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靈台縣委組織部是靈台縣政府部門,負責指導全縣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探索各類新的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定和活動方式,檢查督促各級黨組織堅持和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靈台縣委組織部
- 辦公地址:靈台縣城東大街38號(靈台縣委南四樓)
單位職能,機構設定,
單位職能
1、根據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縣委的決定、指示,研究制定全縣組織工作、幹部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劃,提出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從巨觀上研究和指導全縣組織人事制度的改革工作。
2、指導全縣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探索各類新的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定和活動方式,檢查督促各級黨組織堅持和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調查分析黨員隊伍狀況,協調、規劃和指導全縣黨員教育工作;不斷普及和提高全縣黨員電化教育工作水平;加強黨員管理,指導基層黨組織搞好組織發展工作;開展新時期黨的建設理論研究。
3、按照黨的幹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用人原則,具體承擔縣管幹部的推薦、選拔、考察、培養、任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各單位和縣管企業領導班子考察、調整、配備工作;承辦市委組織部和市上有關部門上調、下派、內調幹部及縣管幹部的調動、任免、退(離)休審批等事宜,負責協調、指導、管理縣內科級幹部的交流工作,指導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
4、制定全縣科級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的規劃和制度,指導全縣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組織落實全縣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的工作。
5、研究解決全縣幹部政策方面的歷史遺留問題;履行對全縣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執行有關規定、紀律情況的檢查監督;健全完善對幹部考察、選拔、任用的監督制約機制。
6、研究制定全縣幹部教育的規劃和計畫;組織縣管幹部和一定層次的中青年幹部以及鄉村幹部的培訓;指導、協調、檢查全縣幹部教育工作;探索完善社會主義市場條件下的幹部培訓制度,指導黨校培訓和師資隊伍建設。
7、主管全縣落實知識分子政策和經常性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全縣知識分子的巨觀管理工作,聯繫和組織縣管拔尖人才開展有關活動。
8、負責全縣黨政機關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巨觀指導和管理工作,主管全縣黨群、人大、政協等機關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的組織實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9、負責全縣退(離)休幹部工作的巨觀管理和政策指導。
10、完成市委組織部和縣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機構設定
內設辦公室、組織組、幹部組三個組室。下屬事業單位1個,黨員電化教育工作站。歸口管理事業單位2個,縣委老幹部工作局和縣委黨史資料徵集辦公室。縣委人才工作辦公室隸屬縣委組織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