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政務公開制度的實施意見

2004年5月9日,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以溫委發〔2004〕45號印發《關於全面深化政務公開制度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的內容和主體、深化政務公開的主要方式、深化政務公開的主要標準、深化政務公開的工作安排、幾點要求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政務公開制度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中共溫州市委 溫州市人民政府
  • 文號:溫委發〔2004〕45號
  • 印發時間:2004年5月9日
意見,附屬檔案,

意見

中共溫州市委 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政務公開制度的實施意見
溫委發〔2004〕45號
各縣(市、區)委、人民政府,市直屬各單位:
全面推行和逐步深化政務公開制度,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措施,有利於推進政府依法行政;是政府轉變職能的重要切入點,有利於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務水平;是加強對政府行政行為進行有效監督的重要途徑,有利於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在全省縣以上行政機關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的通知》(浙委發〔2004〕2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市委、市政府決定,在全市縣以上行政機關全面深化政務公開制度。現就有關問題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深化政務公開制度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和打造政府服務品牌為目標,以現有政務公開工作和審批制度改革為基礎,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為基本要求,切實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增強行政權力運行的透明度,提高行政行為的效能,密切黨群幹群關係,更好地為深入實施“一港三城”發展戰略和促進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服務。
深化政務公開制度的基本原則是:依法公開,公平公正;注重實際,講求實效;突出重點,循序漸進;簡化環節,方便辦事;健全機制,常抓不懈;明確責任,強化監督。
二、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的內容和主體
凡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運用行政權力辦理的與人民民眾利益相關的各類事項,除涉密事項外,原則上都要公開。公開的內容包括政務公開事項和辦事公開事項。
政務公開事項主要有:政府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以及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其他檔案;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計畫及其進展和完成情況;城市總體規劃、其他各類城市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政府及有關部門年度工作目標及執行情況;財政預算及執行情況;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採購結果及其監督情況;重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公開招標中標情況及工程進度情況;上級政府或政府部門下撥的專項經費和物資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況;為抵禦災害而接受捐贈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的批准檔案、補償標準、安置方案等情況;扶貧、優撫、教育、社會保障、勞動就業等方面的標準、條件及實施情況;有關項目審批、執法情況、指標分配、發證驗照、行政收費、行政處罰和幹部選拔任用、公務員錄用等情況。
當前,要把民眾最關心、反映最強烈、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和最容易產生不正之風、滋生腐敗的問題作為政務公開的重點。
辦事公開事項主要有:各級政府工作部門的管理職能及其調整、變動情況;辦事依據、辦事要求、辦事程式、辦事時限、辦事人員的責任和辦事結果,以及辦事過程中的監督制度。在機關內部還要將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情況,機關內部財務收支情況,機關幹部交流、考核情況及其他重要事項向幹部職工公開。
深化政務公開制度的主體是:市、縣(市、區)兩級政府及其所有行政機關、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具有部分行政管理或審批職能的事業單位。學校、醫院以及供水、供電、公共運輸等公用事業單位也要實行公開辦事制度。為有利於全面推動面上工作,確定市財政局、教育局、交通局和鹿城區、瑞安市為深化政務公開工作試點單位,要求在深化政務公開內容、豐富政務公開形式、實行有效監督等方面作進一步探索,以利積累經驗,以點帶面。各縣(市、區)也可根據實際,確定若干個試點單位。
三、深化政務公開的主要方式
深化政務公開,必須有常態化的載體。要推廣普及政務公開專欄、印發辦事小冊子和新聞發布會、重大決策(決定)事項聽證會等政務公開形式;特別是要加快發展電子政務,充分運用政府入口網站這一直接、快速、有效的現代信息載體,實行即時政務公開;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及各種便於公眾知曉的形式,拓寬政務公開的履蓋面。要根據政務公開事項的內容要求,科學確定公開的對象和範圍,包括向社會民眾公開、向基層單位公開和向本機關內部幹部職工公開。可以面向全社會公開的內容應儘可能向全社會公開。公開的內容要真實可靠。要積極創新政務公開方式,因地制宜,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對經常性的工作定期公開,對階段性的工作逐段公開,對臨時性的工作隨時公開。對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做到決策前、決策中、決策後公開,並根據民眾要求,實行事中、事後公開。
四、深化政務公開的主要標準
政務公開一定要從實際出發,下實功,求實效。不能避重就輕、避實就虛,堅決反對搞形式、假公開、虛公開。在深化政務公開過程中,必須堅持以下標準:
(一)有高效健全的工作機制;
(二)有系統持續的公開內容;
(三)有規範明確的公開項目;
(四)有固定常態的公開載體;
(五)有嚴格暢通的投訴渠道。
五、深化政務公開的工作安排
全面深化政務公開制度,要採取上下聯動,突出重點,分級負責,整體推進的辦法實施,使政務公開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全覆蓋局面。5月底之前,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和市直所有的行政機關將深化政務公開的實施方案報市推行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6月底前,由市推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對各單位的實施方案進行審核通過後,在政府入口網站上公布於眾並組織實施。
各縣(市、區)推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在6月底之前,完成對所屬各行政機關深化政務公開實施方案的審核並向社會公布後組織實施。各縣(市、區)和市直屬有關行政機關也要在6月底之前,完成對派出機構、所屬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有部分行政管理或審批職能的事業單位,以及學校、醫院和供水、供電、公共運輸等公用事業單位政務公開實施方案的審核,並向社會公布後組織實施。
各鄉鎮的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廠務公開仍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六、幾點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深化政務公開制度的重要意義,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組織實施,要按照“黨委領導、政府主抓、紀檢監察機關協調配合”的原則,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和組織協調機制。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主動抓,切實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政務公開工作機構的力量,近期要抽調得力幹部充實各級公開辦,實行集中辦公。
(二)強化監督檢查。要建立健全相應的監督保障機制,強化主管部門、責任單位由上而下的內部監督職能的作用;要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紀律監察部門監督,各級監察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對執行政務公開制度的監督,及時發現和解決政務公開執行中的問題;要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等社會監督的作用,採取設立投拆信箱、公布監督電話、聘請政務公開監督員等多種形式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三)實行嚴格考核。把深化政務公開制度情況,作為各單位尤其是領導幹部目標管理責任制和幹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幹部獎懲的重要依據。對推動政務公開不力的,將視情進行批評教育;對拒不執行政務公開或在政務公開中弄虛作假的,要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四)做好結合文章。在深化政務公開工作中,要緊密結合機構改革和機制創新,通過深化政務公開促進行政運行機制的創新;要緊密結合《行政許可法》的貫徹和第三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將該削減的審批或辦理事項減下來,把該簡化的辦理環節減下來,把該減少承辦的時間減下來,可以進“中心”集中辦理的事項一定要進“中心”視窗辦理。要緊密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機關效能革命,加強工作力度,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改進機關作風,提高行政效率。通過建立和完善透明、高效、規範的政務公開制度,進一步改善和最佳化我市的投資軟環境。
過去制定的政務公開制度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附:政務事項公開責任單位
中共溫州市委 溫州市人民政府
2004年5月9日

附屬檔案

政務事項公開責任單位
序號
公開事項
責任單位
備註
1
政府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以及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其他檔案
市府辦、法制辦、檔案局
-
2
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計畫及其進展和完成情況
市發展計畫委
-
3
城市總體規劃、其他各類城市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
市規劃局
-
4
政府及有關部門年度工作目標及執行情況
市府辦、人事局
-
5
財政預算及執行情況;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採購結果及其監督情況
市財政局
-
6
重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公開招標中標情況及工程進度情況
市有關部門、單位
-
7
上級政府或政府部門下撥的專項經費和物資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況
市有關部門、單位
-
8
為抵禦災害而接受捐贈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市民政局
-
9
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的批准檔案、補償標準、安置方案等情況
市國土資源局、房管局
-
10
扶貧、優撫、教育、社會保障、勞動就業等方面的標準、條件及實施情況
市有關部門、單位
-
11
有關項目審批、指標分配、發證驗照、行政收費、行政處罰
市有關部門、單位
-
12
幹部選拔任用、公務員錄用等情況
市委組織部、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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