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陵水黎族自治縣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屬黨政機關單位,行政編制5名。管轄黨組織192個,其中機關黨委8個,黨總支部8個,黨支部176個,黨員2532人。
主要職責
(一)領導縣直屬單位黨組織工作,按照《黨章》、《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中央、省委、縣委對縣直屬單位黨的建設的工作部署,結合機關實際,提出縣直屬單位在新時期條件下黨的建設及規劃,指導基層組織做好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做好黨員隊伍教育管理、支部班子的建設工作,切實搞好服務,強化監督。
(二)指導基層黨組織的換屆工作,負責審批縣直屬單位機關委會、黨總支部、黨支部的建立和撤銷,審批縣直屬單位機關委會、黨總支部、黨支部的書記、副書記和委員;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審批縣直屬單位機關委員會、黨總支部。黨支部報批的新黨員。
(三)負責縣直屬單位黨員的培訓工作。
(四)指導基層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和教育工作;及時向縣委反映縣直屬單位黨員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情況。
(五)負責縣直屬單位基層組織的黨員統計工作。
(六)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七)承辦縣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