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
區黨委政法委是區黨委領導、管理全區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和重要組織形式,是維護全區社會和諧穩定、推動政法事業科學發展的領導者、組織者、協調者,主要職能是根據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區黨委的部署,研究全區政法工作的方針、政策性問題,對一定時期內全區的政法工作作出整體部署,並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全面掌握、綜合分析全區反分裂鬥爭和社會治安形勢,及時組織打擊各種分裂祖國的活動和依法從重從快懲處嚴重刑事、經濟犯罪分子的鬥爭,維護祖國統一和社會穩定;檢查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指導政法工作改革、政法隊伍建設和政法各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協助區黨委組織部門做好政法各部門領導幹部的考察、任用、交流、管理和教育工作。
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區綜治辦),是協助區黨委、政府領導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是制定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綜合治理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推動綜合治理宣傳工作和政法宣傳工作;負責自治區見義勇為基金會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區黨委政法委員會
- 所在地域:中共西藏自治區
-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治部等
- 職能:組織實施、督促檢查
內設機構
區黨委政法委內設處室7個,分別為:辦公室、政治部、執法督察處、研究室、610辦、法學會秘書處、機關後勤服務中心;部門管理機構1個,為自治區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區綜治辦與區黨委政法委合署辦公,內設處室4個,分別為:綜治協調處、綜治督導處、綜治流管處、區綜治委鐵路護路聯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