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瑞安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

中共瑞安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

中共瑞安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根據《中共溫州市委辦公室、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瑞安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溫委辦發〔2015〕26號)精神,中共瑞安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瑞安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瑞安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瑞安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與中共瑞安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合署辦公(以下簡稱市委統戰部〈台辦、民宗局、外僑辦〉)。

中共瑞安市委統戰部(台辦、民宗局、外僑辦)是主管全市統一戰線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工作的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中共瑞安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部長:鄭海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瑞安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
  • 外文名:United Front Work Department of Ruian Municipal Party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 機關簡稱:市委統戰部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鄭海潔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其他事項,相關附則,

職責調整

(一)劃入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的職責。
(二)劃入原市政府外事辦公室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統一戰線、對台、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加強宣傳教育、督促檢查和對重大問題的協調處理。調查研究統一戰線、對台、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匯報並提出開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協助市委貫徹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發揮各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支持、幫助各民主黨派開展工作,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推薦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等領導職務的工作;加強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協助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等團體做好乾部管理工作。掌握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協調關係,提出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物,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他們的政治、生活待遇。
(四)負責聯繫海內外工商界社團和代表人士,開展經濟領域的統戰工作;受市委委託領導市工商聯黨組,指導工商聯工作;調查、研究並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建議;聯繫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做好團結教育工作。
中共瑞安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
中共瑞安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
(五)負責對台聯絡、涉台宣傳、台胞接待、台胞捐贈管理、赴台交流項目的申報等工作,指導和扶持台屬企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和指導對台經貿工作和兩岸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科技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了解台灣情況,提出對台工作的對策和建議,積極推進祖國統一大業。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少數民族事業等專項規劃;參與擬訂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和協調經濟發達地區與民族地區的對口支援以及民族地區的扶貧工作;依法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組織協調民族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活動。
(七)協調全市宗教專項工作;負責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維護社會政治穩定;指導各鎮街依法履行民族宗教工作屬地管理職責,妥善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突發性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推動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承辦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傳統五大宗教以外的外來宗教、新興宗教的管理事務,配合有關單位依法管理民間信仰活動;組織協調宗教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活動,負責宗教方面的外事歸口管理工作。
(八)統籌協調我市各部門的外事、涉外、僑務和港澳事務活動;負責或協同處理重大涉外和涉僑事項;配合做好引進外(僑)資、技術、人才的中介和諮詢服務工作,做好有關政策的指導;做好外事、僑務、港澳接待工作;負責安排外國社團、華僑華人、港澳同胞來我市參觀、考察訪問等有關事宜,協助辦理市領導的外事活動相關事宜;負責對我市外事僑務工作人員、涉外人員、出國(境)人員進行外事紀律政策、僑務法規、保密等方面的教育培訓;了解出國團組或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和出訪結果;配合和協助紀檢、監察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和保密制度的執行。
(九)負責我市與外國城市建立友好關係和開展友好交流工作的聯絡和申報;指導開展我市與世界各國民間友好組織的交流活動;負責或協助管理外國專家及在我市其他外方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選派、審查、報批、管理出國研修人員;負責辦理因公出國(境)團組人員和邀請外國人來華簽證、邀請外國人來華工作申請的審核報批手續;歸口管理並負責綜合我市因公出訪和邀請外國人來華情況。
(十)調查研究國內外僑情、港澳鄉情,廣泛開展聯誼活動;依法保護華僑、港澳同胞正當權益和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負責華僑回國定居的辦理工作;負責華僑、歸僑、僑眷、港澳同胞的身份認定;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知識分子工作和貧困歸僑生活救濟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項目的批報和落實工作,扶持、引導全市僑屬企業發展。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人大、政協人事安排工作,配合市政協開展活動;負責指導、協調各鄉鎮、各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受市委委託,加強對市僑聯、台聯、黃埔同學會、宗教團體等有關團體工作的指導。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委統戰部(台辦、民宗局、外僑辦)內設11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牌子)
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保證機關業務和行政工作的正常運轉;負責文書處理和信息收集、編髮及督查工作;承擔綜合性重要檔案、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會務、機要、信訪、檔案、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接待、保密、黨群、統計、統戰幹部理論培訓、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和重要批示件;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協調統戰部門的宣傳工作和有關活動;負責統一戰線理論、政策的調查研究;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報備和清理工作;負責普法、行政複議、應訴等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工作,指導本系統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對台、民族宗教、外事僑務等政策和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
(二)行政審批科
負責台灣事務、外事僑務方面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赴台交流項目的審核和上報;負責辦理因公出國(境)人員、邀請外國人來華簽證和工作申請、APEC商務旅行卡、領事認證的審核報批;負責華僑回國定居的辦理工作,負責華僑、歸僑、僑眷身份的確認和華僑華人捐贈監督、備案、管理;負責做好華僑子女回國就讀義務教育和“三僑生”政策加分審核確認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方面的行政審批工作。
(三)黨派科
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貫徹執行黨對民主黨派工作的方針、政策;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對民主黨派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意見;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各項措施;協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協調各民主黨派機關相互關係,幫助他們改善工作條件;負責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擔任政府及司法機關等領導職務的黨外人士的選拔、培養、考察、推薦等工作;加強黨外幹部的培訓和後備幹部及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負責聯繫各界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物,調查了解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其思想動態;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督促政策的貫徹落實。
(四)聯絡科
負責聯繫香港、澳門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負責聯繫市僑聯、市黃埔同學會;聯繫出國留學人員和學成回國人員的工作;聯繫市級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統一戰線其他有關團體的對港澳統戰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招商引資、引智工作;負責聯繫市工商聯;開展對經濟領域統戰工作方針政策的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對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統戰工作,做好他們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台灣事務工作科(掛對台經濟科牌子)
加強同台胞台屬的聯絡,做好來瑞台胞的接待和台胞捐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協調台灣團組來瑞交流有關事宜;負責涉台交流交往衍生問題和涉台突發事件處理的組織指導工作;開展對台方針、政策和台灣形勢的宣傳教育;參與涉台新聞報導的管理;聯繫和指導市台胞台屬聯誼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和指導對台經貿工作,吸引台商投資,為台商來瑞投資穿針引線、牽線搭橋;負責台胞投資者的身份確認核准工作,會同公安部門辦理涉台出入境、台胞回大陸定居手續等;主管台屬企業,做好台資企業的認定和跟蹤服務;協調有關部門幫助解決台資企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六)民族科
負責組織實施民族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並督促檢查貫徹執行情況;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少數民族事業等專項規劃及其它民族工作規範性檔案;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參與做好民族地區的扶貧工作,負責民族發展扶持資金的統籌安排,做好民族發展資金項目的考察、落實以及檢查管理;推進實施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負責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組織指導民族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負責研究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文化等社會事業方面的特殊問題並提出相關意見,承辦少數民族文化、衛生、藝術、體育、教育、科技、新聞出版等方面的相應事務;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協助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指導市少數民族聯誼會加強自身建設,依法依章開展活動;組織協調民族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活動;參與涉及民族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指導各鎮街依法做好民族工作。
(七)宗教一科
負責依法管理佛教、道教、伊斯蘭教事務,對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意見;指導相關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依法依章開展工作;負責處理佛教、道教、伊斯蘭教方面的突發性事件;審核相關宗教文化出版物;承辦有關宗教人員出國(境)具體事宜;組織協調佛教、道教和伊斯蘭教領域的對外交流活動;參與涉及佛教、道教和伊斯蘭教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指導、推動佛教、道教和伊斯蘭教界反對邪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打擊、取締邪教的工作。
(八)宗教二科
負責依法管理天主教、基督教事務,對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意見;指導有關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依法依章開展工作;指導天主教、基督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教會的原則和自治、自養、自傳的方針;研究境外天主教、基督教與我市教會的關係,提出抵制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對我市進行滲透的意見;負責處理天主教、基督教方面的突發性事件;審核相關宗教文化出版物;承辦有關宗教人員出國(境)具體事宜;組織協調天主教、基督教領域的對外交流活動;參與涉及天主教、基督教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指導、推動天主教、基督教界反對邪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打擊、取締邪教的工作。
(九)民間信仰科
承辦民間信仰事務管理方面的工作,對民間信仰的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意見;承辦傳統五大宗教以外的外來宗教、新興宗教的管理事務,對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意見; 擬訂民間信仰工作規範性檔案並指導實施;承擔市民間信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依法管理民間信仰活動,協助處置利用民間信仰活動場所舉行的非法宗教活動;指導各鎮街加強民間信仰事務規範管理。
(十)外事科
聯繫因公出國(境)人員的護照辦理及簽證事宜;對因公出國(境)人員進行外事紀律教育與監督;負責接待應邀外賓,辦理市領導的對外交往事宜;負責與各國駐華使領館的業務聯絡;負責我市與各國(地區)建立友城關係的聯絡和申報;協調處理突發性涉外事件和瑞籍中國公民的海外領事保護事件;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境外非政府組織在瑞活動的管理工作;做好外國記者來瑞採訪的協調管理;負責指導和管理我市與香港、澳門因公往來的有關事務,做好與中央人民政府駐港澳聯絡辦、外交部駐港澳特派員公署以及港澳特區政府的業務聯絡;負責赴外研修生選派工作;負責對外友好協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僑務科
負責國外僑情的調查,提出國(境)外僑務工作意見,開展同華僑華人和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友好聯誼活動,聯繫我駐外使、領館,協助做好保護華僑合法權益工作;通過僑務渠道加強對台、新移民、重點人士工作,負責建立、管理重點人物和社團的資料庫;聯繫國(境)外工商企業界、科技界重點社團和重點人士,並建立相應的“資源庫”;積極引進華僑華人、港澳同胞資金、技術、人才,聯繫和扶持僑屬企業,做好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通過僑務渠道開拓國際市場。
承辦有關部門擬聘華僑華人擔任社會團體的榮譽職務、授予榮譽稱號的審核報批;負責做好市政協港澳委員、海外委員的推薦;負責僑務宣傳,督促、檢查僑務外宣工作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文化交流及華文教育工作方案,提供涉外文化宣傳品。
負責國內僑情的調查,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華僑在國內的合法權益;依法保護華僑華人在瑞投資的合法權益;負責承辦授予浙江省愛鄉楷模的審核報批工作;做好華僑回國安置和港澳同胞回內地定居及其在內地眷屬的工作;負責歸僑、僑眷知識分子工作;配合當地政府開展新移民的眷屬工作和歸僑扶貧救濟工作,推動僑鄉精神文明建設,協助有關部門提出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建議。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現任領導

中共瑞安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部長:鄭海潔
中共瑞安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常務副部長:金建宇
中共瑞安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副部長:周靖、李學祥、陳宗成、許錦業
中共瑞安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部務成員:顏光明

其他事項

原市民宗局、市外事辦所屬的事業單位整建制劃歸市委統戰部(台辦、民宗局、外僑辦)管理。

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市編委辦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編委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