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嚴密防範網路泄密十條禁令

中國人民解放軍嚴密防範網路泄密十條禁令

《中國人民解放軍嚴密防範網路泄密十條禁令》是軍隊於2009年下發的的條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解放軍嚴密防範網路泄密十條禁令
  • 頒發機構:軍隊
  • 頒發時間:2009年
  • 約束對象:軍人
條例簡介,禁令內容,

條例簡介

《嚴密防範網路泄密十條禁令》中明確規定,嚴禁以軍人身份在網際網路上開設部落格、聊天交友、應聘求職。把軍人穿軍裝的頭像放在微信里,就是違反保密規定。軍屬不得在網路和電話中談論涉及軍事秘密的話題;不得在微信、QQ等聊天工具上發表可能泄露軍事秘密的圖片和視頻。

禁令內容

資料圖:軍人
中國人民解放軍嚴密防範網路泄密十條禁令
中國人民解放軍嚴密防範網路泄密十條禁令
一、嚴禁涉密計算機聯接網際網路。
二、嚴禁涉密計算機安裝,使用無線上網卡
三、嚴禁涉密計算機開通紅外、藍牙等無線連線、傳遞功能。
四、嚴禁將使用無線上網卡的私人計算機帶入涉密場所。
五、嚴禁在聯接國際網際網路的計算機上使用涉密或曾經涉密的移動存儲載體
六、嚴禁在聯接網際網路的計算機上存儲、處理或傳遞涉密信息。
七、嚴禁在聯接國際網際網路的計算機上存儲顯示軍人身份的資料。
八、嚴禁在網際網路上發布、傳播涉密信息。
九、嚴禁計算機在涉密網和網際網路之間交叉聯接。
十、嚴禁移動載體在涉密計算機和聯接網際網路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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