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珠海市市委組織部
- 地區:珠海市
- 隸屬:政府機關
- 組織部長: 劉振新
機構職責,負責人,內設機構,
機構職責
中共珠海市市委組織部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有關組織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擬訂我市有關組織、幹部工作的法規及黨員、幹部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和指導黨組織建設,探索和指導各行業基層和各類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定和活動方式;研究和提出黨內生活制度建設的意見;協調、指導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
(三)考察各區和市直各部門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領導班子,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辦理市管幹部的任免、待遇、退(離)休審批手續;承辦相關幹部的調配、交流、安置事宜;指導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負責各鎮委書記任免的備案及各區委組織部正副部長(組織人事辦主任)、市直單位人事科長任免的備案審查和巨觀管理工作。
(四)研究制訂幹部隊伍建設的政策;綜合管理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後備幹部、女幹部、黨外幹部和少數民族幹部工作。
(五)巨觀指導黨的組織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訂或參與制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制度。
(六)檢查、督促組織和幹部工作,向市委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監督鎮以上黨政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
(七)制訂幹部教育工作的政策、規劃;協調、指導、檢查各區和市直單位的幹部培訓工作,組織市管幹部和一定層次幹部的培訓。
(八)檢查、指導、協調知識分子工作,參與制訂知識分子政策並檢查落實情況;選拔管理市管優秀專家和拔尖人才,選拔和管理科技副鎮長。
(七)制訂幹部教育工作的政策、規劃;協調、指導、檢查各區和市直單位的幹部培訓工作,組織市管幹部和一定層次幹部的培訓。
(八)檢查、指導、協調知識分子工作,參與制訂知識分子政策並檢查落實情況;選拔管理市管優秀專家和拔尖人才,選拔和管理科技副鎮長。
(九)承辦市委和省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人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李偉輝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委老幹部局局長 練偉光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兩新”組織黨工委副書記 玄陽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徐書林
市委黨代表聯絡辦公室主任 梅其威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部內部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主管秘書事務、機要保密、文書檔案、安全保衛、車輛管理和接待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文電處理、信息綜合、檔案審核、督辦檢查和部分領導講話文稿的起草、文印、通訊收發工作;負責紀檢、政工、人事、培訓、計畫生育以及工、青、婦等工作;指導組織部門自身建設;負責出國(境)人員政審及外派幹部的政審、考察和報批工作;辦理省管幹部因私出國(境)的政審呈報工作;負責市港澳企業管理處辦公室日常事務,並向市委反映外派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重要情況,提出有關建議;接轉組織關係。
二、研究室(市黨建研究會)
綜合研究黨的組織、幹部工作有關方針、政策;協調、審核組織、幹部工作的有關法規;綜合研究和巨觀指導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擔部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組織、幹部工作的新聞宣傳;編髮部刊《特區黨建》;編纂中共珠海市組織史;協調、指導區組織部門的調研工作;負責市黨建研究會的各項工作。
三、組織一科(市委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研究和提出國企、“兩新”組織、高校、機關事業單位等黨建工作意見和工作計畫,做好指導、檢查、督促、考核等工作;研究和提出全市黨的組織設定、組織制度、黨內生活制度建設的意見;研究和提出黨員隊伍建設的意見,統籌全市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加強和改進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負責全市黨政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有關工作,指導各區(經濟功能區)、市直機關和事業單位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參與承辦我市出席全國、全省黨代表大會的代表選舉和市黨代表大會有關組織工作;負責向中央、省委、市委推薦表彰我市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有關工作;指導、督促抓好全市黨務公開和黨務管理信息化建設;負責全市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全市黨內統計及組織訂閱黨刊工作;承擔市委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組織二科
研究和指導農村、街道社區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提出工作規劃、目標和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提出鎮、村實行政務公開、民主管理、發展經濟等方面的意見;指導各區(經濟功能區)做好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負責鎮(街)黨政正職的任免審批;指導農村、街道社區做好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加強和改進街道社區中下崗失業、離退休黨員的教育管理;檢查、督促和指導各區委(經濟功能區黨委)加強農村、街道社區黨組織自身建設;指導各區委(經濟功能區黨委)加強農村、街道社區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參與對農村、街道社區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研究。
五、幹部一科
負責巨觀管理和指導全市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研究提出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制訂幹部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承辦省委管理幹部的職務任免、工資、獎勵、待遇、退(離)休的呈報手續和向省委組織部備案等工作;負責考察市直機關、各區和經濟功能區的領導班子和市管幹部,提出關於市直機關、各區和經濟功能區領導班子的配備、調整的意見和建議,負責辦理市直機關、各區和經濟功能區市管幹部的職務任免、輪崗交流、待遇、退(離)休的呈報、審批工作;負責對市級黨政班子後備人選的規劃上報和對區級黨政班子、市直單位班子後備人選的規劃管理;承辦市級領導班子換屆及例會的有關人事安排和選舉工作,負責區級領導班子換屆及例會的有關人事安排和選舉工作的呈報、審批及指導;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區黨政領導推動科技進步、教育、環保等實績考核工作;指導市直機關、各區和經濟功能區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了解掌握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工作建議,負責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市直機關、各區和經濟功能區市管幹部年度考核、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各區組織部正副部長、經濟功能區組織人事局局長和市直單位組織人事科科長(辦公室主任)的審批工作;協助省有關部門做好部分雙重管理的單位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察工作,並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配備、調整提出建議。
六、幹部二科(幹部信息科)
負責市管幹部及後備幹部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管理市管幹部及相關幹部檔案,巨觀指導全市幹部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幹部統計工作並進行巨觀指導;負責考察市城職院、市管企業的領導班子和市管幹部,提出關於市城職院、市管企業領導班子的配備、調整的意見和建議,負責辦理市城職院、市管企業市管幹部的職務任免、輪崗交流、待遇、退(離)休的呈報、審批工作;指導市城職院、市管企業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了解掌握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工作建議,負責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城職院、市管企業市管幹部年度考核、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綜合管理、培養選拔考察全市年輕幹部、後備幹部、婦女幹部和少數民族幹部;負責上級機關、外省市選派到我市掛職鍛鍊幹部的接收、安置和管理工作,統籌安排全市幹部到基層、上級機關或外地掛職鍛鍊的選調、安置、管理工作和科級幹部在全市跨地區、跨部門的交流輪崗;負責省、市選調生的接收、招考選派、跟蹤管理、培養推薦工作;負責由市委管理的軍轉幹部的安置工作,負責跟蹤軍轉幹部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協同接收單位做好協調管理工作;研究擬訂公開選拔領導幹部的有關政策和規劃,負責全市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工作;負責黨委、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等機關公務員管理工作,負責人民團體和民眾團體參照國家公務員管理工作。
七、培訓科
負責研究制訂幹部教育工作的政策、規劃;協調、指導、檢查區、鎮和市直單位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選調本市參加省委黨校舉辦的幹部培訓班學員;組織市管幹部及其後備幹部和一定層次中青年幹部的培訓;指導幹部培訓基地、師資隊伍建設和教材編寫工作;選派、管理高層次管理人才出國進修;協助並參與黨校做好學歷教育培訓工作;協助市委黨校做好省委黨校學歷教育培訓工作。
八、幹部監督科(舉報中心)
負責對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巨觀指導;負責對鎮以上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制訂或參與制訂有關幹部監督管理的制度、規定,提出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風的建議;負責市管幹部提拔公示工作;負責市管幹部黨齡、參加工作時間、出生日期、學歷等幹部基本情況的審核認定工作;負責歷史遺留問題的調查審理工作;掌握市管幹部基本信息和重大事項報告工作;審核科級公務員調任、破格越級提拔等幹部工作事項;審核科級幹部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競爭性選拔幹部工作。綜合協調和指導全市組織系統舉報受理工作;負責全市組織系統“12380”專用舉報電話的受理工作;受理科級以上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以及組織人事部門違反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和組織人事紀律問題的舉報;直接辦理上級組織部門批轉的舉報件以及市委領導和市委組織部領導批辦的舉報件;負責對反映領導幹部重點信訪件的了解核實和查處工作;對轉交各區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了解核實的信訪舉報件進行督辦和複查;對舉報情況進行定期分析,及時發現幹部隊伍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解決意見、建議等。
九、人才工作科(知識分子工作科、市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協調、巨觀指導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負責人才工作情況綜合調研和指導人事工作理論研究,提出加強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負責制訂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基本政策和管理制度,檢查監督各區、各部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人才政策法規情況;組織實施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負責直接聯繫一批優秀企業家和各類高級專家;協調人才開發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貫徹落實中央、省知識分子工作政策,指導、協調、檢查各部門知識分子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知識分子工作政策;負責市管優秀專家和拔尖人才的選拔、管理;承辦省委組織部和市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黨員電化教育科
對全市黨員電化教育工作進行巨觀管理、指導,研究制定全市黨員電化教育的規劃,並對執行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負責全市黨員電教隊伍建設、制度建設,抓好全市黨員電教工作人員的政治業務培訓;負責組織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和日常工作;負責黨員電化教育網路的建立和電教設備的管理配置;負責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工作;負責組織拍攝黨員電化教育片;負責全市黨員電教片播放收看工作的整體規劃、部署,並為基層做好服務工作。
十一、幹部考核評價辦公室
十二、市委黨代表聯絡辦公室
提出黨代表任期制的意見和建議,落實和完善黨代表履行職責相關制度;參與市黨代表大會的籌備與組織工作;負責向市黨代表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有關決議,通報黨內重要情況和黨代表活動情況;負責市黨代表提案、提議、詢問、質詢等的受理和承辦並督促落實;負責市黨代表日常管理、教育培訓和服務工作,組織和協調市黨代表開展視察、調研等活動;掌握市黨代表和在本市上級黨代表變動情況,負責市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代表的增補、代表資格終止、停止和恢復執行代表職務等工作;完成上級機構和市委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