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竹谿縣委政法委員會

中共竹谿縣委政法委員會是縣委領導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承擔統一組織領導全縣政法工作的責任,全局和重大問題報縣委決策

內設機構,掛靠機構,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人秘科
調研科:
執法監督科

掛靠機構

(一)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
縣綜治辦是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根據縣委政府和縣綜治委、政法委的部署,研究提出具體工作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起草全縣鄉鎮、縣直各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調查掌握綜合治理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並研究有關的方針、政策和需要採取的工作措施,為委員會議事決策提供情況和建議;搞好情況綜合和信息反饋,堅持年度情況通報,定期向縣綜治委匯報工作;對全縣落實綜合治理措施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草擬綜合治理檔案、簡報、總結、報告、有關專題材料,負責全縣綜合治理數據統計及有關報表等。

主要職責

中共竹谿縣委政法委員會是縣委領導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承擔統一組織領導全縣政法工作的責任,全局和重大問題報縣委決策。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是協助縣委、縣政府領導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常設機構。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政法委
主要職責如下:
(一)根據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縣委的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
(二)調查分析全縣政法工作形勢,研究有關全局性的問題,及時向縣委提出決策意見和建議。按照上級的指示精神。對一定時期內的政法工作作出具體安排和部署,並督促貫徹落實。
(三)組織、協調、指導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
(四)督促檢查政法部門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情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落實措施。
(五)支持和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政法部門加強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六)組織、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推動各項綜合治理措施的落實。
(七)組織推動政法系統調查研究工作,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探索研究政法工作改革的措施。
(八)研究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的措施,協助黨委及其組織部門考察、管理政法部門的領導幹部,協助紀檢、監察部門指導、督促有關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
(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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