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確立歷程,徵集,評選,修改,審定,全球註冊保護,公布,設計要素,象徵意義,形象,名稱,
確立歷程
2008年北京奧運會吉祥物的誕生共分為六個階段。
徵集
評選
2004年12月15日,在北京奧組委16樓會議室,陳逸飛、鄭淵潔等24名在藝術、文化領域具有傑出成就專家學者,對662件吉祥物有效參賽作品進行藝術評選。12月17日,由靳尚誼、常沙娜等10名中外專家組成的推薦評選委員會,對進入推薦評選階段的56件作品進行了審閱和評議。熊貓、老虎、龍、孫悟空、撥浪鼓以及阿福6件作品被定為吉祥物的修改方向。
修改
2005年3月28日,時任北京奧運會組織委員會主席劉淇等領導和專家審看了吉祥物的多組方案,“福娃”創作方向得到肯定,從七組修改方案總計108件作品中選出。
審定
2005年4月29日第53次執委會上,北京奧組委的執委們對吉祥物修改方案進行了審定,認為,“福娃”(聖火、大熊貓、魚、藏羚羊、龍)的理念具有中國特色,考慮到龍的形象不同國家理解上存在分歧,建議用鳥的形象代替。勞動節期間,韓美林對“福娃”方案進行了進一步的修改完善,提出了以北京傳統風箏“京燕”造型代替“龍”造型的修改方案。2008年北京奧運會吉祥物形象定位基本完成。
全球註冊保護
作為一屆奧運會的核心形象之一,吉祥物有著巨大的商業價值,是宣傳奧運會、進行奧運會市場開發的重要載體,必須進行智慧財產權保護,以避免出現法律糾紛。2005年10月底,2008年北京奧運會吉祥物的國內、國際法律註冊保護工作完成。
公布
2005年11月11日,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公布了2008年北京奧運會吉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