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潛江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會同市委、市政府各部門以及區、鎮、處黨委和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市直和區、鎮、處紀委領導班子和監察幹部人選;組織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中共潛江市紀律檢查委員會主要職責是:1、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2、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3、負責檢查並處理市委各部委和市政府各部門,各區、鎮、處黨的組織以及市委管理的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4、複雜調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各鎮政府及區、處行政負責人違反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撤職及撤職以下的行政處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負責解除受到開除公職之外行政處分在規定期限內已改正錯誤的國家公務員所受的行政處分5、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全市黨風黨紀教育規劃,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行政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7、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定有關黨紀條規和政策規定;參與制定有關黨內法規。8、調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地方政府制定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變更或撤銷全市各級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