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人才工作創新發展的意見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深入實施人才強省戰略,著力破除束縛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積極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創新,充分激發各類人才的創造活力,更好地為全省改革發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現就加快推進人才工作創新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人才工作創新發展的意見
  • 外文名:The CPC Gansu Provincial Committee, Gansu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promoting the innovation talent development views
  • 時間:2014-12-15
  • 作用: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
中共甘肅省委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人才工作創新發展的意見
2014-12-15
一、狠抓關鍵,切實加大重點人才開發力度
(一)選拔一批領軍拔尖人才
完善領軍人才選拔標準,擴大領軍人才規模。合理確定領軍人才選拔中的職稱、論文、獎項等因素,突出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權重,每年從重點領域、重點產業、重點學科、重大項目和基層一線,選拔100名左右優秀拔尖人才進入領軍人才隊伍。
激發領軍人才隊伍活力,建立激勵和退出機制。對年度考核優秀和有突出貢獻的,第一、二層次每人分別增發10000元和5000元津貼。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發當年津貼,連續三年考核不合格的退出領軍人才隊伍。
(二)引進一批急需緊缺人才
圍繞重點領域、重點產業、重大項目、重點學科發展和建設,依託各類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文化機構、金融機構、高新技術和產業園區等用人主體,大力引進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和中醫藥、信息技術、節能環保、煤電化工、有色冶金、裝備製造、城市規劃及建設管理、農產品深加工、農作物育(制)種、文化旅遊、現代物流、金融服務、資本運作等方面的急需緊缺人才。
創新人才引進方式,堅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來去自由、契約管理”原則,採取兼職掛職、定期服務、技術開發、項目合作、科技諮詢等多種方式,柔性引進人才和智力。廣泛與國內外有關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金融機構建立戰略合作關係,藉助人才和科技優勢助推我省發展。每兩年從國家有關部門、金融機構、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引進100名左右金融人才、50名左右科技人才來我省掛職服務,每人每年給予1萬元生活補貼。加強對引進人才的日常管理和跟蹤考核。
(三)培養一批行業骨幹人才
圍繞落實國家人才、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確定的重大項目,特別是支持西部地區人才發展的相關政策,積極聯繫對接,主動銜接落實,用足用好國家層面人才培養平台,利用外派掛職、進修深造、培訓鍛鍊等途徑,提升整體素質、培養骨幹人才。
深入推進我省人才、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確定的重點項目,不斷完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實現科技、教育、工業、農業、醫療、文化、旅遊、金融、非公企業等重點行業領域骨幹人才培養目標。採取創新載體、項目扶持、資金支持、跟蹤培養等方式,重點培養一批“隴原名師”“隴原名醫”“隴原科技明星”“隴原優秀企業家”“隴原文化名家”“隴原技能大師”“隴原創業明星”,引領和帶動各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四)選派一批智力幫扶人才
圍繞“1236”扶貧攻堅和“雙聯”行動,每年從省、市、縣三級的企事業單位選派10000名科技人才,通過聯縣區、聯鄉村、聯企業、聯產業、聯項目或掛任科技副職、擔任科技特派員等方式,重點到貧困縣開展科技幫扶,推廣先進技術,培養實用人才,提升“造血”機能,助推富民產業發展。
圍繞實施科教興省戰略,鼓勵支持科技人才到國有企業、非公企業和各類園區,開展合作研究,解決技術難題,轉化科技成果,提供諮詢服務。各級各類科研單位要把服務地方科技創新發展作為重要職責,支持科技人才為企業提供技術服務。相關地方和企業要根據實際貢獻大小,對提供服務的科技人才給予適當報酬。
圍繞解決基層一線人才短缺,特別是教師、醫療人才匱乏問題,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計畫,繼續做好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大學生“村官”“進村進社區”“三支一扶”、醫療衛生大中專畢業生進農村等工作。加大高校畢業生進企業計畫實施力度,每年組織引導一批理工、經濟等專業門類的畢業生,到國有企業、非公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和經營管理工作。
(五)扶持一批青年創新人才
拓展實施隴原青年創新人才扶持計畫,每年從企事業單位遴選100名有發展潛力的青年學術技術骨幹,給予5萬元至10萬元的項目扶持資金;遴選10個具有較強創新能力的青年學術技術團隊,省級財政給予20萬元至50萬元的項目扶持資金。各行業領域和企事業單位根據發展需要和自身實際,設立各具特色的扶持項目,大力培養青年創新人才和團隊。
啟動實施“隴原之光”訪問學者計畫,每年從基層企事業單位遴選100名青年技術人才,到中央駐甘和省內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大型企業進行為期一年的進修深造,省級財政給予接收單位每人2萬元培養經費補助。各地各單位根據實際需要,有計畫地選派青年科技人才赴外進修深造。
(六)獎勵一批優秀傑出人才
繼續實行在甘“兩院”院士、“甘肅省科技功臣”“甘肅省領軍人才”獎勵辦法。“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一次性配套獎勵、“甘肅省優秀專家”一次性獎勵由1萬元提高到2萬元。對入選國家“千人計畫”“萬人計畫”的高級專家,按實際貢獻大小給予一次性獎勵。對入選國家“傑出專業技術人才”“百千萬人才工程”“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工程”“長江學者”“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的專業技術人才,直接納入省領軍人才第一層次管理,並享受相應津貼待遇。
規範各類人才獎項設定,形成以政府獎勵為導向、用人單位和社會力量獎勵為主體的人才獎勵體系。省直行業主管部門每2年-3年評選表彰一批長期紮根基層一線、立足本職崗位、默默無私奉獻、積極創新創業、社會充分認可、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鼓勵支持各地各單位對有突出貢獻的各類人才進行重獎。
二、破解難題,積極創新人才發展體制機制
(七)創新人才培養機制
建立人才培養結構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動態調控機制。加強人才形勢分析和需求預測,定期發布需求信息,引導人才培養方向。支持高校以科研項目和重大工程為依託,開展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加快推進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套用技術型高校轉型。最佳化高等教育學科專業設定,調整壓縮重複過剩專業學科,增設急需專業學科,擴大緊缺專業招生規模,逐步緩解大學生就業難和急需人才短缺矛盾。積極協調教育部直屬和省外高校擴大在甘招生規模,採取定向或委託培養方式,大力培養重點行業、貧困地區、民族地區急需緊缺專業人才。
建立健全人才教育培訓和實踐鍛鍊常態機制。堅持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依託企業、貼近需求的原則,加強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大力培養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技術技能人才和實用人才。各行業主管部門、市(州)、縣(市、區)和企事業單位都要研究制定人才教育培訓和實踐鍛鍊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採取學習培訓、進修深造、掛職鍛鍊、鼓勵參加非學歷教育等多種形式,確保各類人才都有提升能力素質的時間和機會。各級培訓機構、高等院校、科研單位要充分發揮資源優勢,為各類人才提供培訓服務。
(八)創新人才流動機制
建立“雙聯”行動人才智力幫扶機制,省、市、縣各級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制定具體措施,有組織、有計畫地選派專業人才到“雙聯”點服務,幫助指導產業發展,推廣先進農業技術,培養鄉村實用人才,提升致富帶富能力。引導人才向基層一線流動,制定出台教育、文化、衛生、農業等領域專業技術人員基層服務年限規定,縣級事業單位遴選補充人員須有鄉鎮三年以上工作經歷。
建立專家科技服務平台,鼓勵支持省、市(州)和縣(市、區)相關科研機構、產業園區、各類企業設立科研工作站,與院士工作站、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留學生創業園建設結合起來,吸引省內外高層次人才進站服務,指導開展技術研發,促進特色優勢產業發展。
研究制定推進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流動的政策,打破身份界限,促進黨政機關之間、企業之間、事業單位之間及其相互之間各類人才有序流動、合理配置。改進科技人才薪酬和崗位管理制度,允許事業單位科技人員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或創辦企業,鼓勵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管理和科技人才到高校、科研機構兼職,建立健全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的社保體系有效銜接制度,促進人才雙向自由流動。構建人才交流信息平台,引導各類優秀人才在地區間柔性流動,實現省內人才互利互惠、合作共享。
(九)創新人才評價機制
積極推進職稱制度改革,修訂完善各系列職稱評審實施細則,根據專業特點和工作需要,合理確定論文、外語成績等在職稱評審中的權重,逐步建立由政府主管部門委託授權、行業協會或學會組織評審、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社會認可的人才評價體系。研究打開尚未設定正高級職稱資格通道,逐步制定出台相關政策標準。設定專業門類推行“凡晉必下”制度,對晉升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須有在縣及縣以下對口專業崗位服務一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制定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向重點行業領域和基層一線傾斜政策,適當放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高級職稱評聘限額,適當放寬縣鄉副高及以下職稱評聘條件和職數限額。完善農村技術人才、文化人才、鄉村教師、鄉村醫生職稱評價標準和辦法,加大農村實用人才評價力度。將農村實用人才評聘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對獲得相應職稱資格人員由市、縣財政給予適當補貼。暢通和拓展非公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的人才職稱評審渠道。
建立特殊人才評聘機制,對具有較高學術造詣、重大研究成果或特殊技能的,視其情況可適當放寬政策,在職稱評聘上有所突破。組建省、市、縣三級特殊人才評審委員會,對因身份、職稱、學歷、職業資格等因素影響,無法按一般性政策規定解決,但又必須引進的特殊人才,採取一事一議辦法,單獨進行評審認定、聘任上崗。
鼓勵各地研究出台“地方標準”評定實用人才,對當地湧現出來的“能工巧匠”“民間藝人”“土專家”“田秀才”“好村醫”等各類實用人才,根據實際技能水平和社會影響力,經評審給予具有行業特色、有別於國家職稱系列的專門稱號,頒發相應證書,並給予適當補貼。
(十)創新人才激勵機制
鼓勵高層次人才開展科技創業。研究出台具體政策,允許和鼓勵在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農技推廣機構的科技人才,在完成本職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在職創業,收入歸個人所有。
鼓勵各類人才轉化科技成果。研究出台具體政策,允許和鼓勵國有企事業單位將職務發明成果的所得收益,按一定比例劃歸參與研發的科技人員及其團隊擁有;允許各類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創辦的企業,智慧財產權等無形資產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技術股份。
探索健全有利於科研人員潛心研究和創新的政策。調整科研項目經費支出結構,允許單獨列支科研人員工資和勞務費用。改進科技評價和獎勵方式,推行科研單位分配向關鍵崗位和優秀拔尖人才傾斜的政策。探索建立首席科學家、首席教授、首席工程師、首席技師年薪制。鼓勵企業建立“技能大師工作室”,支持高技能人才開展技術攻關創新。
(十一)深化人才管理改革試點
研究制定深化人才管理改革試點的指導性意見,總結“人才特區”建設試點工作,鼓勵有關市(州)、企業、高校、科研機構深入開展人才管理改革試點,繼續圍繞解決制約人才發展的突出問題和制約因素,在創新人才培養、引進、流動、評價、使用、激勵、保障等方面先行先試、大膽探索,為全省人才工作體制機制創新積累經驗、提供示範。
三、凝心聚力,不斷改進人才聯繫服務工作
(十二)完善聯繫服務人才制度
建立完善聯繫專家制度,每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直接聯繫一些專家,通過登門看望、座談交流、假日聯誼、信函電話等方式,至少每半年主動聯繫一次。建立分級分類聯繫服務專家工作網路,推動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建立人才聯繫點。
建立高層次人才重要事項報告制度,對高層次人才崗位變動、職務調整、個人獎懲、健康變化及取得重大成果等情況,專家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要及時向黨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報告。落實高層次人才保健待遇,定期組織開展健康體檢、休假療養等活動,做好特殊一線崗位專家醫療和預防保健工作。
(十三)完善專家諮詢服務制度
廣泛吸納省內外高層次人才,組建省、市、縣三級“專家智庫”,為黨委、政府重大決策和項目論證提供諮詢服務。搭建諮詢平台,暢通建言渠道,通過召開專家懇談會、專家基層行等活動,為各地各單位改革發展提供諮詢論證和智力服務。
(十四)加強人才服務平台建設
組織籌建“省內高層次人才信息庫”、“省外高層次人才信息庫”和“海外高層次人才信息庫”,全面掌握省內外高層次人才基本信息,加強與甘肅籍和有志於甘肅發展的各類高層次人才的溝通聯繫。建設“甘肅人才網”,為各級黨委政府和用人單位與省內外各類人才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創辦“領軍人才論壇”,分行業領域定期組織高層次人才開展學術技術交流。
依託省政府駐外辦事處,在北京、上海、廣東等地設立駐外人才工作站,加強與在外甘肅籍高端人才的聯絡溝通,做好政策宣傳、產業對接、人才引進、聯繫服務等工作。
(十五)加強高層次人才政治思想教育
制定高層次人才研修計畫,依託省內外各類培訓機構,每年有計畫地組織開展黨情、國情、省情專題教育研修活動,重點對優秀中青年專家進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教育和創新方法培訓。積極選派省內專家參加中央、國家部委舉辦的各類研修活動。
組織引導各類人才認真學習中央和省委的重大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立足本職、創新創業,自尊自愛、甘於奉獻,努力為建設幸福美好新甘肅獻智出力。
四、強化保障,努力形成人才工作齊抓共管格局
(十六)加強人才工作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要牢固樹立“人才是富民興隴第一資源”理念,把人才工作擺上轉型跨越、富民興隴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認真研究謀劃,及時安排部署,紮實有效推進。市(州)、縣(市、區)黨政主要領導要帶頭抓好人才工作,黨委常委和政府副職要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領域或系統的人才工作。地方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要完善議事決策、分工協作、溝通交流、督促落實機制,進一步加大人才工作統籌協調力度。黨委、政府所屬系統內人才資源規模比較大的職能部門,都要成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切實擔負起牽頭抓總責任,著力在分析人才形勢、研究人才政策、服務人才需求、加強人才思想教育、營造人才發展環境方面下功夫。各級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在制定人才政策法規、構建人才服務體系、培育和發展人才資源市場等方面積極發揮作用。黨委、政府其他部門要明確職責、各司其職,認真抓好本行業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七)健全目標責任考核體系
加大人才工作考核力度,將人才發展規劃中確定的人才發展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體系。地方黨委向全委會述職,要將人才工作情況作為必述內容之一。在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中,要加大人才工作考核權重。實行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報告制度,每年匯報一次人才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各級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每年組織開展一次專項督查活動,並向同級黨委、政府專題報告。
(十八)加大人才開發資金投入
落實人才投資優先保證的政策要求,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導,用人單位、社會和個人積極參與的多元化人才投入機制。逐步改善經濟社會發展的要素投入結構,較大幅度增加人力資本投資比重。省、市、縣三級要將人才發展資金納入財政年度預算,保障人才培養、引進、獎勵等重點項目的實施。各類企事業單位要建立人才發展基金,專門用於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職工技能培訓、突出貢獻人才獎勵等事項。在重大建設和科研項目經費中,列支資金專門用於人才培養開發。加大貧困地區、民族地區人才工作資金投入,幫助培養開發急需人才和實用人才。
(十九)營造重視人才濃厚氛圍
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宣傳策劃和輿論引導,深入解讀黨和國家關於人才工作的重大戰略思想和方針政策,積極推廣省內外人才工作的創新做法和先進經驗,大力宣傳長期紮根隴原大地、立足本職崗位、創新創業奉獻的先進事跡和人才典型,進一步激發廣大人才奮發有為、幹事創業的蓬勃熱情,在各地方、各行業、各領域、各單位形成惜才、愛才、敬才、用才的良好風尚,在全社會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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