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機關大院

中共湖北省委機關大院,負責湖北省政府所在地水果湖地區綠化,1984年被評為武漢市綠化紅旗單位。

中共湖北省委機關大院
負責湖北省政府所在地水果湖地區綠化,1984年被評為武漢市綠化紅旗單位。該地區占地156.67萬平方米,已綠化用地119.33萬平方米,綠地率達42.8%。重點綠化張家灣一片,洪山路和水果湖路兩條路,省委機關大院、省政府大院及茶港住宅區大院(三院),全地區修建小遊園9處,修建花壇82個,面積達1.52萬平方米,栽植各種樹木23,817株,植綠籬總長度13,500米,植草坪8,500平方米,自辦苗圃20畝,建溫房400平方米,每年生產各種盆花30,000盆,解決該地區花壇用花及重要活動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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