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壩州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四川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大工作和建設的意見》的實施意見

《中共阿壩州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四川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大工作和建設的意見>的實施意見》是中共阿壩州委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推進阿壩州人大工作與時俱進、創新發展、充分發揮地方人大在推進跨越發展和長治久安中的重要作用提出的意見。

中共阿壩州委
關於貫徹落實《中共四川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
人大工作和建設的意見》的實施意見
阿委發〔2016〕1號
各縣(市)委,州委各部委辦,州直各部門黨組(黨委),臥龍特別行政區黨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推進我州人大工作與時俱進、創新發展,充分發揮地方人大在推進跨越發展和長治久安中的重要作用,結合我州實際,現就全面貫徹落實《中共四川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大工作和建設的意見》(川委發〔2015〕18號,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刻領會《意見》的精神實質
《意見》是全省進一步加強人大工作和建設的綱領性檔案,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意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立足全省實際,突出工作創新,著眼解決人大工作中的實際問題,提出了新形勢下加強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設的方向性要求,涵蓋了全省各級人大工作和建設的各個方面,對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動地方人大工作與時俱進、創新發展提供了有力指導和堅強保障。深入學習貫徹《意見》精神,對加快推進全州民主法治建設進程,建設川西北生態經濟示範區,實現與全國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全州各級各部門要把學習貫徹《意見》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組織廣大黨員幹部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意見》精神上來。各級黨委要將《意見》精神作為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開展專題講座,進一步提高各級黨委對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性的認識,增強領導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州、縣(市)人大常委會要通過深入學習領會,進一步明確新形勢下人大工作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切實把《意見》精神落實到各項工作中。州、縣(市)組織部門、黨校要切實抓好廣大幹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憲法、法律法規、民主法制建設理論的學習培訓。各級黨委宣傳部門要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傳納入黨委宣傳工作的總體部署,落實宣傳措施,增強宣傳效果。要把學習貫徹工作與深入學習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省委、州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緊密結合起來,與發揮地方人大在服務和推動全州工作大局中的作用緊密結合起來,與統籌謀劃換屆選舉工作結合起來,充分體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
二、進一步加強黨委對人大工作的領導
各級黨委要進一步把人大工作作為黨的全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總體工作布局,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在思想、政治、組織上加強和改進對人大工作的領導。州、縣(市)黨委要堅持每年至少聽取一次人大工作專題匯報,研究解決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按照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職權範圍和工作方式,提出對人大工作的總體要求,並加強督促檢查,抓好工作落實。要加強對民族立法工作的領導,把立法決策同加快發展、改善民生、維護穩定重大決策結合起來,適時提出立法建議,及時研究立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縣(市)黨委作出關係全局的重大決策部署前,要重視聽取縣(市)人大常委會黨組的意見和建議。各縣(市)黨委和“一府兩院”召開有關重要會議或組織重大活動,應安排縣(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和專門委員會負責人參加。各級黨委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推進立法、監督、決定重大事項、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設方面的探索創新,推廣人大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新經驗、新做法、新舉措。
州、縣(市)人大常委會黨組要積極發揮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完善黨組向同級黨委請示和報告工作制度,及時傳達黨委重要決策部署及會議、檔案精神,及時討論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事項、行使職權中的重大問題,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委決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的貫徹落實。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中的黨員要充分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團結人大代表中的黨外人士共同開展工作,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確保黨的主張經過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意志,確保黨組織的意圖經過法定程式得以實現。
三、充分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職能
州、縣(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和鄉鎮人大要堅持黨的領導,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緊緊圍繞建設川西北生態經濟示範區,與全國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緊緊圍繞人民民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找準人大工作的著力點和落腳點,著力推動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委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要保障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更好發揮人大在體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力方面的優勢和作用,正確反映和統籌兼顧不同方面民眾的利益,著力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總結立法經驗,完善立法程式,規範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體現民族自治特色和地域特色,積極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公開立法,主動適應全州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要依法加強對“一府兩院”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不斷完善監督機制,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綜合運用法定的監督形式,充分運用監督工作成果,督促“一府兩院”不斷改進工作。要結合實際,積極探索重大事項界定範圍,依法規範重大事項討論決定的程式和工作制度,針對本行政區域內帶有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的問題和人民民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適時依法作出決議、決定並督促貫徹實施。要在全社會進一步樹立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堅持推進依法治州進程,促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確保人民各項權利得到尊重和保障,著力保障憲法和法律的正確實施。要堅持黨管幹部原則與人大依法行使選舉任免權的統一,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實現黨內工作程式與人大及其常委會法定工作程式的有機統一。
四、“一府兩院”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
州、縣(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和鄉鎮人大要進一步加強與“一府兩院”的聯繫,大力支持“一府兩院”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護穩定等方面採取的舉措,在依法監督中體現支持,確保行政權、審判權、檢察權得到正確行使。“一府兩院”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要進一步增強人大制度意識和民主法制意識,更加主動、更加自覺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認真貫徹執行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繼續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制度,按照規定到會聽取人大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回答詢問,並認真負責地予以落實,全力支持各級人大依法履行職責。
五、人大代表要依法積極履行職務
各級黨委要大力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職務,為代表履職創造良好的平台,對妨礙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職務的行為,人大常委會要依法督促糾正。“一府兩院”要積極主動加強與人大代表的聯繫,為他們依法履行職務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堅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代表、代表聯繫選民、閉會期間邀請代表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鄉鎮人大主席團會議和參加立法調研、執法檢查、視察、專題調研等制度,切實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職務。人大常委會要積極探索提高人大代表履職能力的方式和途徑,建立人大代表履職登記和評價激勵機制,把人大代表履職情況作為是否提名連任代表候選人的重要依據,對履職突出的人大代表進行表揚。要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培訓制度,增強人大代表履職意識,提高人大代表履職能力,積極推行人大代表向選民述職制度。各級人大代表特別是擔任黨政領導職務的人大代表要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積極參加代表活動,認真履行人大代表職務和義務。要建立代表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辦理工作責任制,將辦理情況納入單位目標績效考核。
六、加強人大及其常委會自身建設
州、縣(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和鄉鎮人大要切實加強自身建設。一是加強思想作風建設。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深入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憲法法律,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重要會議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增強政治定力,強化責任擔當,嚴肅政治紀律。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州委有關要求,建設政治堅定、為民務實、奮發乾事、作風清廉、人民滿意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二是加強組織機構建設。各級黨委要更加重視人大組織建設,配齊配強人大常委會領導班子,進一步最佳化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結構。根據工作需要,制定符合實際的機構編制方案,積極協調爭取,妥善解決人員編制。三是加強人大機關幹部隊伍建設。把人大作為培養幹部增強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方式的重要基地,選拔政治素質好、法治觀念強、工作能力優的人大幹部到黨政機關、司法機關任職,加強人大機關與黨政機關、司法機關之間的幹部交流和掛職鍛鍊,做到人大機關幹部與黨政機關、司法機關幹部同樣使用、同樣考核、同樣交流。四是加強履職能力建設。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加強制度建設,加強學習培訓,加強調查研究,不斷提高依法履職能力。州人大常委會要健全上下聯動工作機制,主動爭取上級人大常委會的指導,注重發揮縣(市)人大常委會參與地方立法、聯動開展重大監督等作用。加強對鄉鎮人大的工作指導,切實發揮鄉鎮人大法定職能。各級黨委要把縣(市)、鄉鎮人大工作納入總體工作布局,研究制定縣(市)、鄉鎮人大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制度。五是加強人大對外交往。把人大對外交往納入地方外事工作整體計畫,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積極開展對外交流。六是改善人大機關工作條件。根據新時期人大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人大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將各級人大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並根據工作需要逐年增加,切實保證人大開展各項工作需要。州、縣(市)、鄉三級人大代表活動經費每人每年不得低於2000元、1000元和500元,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強人大機關基礎設施和信息化建設,切實解決人大及其常委會機關辦公設施陳舊老化、電子政務建設滯後等問題。七是加強鄉鎮人大建設。要進一步加強對鄉鎮人大工作指導,促進鄉鎮人大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全州各鄉鎮均單設人大主席,明確專(兼)職工作人員。
各縣(市)、各有關部門可根據本意見,結合實際制定貫徹措施。
中共阿壩州委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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