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市縣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鄂發〔2009〕13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鄂州辦文[2010]65號)精神,設立中共華容區委政法委員會,區委政法委是區委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區司法局與其合署辦公,掛區綜治辦、區“610”辦公室牌子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簡介
。
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政法委員會的部署,按照區委的要求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
(二)調查分析全區社會治安和政法工作形勢,研究有關方針、政策及採取相應措施,及時向區委提出決策意見和建議;對全區一定時期內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並督促貫徹落實。
(三)組織、協調、指導維護全區社會穩定工作。
(四)檢查全區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落實情況,並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嚴肅執法執紀、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協助上級紀檢、監察部門指導、督促有關案件的查處工作。
(五)嚴格監督政法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六)組織推動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探索政法工作的改革,進一步加強政法工作。
(七)研究加強全區政法隊伍建設,按區委規定協助區委和區委組織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門範圍內的幹部。
(八)根據中央、省、市和區委、區政府及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部署,研究全區綜合治理工作的具體措施,提出建議;掌握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工作落實情況;承辦一票否決制的具體工作,檢查、督促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推動各有關部門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推動綜合治理宣傳工作、理論研究工作,提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法制建設的建議;辦理上級綜合治理委員會和綜合治理辦公室交辦的事項。
(九)指導區直各單位和鄉鎮做好教育轉化攻堅工作,實現"三個為零"的目標。
(十)擬定全區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和各行業的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和對外法制宣傳;指導和監督全區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區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區非監禁刑罰執行和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委政法委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宣傳教育室)
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承辦文電、會務、督辦、信訪、檔案、保密、行政後勤等工作;負責起草檔案和會議材料;組織推動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和政法宣傳工作;負責政法委機關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實施政法委機關並指導全區政法系統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幹部學習教育計畫。
管理全區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研究制訂全區法制宣傳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全民普及法律常識教育工作;指導全區各行業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對外法制宣傳工作。
(二)執法監督室
了解和掌握政法部門的執法情況;協助領導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組織政法部門開展執法檢查;指導和推動政法部門建立健全各項執法監督制度。
(三)律師公證室
指導、監督全區的律師工作;指導、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指導、監督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的工作;接受並處理律師違反職業道德的控告;管理和監督公證法律、政策的執行情況。
證明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公民的法律行為,證明有法律效力的文書的實施,確認其真實性、合法性,以保護公共財產,保護公民身份、財產的權利和合法權益;辦理區屬國家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跨區的國內公證。
(四)基層工作室(社區矯正辦公室)
指導全區司法行政人員和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指導、管理全區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檢查有關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配合有關部門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區委政法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4名。其中:書記1名(區委常委兼任),副書記2名(兼司法局局長1名),紀檢委員1名。工勤編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