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大慶市委員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大慶市委員會(簡稱政協大慶市委員會或大慶市政協)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組織,是大慶市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大慶市委員會
  • 成立時間:1980年4月24日
  • 職責:組織參加市政協的各黨派參政議政
  • 類型:辦事機構
歷史發展,主要職能,經常性工作,召開會議,組織視察,開展調查,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機構設定,

歷史發展

1980年4月24日,大慶市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和各族各界137位代表歡聚一堂,隆重舉行了具有歷史意義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大慶市委員會第一屆全體會議,共議協商發展大計。大慶市政協從伴隨著改革開放的腳步誕生,至今已經走過了27年的歷程。
在27年的歷史進程中,市政協歷經了第一屆(1980年4月-1983年7月)、第二屆(1983年7月-1987年11月)、第三屆(1987年11月-1992年11月)、第四屆(1992年11月-1997年12月)、第五屆(1997年12月-2002年11月)、第六屆(2002年11月-2007年2月)、第七屆(2007年2月-),共召開31次全體會議。

主要職能

根據政協章程規定,大慶市政協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市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
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大慶市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政治協商的主要形式是政協舉行的各種協商會議,其中包括:政協委員會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常務委員專題座談會、各專門委員會會議,根據需要召開的各黨派、無黨派愛國人士、人民團體、少數民族人士和各界愛國人士的代表參加的協商座談會等,以及政協負責人或委員應邀列席市委召開的常委會、全委會或人大常委會舉行的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常務委員會,市政府舉行的部署工作、研究重大問題的常務會議和全體會議,聽取有關情況,直接參與協商討論。此外,還通過舉辦情況通報會、議政會、聽取意見座談會等進行協商活動。
民主監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地方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民主監督的主要形式是通過政協委員會全體會議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意見、建議;通過常務委員會、主席會議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議案;各專門委員會提出的建議或有關視察、考察報告;參加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調查和檢查活動。
參政議政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的拓展與延伸。其內容除政治協商、民主監督規定的內容外,還包括選擇人民民眾關心、黨政部門重視、政協有條件做的課題,組織調查和研究,積極主動地向黨政領導機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通過多種方式,廣開言路、廣開才路,充分發揮委員專長和作用,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獻計獻策;廣泛參與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活動,對一些共同關心的事項開展評議等等。

經常性工作

召開會議

會議大體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政協的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和主席會議以及專門委員會會議。這類會議一般是定期召開。另一類是專題協商會議、專題論壇、議政會、調研論證會、研討會、座談會、報告會、情況通報會以及聯誼會等。這類會議不定期召開,會議的議題比較廣泛,針對性強。會議參加者除政協委員外,有時還邀請有關民主黨派、各界代表人士、專家學者參加。

組織視察

主要是組織政協委員實地觀察和檢查各部門、各單位和基層貫徹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情況,發現新的經驗並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和建議。視察,主要是配合本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安排和本市的重要工作部署不定期進行。視察活動的方法主要有三種:一是跨地區視察;二是就地視察;三是特邀視察。視察報告須轉送市委、市政府領導或有關部門研究參考。

開展調查

主要指專題調查研究,一般由常委會議、主席會議或各專門委員會確定題目,由各專門委員會或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研究小組,進行比較系統深入的調查、研討、論證,寫出調查報告,經專門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形成建議送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研究採納。重要的調研報告,有關專門委員會要提請常務委員會議或主席會議審議通過,以常務委員會議或主席會議建議案的形式送市委、市政府。

提出提案

政協提案是政協的參加單位和委員向政協全體會議或常務委員會議提出的,經提案委員會審查立案後交會有關單位辦理的書面意見和建議。它是政協履行職能的一個重要方面,承辦單位必須向提出提案的委員和單位做出書面答覆,並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有關規定,保證提案的辦理質量。

反映社情民意

是指把當前社會中帶有普遍性、突出性的問題,散佚於民間的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由政協的專門辦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通過政協委員、政協的各個界別蒐集上來,如實地向黨政部門反映的全過程。這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重要基礎和關鍵環節。

機構設定

根據政協章程規定,大慶市政協設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常務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組成,其成員由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各民族和各界代表人士協商提名,經全體會議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五年。
按照政協章程規定,大慶市政協設立辦公室,在秘書長領導下進行工作。根據工作需要設立提案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科教文衛體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民族宗教和港澳台僑聯絡委員會、文史資料委員會等6個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是在常務委員會和主席會議領導下的工作機構。各專門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專門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作為辦事機構。大慶市政協設黨總支,分三個支部,在市政協黨組指導下和市直機關工委領導下開展黨務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