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烏魯木齊市委老幹部局

中共烏魯木齊市委老幹部局

中共烏魯木齊市委老幹部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的《烏魯木齊市機構改革方案》(新黨廳字〔2019〕2號)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印發的《烏魯木齊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烏黨發〔2019〕1號),中共烏魯木齊市委員會老幹部局(以下簡稱市委老幹部局)是市委主管離退休幹部工作的工作機關,為正縣級,歸口市委組織部管理。

中共烏魯木齊市委老幹部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關於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離退休幹部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烏魯木齊市委老幹部局
  • 外文名:Old Cadres Bureau of Urumqi Municip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 機構屬性:市委工作機構
  • 行政級別:正縣級 
  • 管理機構:中共烏魯木齊市委組織部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事業單位,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指導全市離退休幹部政治建設、思想建設和黨組織建設,組織引導離退休幹部在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疆方略、特別是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中發揮作用,為黨和人民事業增添正能量。
(二)組織開展全市離退休幹部工作調查研究,制定全市離退休幹部工作的具體意見和措施。
(三)負責全市離退休幹部工作政策業務的指導和檢查工作,並辦理相關業務,督促有關部門落實離退休幹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四)負責推動全市離退休幹部工作精準化、信息化建設;指導全市老幹部工作部門自身建設。
(五)組織協調開展離退休幹部各項活動;嚴格管理、合理使用離退休幹部各項專用經費。
(六)負責宣傳黨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方針政策。
(七)承辦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文秘、檔案、財務、綜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務、思想政治、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人才隊伍建設和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協調統戰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負責指導全市老幹部工作部門自身建設,負責全市老幹部工作者教育培訓;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議案、提案。
(二)黨建工作處。負責指導全市離退休幹部政治建設、思想建設、黨組織建設,對離退休幹部黨組織設定、隸屬關係、活動內容、工作方式等提出意見建議;負責離退休幹部黨員隊伍巨觀管理、活動組織和黨內關懷等工作;負責離退休黨組織書記培訓;負責全市離退休幹部工作調查研究並提出建議;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政策理論、待遇研究;負責協調組織我市離退休幹部傳達學習中央和自治區重要檔案精神、參觀學習、送學點學及其他重要活動;負責宣傳黨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方針政策以及黨對離退休幹部的關心關懷,指導全市老幹部活動中心(室)工作;負責組織離退休幹部對青少年進行思想道德、愛國主義、民族精神、時代精神和社會主義榮辱觀的教育,協同社會各方面力量關心愛護青少年,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協助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幫教工作;承擔市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老幹部管理服務處。負責我市離休幹部和廳級退休幹部(遺孀)的重大節日慰問、生日看望、日常走訪、住院探視、喪事辦理等服務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市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督查全市離退休幹部生活待遇落實情況;負責離退休幹部困難幫扶工作;指導全市老幹部工作部門加強精準化服務建設;負責處理離退休幹部來信來訪,並指導全市離退休幹部的信訪工作;辦理離休費、護理費等待遇的業務審批;負責指導全市老幹部信息庫(網路)建設並負責局系統老幹部信息庫管理和維護工作。

行政編制

市委老幹部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其中:領導職數4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6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機關工勤崗位控制數2名。
原市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劃入市委老幹部局,相應劃入從事相關工作的2名人員。

事業單位

 (一)市老幹部休養所
整合市第一幹部休養所、市第二幹部休養所2個事業單位,組建市老幹部休養所。機構規格相當正科級,核定事業編制17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經費形式為全額預算管理。另核定工勤崗位控制數2名。
 (二)市老幹部活動中心
機構規格相當正科級,核定事業編制9名,其中:領導職數2名。經費形式為全額預算管理。另核定工勤崗位控制數1名。

其他事項

以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方案另行下達。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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