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根據《中共福州市委辦公廳、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州市市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榕委辦發〔2018〕27號)精神,整合市委黨史研究室與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設立中共福州市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機構規格相當正處級,為市委直屬事業單位,歸口市委辦公廳管理。
現任中共福州市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務會議召集人、主任:高錦利
正式成立,主要職責,派出機構,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正式成立
2018年12月24日,中共福州市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在東部辦公區四號樓舉行揭牌儀式。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有關黨史、文獻、地方志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制訂全市黨史、文獻、地方志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全市黨史、文獻、地方志工作。
(二)研究福州黨史、文獻和地方志,總結黨的歷史經驗,開展黨的歷史、文獻和地方志文化的宣傳教育,發揮黨史、文獻、地方志的存史資政育人作用,為新時代黨的建設和市委、市政府決策促組元服務,為教育廣大黨員、幹部、民眾和青少年服務。
(三)負責擬訂黨史和地方志編纂方案,組織編纂出版福州套煮頌黨史基本著作、黨史人物傳、福州地方志等黨史方誌類書籍刊物;負責指導《福州年鑑》編纂。
(四)徵集、整理、保管和利用黨史、文獻和地方志資料,收集整理重要口述資料、重要人物回憶錄,組織開展舊志整理。
(五)開展黨史、文獻、地方志學術研討、課題研究、成果嬸屑灶評審和業務培訓等活動;開展黨史、文獻、地方志對外交流協作。
(六)組織開展重大紀念活動,促進優秀傳統文化和紅色文化的傳承弘揚;負責福州黨史和方誌館日常管理,指導革命遺址的發掘、保護、利用和場館建設。
(七)負責推進全市黨史、文獻、地方志信息化建設。
(八)參與涉及福州地方黨史和重要任務題材的出版和影視作品的審查任務。
(九)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派出機構
中共福州市鼓樓區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津泰路98號
中共福州市台江區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地址:福州市台江區台江路88號區委大廈
中共福州市倉山區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地址:福州市倉山區閩江大道236號
中共福州市晉安區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地址:福州市晉安區福新中路128號
中共福州市馬尾區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地址:福州市馬尾區君竹路30號
中共福州市長樂區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地址:福州市長樂區吳航街道鄭和中路3號十洋國際城14樓
中共福清市腿府剃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地址:福清市一佛街114號1號樓5層515
中共連江縣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地址:連江縣鳳城鎮816北路81號
中共羅源縣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地址:羅源縣鳳山鎮東環新村12號原工商局大樓A棟202室(暫定)
中共閩侯縣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地址:閩侯縣甘蔗街道交通路2號縣委大院
中共閩清縣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閩清縣梅城鎮西門街50號縣政府大樓四層史志室
中共永泰縣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地址:永泰縣樟城鎮南湖路5號三樓
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中共福州市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內設5個職能處:
一、秘書處
負責歡再機關行政管理,綜合協調各處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處理文電、信息、檔案、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文字綜合、會議組織及接待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幹部等工作;負責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財務審計等工作;組織開展黨的組織夜汗烏盛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思想工作、意識形態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等黨群工作。
二、黨史征研處
負責擬訂全市黨史工作規劃,擬訂黨史編纂方案並組織實施;開展對福州黨史及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相關資料的征研工作;組織編纂中共福州黨史、口述史資料刪潤乃協、重要黨史人物回憶錄等著作;做好黨史資政工作;開展黨史學術研討、課題研究、成果評審和業務培訓等工作;參與審核擬公開發表或出版的黨史重大題材、重要任務的圖書、文章、展覽、紀念館陳列及影視作品等;負責縣(市)區黨史征研業務指導工作。
三、方誌編研處
負責擬訂全市地方志工作規劃,擬訂地方志編纂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編纂地方志書、地情書;負責組織舊志整理出版;負責縣(市)區志業務指導工作;指導全市鄉鎮(街道)志、村志(史)的編修;指導專業志、部門志編纂工作;負責開展地方志理論研究、學術研究、課題研究、成果評審和業務培訓等工作;負責指導《福州年鑑》編纂。
四、文獻管理處(革命遺址研究處)
負責擬訂福州地方黨史、地方志、地情資料的徵集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黨史、地方志、地情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收集整理重要口述資料、重要人物回憶錄;組織開展黨史、文獻、地方志資源的研究保護開發利用工作;負責黨史、文獻、地方志信息庫的建設管理,推進全市黨史、文獻、地方志信息化建設;負責福州黨史和方誌館日常管理,指導革命遺址的發掘、保護、利用和場館建設;指導和協調縣(市)區的文獻管理工作。
五、宣傳教育處
負責開展黨的歷史、文獻和地方志文化的宣傳教育,發揮黨史、文獻、地方志的存史資政育人作用,為新時代黨的建設和市委、市政府決策服務;開展重大紀念活動的宣傳教育,促進優秀傳統文化和紅色文化的傳承弘揚;負責編研成果的轉化,負責黨史、地方志刊物的編輯出版和發行工作;開展黨史、文獻、地方志對外宣傳交流協作;負責黨史方誌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的運行維護;承擔福州黨史和方誌學會日常工作;指導縣(市)區宣傳教育工作。
現任領導
中共福州市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務會議召集人、主任:高錦利
中共福州市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務會議成員、副主任:葉紅
中共福州市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務會議成員、副主任:陳清華
中共福州市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務會議成員、副主任:宋建興
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中共福州市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內設5個職能處:
一、秘書處
負責機關行政管理,綜合協調各處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處理文電、信息、檔案、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文字綜合、會議組織及接待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幹部等工作;負責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財務審計等工作;組織開展黨的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思想工作、意識形態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等黨群工作。
二、黨史征研處
負責擬訂全市黨史工作規劃,擬訂黨史編纂方案並組織實施;開展對福州黨史及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相關資料的征研工作;組織編纂中共福州黨史、口述史資料、重要黨史人物回憶錄等著作;做好黨史資政工作;開展黨史學術研討、課題研究、成果評審和業務培訓等工作;參與審核擬公開發表或出版的黨史重大題材、重要任務的圖書、文章、展覽、紀念館陳列及影視作品等;負責縣(市)區黨史征研業務指導工作。
三、方誌編研處
負責擬訂全市地方志工作規劃,擬訂地方志編纂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編纂地方志書、地情書;負責組織舊志整理出版;負責縣(市)區志業務指導工作;指導全市鄉鎮(街道)志、村志(史)的編修;指導專業志、部門志編纂工作;負責開展地方志理論研究、學術研究、課題研究、成果評審和業務培訓等工作;負責指導《福州年鑑》編纂。
四、文獻管理處(革命遺址研究處)
負責擬訂福州地方黨史、地方志、地情資料的徵集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黨史、地方志、地情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收集整理重要口述資料、重要人物回憶錄;組織開展黨史、文獻、地方志資源的研究保護開發利用工作;負責黨史、文獻、地方志信息庫的建設管理,推進全市黨史、文獻、地方志信息化建設;負責福州黨史和方誌館日常管理,指導革命遺址的發掘、保護、利用和場館建設;指導和協調縣(市)區的文獻管理工作。
五、宣傳教育處
負責開展黨的歷史、文獻和地方志文化的宣傳教育,發揮黨史、文獻、地方志的存史資政育人作用,為新時代黨的建設和市委、市政府決策服務;開展重大紀念活動的宣傳教育,促進優秀傳統文化和紅色文化的傳承弘揚;負責編研成果的轉化,負責黨史、地方志刊物的編輯出版和發行工作;開展黨史、文獻、地方志對外宣傳交流協作;負責黨史方誌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的運行維護;承擔福州黨史和方誌學會日常工作;指導縣(市)區宣傳教育工作。
現任領導
中共福州市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務會議召集人、主任:高錦利
中共福州市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務會議成員、副主任:葉紅
中共福州市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務會議成員、副主任:陳清華
中共福州市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務會議成員、副主任:宋建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