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潁上縣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中共潁上縣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縣直工委)原為縣直黨委,1993年更名為縣直工委,為縣委的派出機構,部辦級,現有工作人員8名,內設組織部、宣傳部、武裝部和辦公室,縣直紀工委做為縣紀委的派出機構在其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潁上縣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 人員:8名(2014年統計)
  • 內設機構:組織部、宣傳部、武裝部和辦公室
  • 職責:監督,管理黨員幹部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縣委對縣直機關黨的工作的批示、決定,提出縣直機關黨的建設規劃,領導機關黨組織搞好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做好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指導縣直機關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及時向縣委反映科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縣直科局級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指導縣直機關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會同縣委有關部門組織安排副科以上領導幹部輪訓。
(四)負責審批縣直各單位的黨支部、支部的成立或撤消及書記、副書記、委員的任免,負責發展新黨員的工作。
(五)指導縣直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六)協調縣直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協調縣直的統戰工作,承辦計畫生育及武裝工作。
(七)指導縣直機關的共青團工作。
(八)協調搞好縣直機關的人大和政協聯絡工作。
(九)協調搞好縣直的工會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領導管理機關工作,協調機關各部門的關係,制訂機關各項工作制度,擬訂年度工作計畫,起草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反映縣直機關黨的工作情況,負責會議組織安排、檔案處理、文印、檔案、保密等機關行政事務管理;負責人事、財務、車輛及老幹部工作,
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組織部
指導縣直機關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工作,管理縣直機關黨員領導幹部的雙重組織生活;負責縣直機關各單位黨總支(支部)的成立、撤銷、換屆改選及書記、副書記、委員的考察、任免工作;負責縣直機關黨員幹部和建黨積極分子培訓、考察及新黨員的發展工
作;做好黨費收繳及黨刊征訂和分發工作;負責機關黨建調研,總結表彰;處理黨組織和黨員的來信來訪工作。
(三)宣傳部
指導縣直機關黨員幹部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管理縣直機關各單位黨組織的學習;組織縣直機關學習、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進行形勢教育;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縣直機關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做
好縣直機關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四)武裝部
負責縣直機關的民兵預備役工作,包括民兵的組織整頓、軍事訓練、政策教育、預備役登記統計、戰爭潛力調查及兵役登記、徵兵等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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