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大校

中國人民解放軍大校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中”大校“為校級軍官的最高級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解放軍大校
  • 類型:概念
  • 類別:軍銜
  • 解釋:國家軍隊校級軍官中的軍銜稱號
歷史沿革,授予條件,晉升期限,軍銜標識,

歷史沿革

中國人民解放軍在1955年和1988年兩度實行的軍銜制中,均將大校作為校級軍官的最高級別。
1955年2月8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式實行軍銜制,其中校官設定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校軍銜可以授予軍長、副軍長、師長和副師長等四個級別的軍官。
武警大校常服肩章(1988—2007)武警大校常服肩章(1988—2007)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取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的決定》,1965年6月1日開始實施。
1988年12月17日,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布《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實行警官警銜制度的具體辦法》,設立武警大校警銜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的決定。大校軍銜只授予副軍職、正師職和副師職等三個級別的軍官。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的決定》規定,校官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校授予副軍職或正師職軍官。

授予條件

大校軍銜根據不同兵種分為:陸軍大校、海軍大校、空軍大校。
陸軍大校為陸軍正師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陸軍副軍職軍官和副師職(正旅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海軍大校為海軍正師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海軍副軍職軍官和海軍副師職(正旅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空軍大校為空軍正師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空軍副軍職和副師職軍官的輔助軍銜。即資歷較淺的空軍副軍職軍官和資深的空軍副師職軍官,也可授予空軍大校軍銜。
武警大校為正師職警官的主要警銜。武警大校還是武警副軍職警官和副師職警官的輔助警銜。

晉升期限

上校晉升大校為四年,大校以上軍銜晉級為選升,以軍官所任職務、德才表現和對國防建設的貢獻為依據。
首次授予軍官軍銜,大校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批准授予。
副師職(正旅職)軍官晉升為大校的,專業技術軍官晉升為大校的,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批准。

軍銜標識

1、“55式”軍銜大校肩章
陸軍大校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紅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紅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陸海空軍大校常服肩章(1955—1965)陸海空軍大校常服肩章(1955—1965)
海軍大校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代表海軍的黑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黑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空軍大校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代表空軍的藍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藍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此套肩章式樣自1955年起用,到1965年廢止。
2、 “88式”軍銜大校肩章
陸軍大校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有紅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紅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陸海空軍大校常服肩章(1988—2007)陸海空軍大校常服肩章(1988—2007)
海軍大校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有代表海軍的黑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黑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空軍大校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有代表空軍的藍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藍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武警大校警銜主要標識為,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紅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此套肩章自1988年起用至2007年中國人民解放軍更換07式軍服時停止使用。
3.“07軍銜大校肩章
2007年8月1日起,經黨中央、中央軍委和胡主席批准,全軍部隊將從開始陸續換穿07式軍服。
07式軍服的軍銜肩章在保持原有圖案不變的基礎上,主要對肩章底色作了改革。
陸軍大校軍銜主要標識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金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陸海空軍大校常服肩章(2007—)陸海空軍大校常服肩章(2007—)
海軍大校軍銜主要標識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金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空軍大校軍銜主要標識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金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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