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分行

中國人民銀行分行

中國人民銀行分行是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履行職責的需要設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市)、縣 (市) 分支機構。它是中國人民銀行的派出機構,由中國人民銀行實行集中統一領導和管理。

中國人民銀行在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設立一級分行,省和自治區以下的省級市與地區設立二級分行。分行及分行以下機構實行行員制和預算撥款制。

2023年8月18日,人民銀行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支機構舉行掛牌儀式,恢復省級分行制度,省內原有的城市中心支行更名為市分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銀行分行
  • 外文名: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Branch
  • 所屬公司中國人民銀行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分支機構,

歷史沿革

1998年底,根據國務院批准的人民銀行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撤銷人民銀行省級分行,根據地域關聯性、經濟金融總量和金融監管的要求,在9箇中心城市設立分行(正局級),作為人民銀行的派出機構,並劃定其所轄監管區域。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撤銷中國人民銀行大區分行及分行營業管理部、總行直屬營業管理部和省會城市中心支行,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省級分行,在深圳、大連、寧波、青島、廈門設立計畫單列市分行。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分行保留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牌子,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與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合署辦公。
2023年8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31個省份(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深圳、大連、寧波、青島、廈門5個計畫單列市分行和317個地(市)分行掛牌。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加掛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牌子,各省、自治區分行加掛分行營業管理部牌子。至此,運行20餘年的人民銀行大區分行成為歷史,省分行制度再度回歸。

主要職責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它們在本轄區內履行下列職責:
①監督管理金融機構;
②調查統計本轄區的經濟、金融情況。
③貫徹實施貨幣政策,管理貨幣市場,調劑金融機構間資金。
④經理國家金庫和代理發行政府債券。
⑤現金髮行、調撥和金銀管理。
⑥會計結算和聯行清算。
⑦外匯管理。
⑧領導轄區內中國人民銀行支行的工作。

分支機構

參考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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