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縣人民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成立於1973年9月,1984年1月改名為隆回縣人民政府農業委員會,1995年8月加掛“中共隆回縣委農村工作部”牌子,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一套班子。2002年撤銷縣農業委員會(縣委農村工作部),設立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04年底恢復隆回縣人民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2009年4月,縣委決定將隆回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更名為中共隆回縣委農村工作部,與隆回縣人民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隆回縣委農村工作部
- 成立時間:1973年9月
- 工作內容:農村工作
- 類型:機關機關
單位職責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縣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政策意見,檢查監督農村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全縣農業農村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管理與考核。
2.組織研究全縣農村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農口和支農部門的工作,掌握反映農業、農民和農村工作動態與信息,總結典型經驗;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三農”工作績效考核評價體系。
3.研究提出全縣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包括農村的生產、流通、分配體制,農業投入與勞動力管理和小城鎮體制)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縣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改革的政策和建議,指導和協調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4.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縣農業農村重大生產活動的組織協調和產業結構調整的規劃;指導有關部門抓好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龍頭企業的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工作。
5.研究提出全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政策建議,規劃、組織、協調、指導、考核全縣新農村建設,參與農村小城鎮規劃和建設的有關工作,負責隆回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6.研究提出全縣縣域經濟發展政策與規劃建議,研究提出農村產業開發政策建議,協調指導全縣農村農業招商引資、外經外貿工作;負責隆回縣縣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7.負責組織、協調全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抓好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基層政權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8.領導、管理、指導、協調全縣農村經濟管理、減輕農民負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扶貧工作、農村能源建設和農民素質教育工作。協調全縣科教興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業科研成果的推廣工作;指導、協調農科教相結合工作。
9.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安排方案並監督使用。
10.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