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委黨校主要領導講黨課制度

中共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委黨校主要領導講黨課制度

中共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委黨校主要領導講黨課制度由祿勸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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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切實加強對黨員幹部的黨風廉政教育,進一步築牢黨員幹部思想道德防線,促進全校反腐倡廉建設,制定本制度。

正文

第一條廉政黨課責任人為校主要負責人。廉政黨課對象為全體幹部職工。同時,邀請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行風評議代表、效能建設監督員等人員參加。
第二條廉政黨課授課內容為理想信念和從政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和法律法規教育、反腐敗鬥爭形勢教育、正反典型教育以及上級黨委和紀委規定的內容等,同時,緊密聯繫黨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實際進行講解。
第三條主要負責人在授課前要精心組織廉政黨課材料,積極開展調查研究,了解黨員幹部民眾的思想動態,了解民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圍繞反腐倡廉中心工作確定廉政黨課主題,認真撰寫講稿或提綱,使廉政黨課教育做到說理透徹、觀點鮮明,有的放矢,理論聯繫實際,確保授課的質量和效果。
第四條主要負責人講廉政黨課每年不少於1次,每次授課時間不少於2小時,每年11月底以前完成。要充分利用建黨節之機和黨員大會、各種工作部署會,採取組織座談討論、觀看電教片、召開交流會等多種形式,切實抓好廉政黨課教育。
第五條實行廉政黨課考核制。將上廉政黨課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行考核,不認真上廉政黨課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並在年底考核中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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