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溫州市甌海區委員會建立於1984年6月,時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甌海縣委員會。1992年3月,縣改區後,始冠區名。已歷六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溫州市甌海區委員會
- 建立時間:1984年6月
- 時長:已歷六屆
- 舊時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甌海委員會
政協簡介,組織機構,政協黨組,政協常委會,政協機關,
政協簡介
本委員會由:中國共產黨、民主黨派、工會、共青團(青聯)、婦聯、農業、工商(經濟)、教育(體育)、科技(科協)、醫藥衛生、僑聯、台聯、新聞文藝、民族宗教等各界代表人士、無黨派人士和特邀人員組成。民主黨派委員不單獨列組,按其所從事的職業參加各界別活動。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本委員會設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第一屆至第三屆,每屆任期三年;第四屆至第六屆任期為五年。
常務委員會是本委員會的常設機構,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組成,任期與本政協委員會相同。
組織機構
政協黨組
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討論和決定區政協的重大問題;做好乾部管理工作;團結非黨幹部民眾,完成黨和國家交給的任務;指導區政協機關黨組織工作。
八屆區政協黨組由書記吳宏儒,成員留紅光、黃松柳、胡林興、姜化均、董定珍組成。
政協常委會
區政協常委會行使下列權利:(1)召集並主持區政協全體會議;每屆第一次全體會議前召開全體委員參加的預備會議,選舉第一次全體會議主席團,由主席團主持第一次全體會議;(2)組織實現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的任務和全國委員會所作的全國性的決議以及上級地方委員會所作的全地區性的決議;(3)執行區政協全體會議的決議;(4)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審議通過提交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人民政府的重要建議案;(5)根據工作需要,可由秘書長的提議,任免區政協的副秘書長;(6)決定區政協工作機構的設定和變動,並任免其領導成員。
八屆區政協常委會經2012年1月7日政協第八屆溫州市甌海區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由主席吳宏儒,副主席留紅光、黃松柳、沈岩明、胡林興、姜化均、李芍,秘書長董定珍以及管青雲等40名常務委員組成。
政協機關
區政協機關承擔著為區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服務的各項工作。區政協機關設8個科級辦事機構:區政協辦公室、提案委員會、科技經濟委員會、教文衛體委員會、社會法制委員會、港澳台僑委員會、文史資料委員會、委員工作委員會。
(一)區政協辦公室
政協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統一管理機關文秘、文書檔案,負責文電處理、會務組織、對外聯繫、宣傳報導,起草重要報告和總結材料,編印政協信息和政協會刊;統一管理機關的人事、勞動工資、財務、對外接待和後勤保障;制定年度工作要點和活動計畫;在秘書長領導下協調各專委會的日常活動;負責離退休老幹部工作和政協之友社的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保密工作和計畫生育工作;組織機關工作人員開展各種學習活動;研究探討新時期人民政協工作的特點和規律,總結經驗,對履行職能的重要問題和重要工作提出建議;負責社情民意、政協專報材料的組稿、信息員網路建設和社情民意編髮工作;參與重點調研課題的協調和重要調研報告的修改;負責起草對外交流的重要材料和領導講話、重要檔案等;協調和組織人民政協的對內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下設3個股級辦事機構:秘書科、行政科、信息宣傳科。
秘書科:起草重要報告、總結材料,編印會刊和政協信息;統一管理機關文秘、文書檔案;負責文電處理、會務組織工作、對外聯繫和宣傳報導;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行政科:統一管理機關財務、總務和物業財產;負責對外接待和後勤保障;負責車輛管理和調度;負責離退休老幹部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信息宣傳科:負責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宣傳報導、政協網站維護和內容更新管理工作。
(二)專門委員會
(1)提案委員會
(2)科技經濟委員會
(3)教文衛體委員會
(4)社會法制委員會
(5)港澳台僑委員會
(6)文史資料委員會
(7)委員工作委員會
專門委員會辦事機構的職責是:負責專門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制定專門委員會年度工作要點和活動計畫,提交年度工作報告;組織委員就全區政治、經濟、科教文衛以及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進行視察、調研、撰寫視察、調研報告,提出建議和意見,提交常務委員會、主席會議審議;組織有關專題座談、研討,開展對口協商等活動;組織委員參與各種活動,為委員知情知政出力,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責服務;負責市、區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為其開展各種活動提供服務,創造條件。
文史資料委員會還負責整理編纂、出版發行《甌海政協志》、《甌海文史資料》,下設文史編輯部,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四、政協派出機構
(一)區政協鎮(街道、管委會)工作委員會
為加強聯絡、聯誼,進一步推進我區人民政協工作,2004年區委常委會研究,同意建立鎮(街道)政協工作委員。2004年12月區政協六屆十一次常委會議決定,建立區政協景山街道工作委員會等14個政協工委。
區政協景山街道工作委員會
區政協新橋街道工作委員會
區政協婁橋街道工作委員會
區政協郭溪街道工作委員會
區政協潘橋街道工作委員會
區政協瞿溪街道工作委員會
區政協澤雅鎮工作委員會
區政協梧田街道工作委員會
區政協三垟街道工作委員會
區政協南白象街道工作委員會
區政協茶山街道工作委員會
區政協麗岙街道工作委員會
區政協仙岩街道工作委員會
區政協甌海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工作委員會
(二)區政協界別活動組
為進一步加強界別活動,充分發揮界別的作用,經區政協主席會議研究,決定建立八屆區政協界別活動組。
中共(特邀)活動組
工會活動組
共青團(青聯)活動組
婦聯活動組
農業活動組
工商(經濟)活動組
教育(體育)活動組
科技(科協)活動組
醫藥衛生活動組
僑聯活動組
台聯活動組
民族宗教活動組
新聞文藝活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