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軍械部

20世紀50年代中國人民解放軍8個總部之一,中央軍事委員會直接領導下的負責人民解放軍軍械勤務的最高領導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軍械部
  • 外文名:General Ordnance Department of the CPLA
  • 成立時間:1951年9月2日
  • 撤銷時間:1957年7月1日
1951年9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決定,總後勤部軍械部和軍區軍械部分別撥歸軍委炮兵和軍區炮兵建制,無炮兵機構的部隊由參謀長直接領導。10月1日起,總後勤部軍械部隸屬中央軍委炮兵建制,全稱為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軍械部,簡稱軍委軍械部,由炮兵司令員陳錫聯兼任部長。1954年11月6日,中共中央軍委第10次會議決定,軍委軍械部改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軍械部,直屬中央軍委領導,部長仍暫由陳錫聯兼任。1955年8月11日,國防部通知,軍委軍械部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軍械部。部長王樹聲,副部長封永順、塗錫道、陳文彪。總軍械部下設辦公室、組織計畫局、武器供給局、彈藥供給局、基本建設局、武器訂購局、彈藥訂購局、雷達探照燈管理局、軍械科研局、財務局、幹部局、檢查處、直政處、行政經濟管理處、政委辦公室等機構。總軍械部的職責是負責全軍軍械勤務工作。總軍械部建立後,把分散的軍械供應改為全軍統一供應;建立起一整套統一的軍械工作制度,基本上實現了軍械工作的正規化管理;完善了駐廠軍代表制度,保證了軍工產品的質量;加強了軍械院校建設,培養了一大批軍械管理幹部和技術人員;建立了軍械科學研究機構;新建擴建了一批國防軍械倉庫、工廠和靶場。
1957年7月1日,總軍械部劃歸總參謀部,改稱總參謀部軍械部。1959年3月1日起,總參謀部軍械部歸總後勤部建制,稱總後勤部軍械部。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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