機制,負責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制度的實施及反洗錢案件的協查工作。
6、科技科:負責轄區人民銀行系統的科技建設和管理,承辦辦公自動化系統、業務套用系統的建設、維護等技術服務工作;協調銀行卡聯網通用工作。
7、貨幣金銀科:負責轄區貨幣發行、貨幣管理、殘損人民幣管理、發行庫管理、反假人民幣等工作。
8、國庫科:負責經理本級國庫,組織管理轄區各級國庫業務,監督管理代理行國庫業務。
9、內審科:負責轄區人民銀行內審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對工作人員依法履行公務及執行財務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人員的處理提出建議。
10、人事科:按管理許可權負責轄區人民銀行幹部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保險統籌、職稱管理、培訓及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
11、 外管科:組織協調外匯局寶雞市中心支局日常工作,協助辦公室承辦局長辦公會、局務會以及重要工作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轄內國際收支、外匯收支統計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對轄內國際收支和外匯收支狀況進行監測、預警和分析;負責對轄內外匯指定銀行結售匯業務、銀行間外匯市場運行和人民幣匯價實施情況進行管理;負責轄區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管理工作;依法對轄區涉及外匯收支的機構執行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反外匯管理法規的活動;協助有關法務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調查處理涉及外匯的違法案件。
12、事後監督中心:對所在行會計、發行、國庫等核算業務進行事後監督。
13、保衛科:負責轄區人民銀行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承擔本行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二)黨群工作機構
1、黨委辦公室(與行政辦公室合署辦公):負責組織黨委會,承辦黨委日常事務工作,督辦黨委重要事項。
2、組織部(與人事科合署辦公):負責轄區內人民銀行系統黨的組織工作、統戰工作。
3、紀委、監察室:負責轄區內人民銀行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4、工會辦:負責轄區內人民銀行系統工會、民眾工作。
5、宣傳部:負責轄區內人民銀行系統宣傳、共青團工作。設宣傳部、團委辦公室,合署辦公,統稱為宣傳部。
(三)直屬單位
1、營業室:負責辦理資金清算、結算、帳務核算業務;負責會計核算和建設現代化支付系統;負責維護支付清算秩序。
2、後勤服務中心:負責本單位的後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