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洪澤縣委組織部

主要職能: 負責做好全縣組織系統的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工作,及時了解綜合全縣組織工作和幹部的情況,向部領導反映並提出工作建議;負責部機關有關方面文稿的起草或覆核工作 ;做好部長會議和部務會議的有關事務工作,督促檢查會議決定事項的執行和落實;圍繞部機關工作中心,有重點地開展調查研究工作,做好組織工作的宣傳工作,負責向省、市組織部及有關單位報送信息,編髮《組工信息》 ;做好部機關文電的收發、傳閱、查辦、保管和文書檔案及文印工作;做好保密工作。負責會務、接待、財務、後勤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洪澤縣委組織部
  • 機構:組織科
  • 地點:洪澤縣
  • 適用地區:洪澤縣
機構設定,機構職能,

機構設定

2、組織科(黨管科)
主要職能: 研究和指導全縣農村、社區、機關、學校、“兩新”組織等基層黨組織建設,加強對黨組織設定、活動方式和領導方式的指導,重視抓好基層黨組織的陣地建設 ;負責黨員的發展和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黨員教育工作,了解與研究加強黨員管理、監督的做法和經驗,研究和制定保證新發展黨員質量的措施 ;負責全縣黨費的收繳和管理工作;負責黨報黨刊征訂、發行工作;負責接轉黨員組織關係;負責指導全縣黨委(黨組)召開民主生活會 ;負責民主評議黨員工作。
3、幹部科
主要職能: 根據上級指示,辦理縣處級領導幹部任免呈報的具體事項以及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縣紀委換屆人事安排的有關事宜;承辦縣委管理的領導班子成員的考察、調配、任免等事項 ;負責跨縣科級幹部、股級幹部的調動及副營職以上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協助做好對雙管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教育管理工作;負責股級幹部任免審批工作 ;承辦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鍛鍊和調整補充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婦女幹部和黨外幹部工作;負責選調生的培養、管理工作 ;負責公開選拔、公推公選的組織實施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和具體措施;負責幹部工作業務指導和督查。負責部機關幹部的選調等工作。
4、電教中心
主要職能: 指導本地區黨員電化教育工作;搞好黨員電化教育基層網點建設及管理;根據設備配置和人力、財力情況,製作高質量的、有特色的黨員電教片 ;做好黨員電化教育教材的引進、複製、下發及組織播放收看工作;做好農村黨員、基層幹部學用科技的服務工作。
5、綜合幹部科
主要職能: 負責全縣幹部隊伍建設的巨觀管理,研究提出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會同有關科室做好具體改革措施的實施工作,對各單位各部門改革的實施進行業務指導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公務員法》的貫徹落實與配套管理工作;協調辦理縣處級幹部的年度考核報批工作;負責全縣黨群機關及參照管理單位年度考核工作 ;負責辦理縣處級幹部的工資報批工作;負責管理幹部個人檔案,並對全縣幹部人事檔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黨群機關及參照管理單位幹部統計分析工作 ;負責指導全縣組織(幹部)部門計算機套用和信息系統建設工作,及時維護並提供幹部人事相關信息;承辦部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6、督查科
主要職能: 做好開發區在建項目督查工作;做好鄉鎮工業集中區在建項目督查工作;做好兩區外重點在建項目督查工作;做好市3000萬元以上重點項目督查、上報工作 ;做好全縣生產企業和在建項目勞動用工督查工作;協助縣委督查室做好全縣各鄉鎮標準化廠房建設督查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7、幹部教育科
主要職能: 負責制定全縣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政策、規劃,建立健全乾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負責對全縣幹部培訓工作進行巨觀管理,指導、協調、檢查各鎮和縣直單位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負責各鎮、縣直單位幹部教育培訓計畫的審核和審批工作;承擔縣委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縣委管理的現職幹部的培訓工作,重點開展科級領導幹部、中青年幹部、女幹部培訓工作 ;圍繞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點,結合幹部實際,適時舉辦各類專題培訓班;根據上級調訓計畫,選送領導幹部參加進修班和專題培訓班學習 ;指導、協助有關單位舉辦各類專題業務培訓班;協助有關單位檢查、考核鎮和縣直單位黨委(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幹部在職自學情況 ;建立健全乾部教育培訓檔案。
8、人才科
主要職能: 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在縣委統一領導下,負責全縣人才工作的巨觀管理,研究提出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貫徹落實中央、省、市人才工作的政策及法律法規,根據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要求,制定人才隊伍建設的相關政策規定 ;負責制定全縣人才工作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有關人才工作的任務 ;督促檢查人才工作計畫的執行情況,對全縣人才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會同縣人事局做好縣人才引進工作,重點引進企事業單位緊缺專業的人才 ;負責縣級學術技術帶頭人、農村優秀鄉土人才的選拔管理、考核工作。督促、指導企、事業單位加強對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會同縣人事局掌握全縣人才隊伍的狀況,建立並管理好人才資料庫。
9、監督科
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幹部監督工作的政策規定,研究制定具體規章和實施辦法;負責監督檢查全縣貫徹執行中央《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其配套規章的情況 ,並負責督辦或者直接辦理嚴重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負責來信來訪接處工作,參與辦理反映領導幹部重要問題的案件 ;負責審查處理幹部黨齡黨籍、參加工作時間、出生日期、學歷及其他歷史遺留等問題;承辦縣委管理幹部和歸口本部管理幹部出國(境)人員政審事項 ;會同有關部門,對縣委管理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思想、紀律、作風、經濟等現實表現問題進行核查;負責與執紀執法部門的溝通,巨觀掌握縣委管理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總體性、動態性情況 ;承辦部領導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職能

(1)、 研究和指導黨的基層組織的建設,探索和指導各類新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定和活動方式;指導、協調有關部門搞好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的發展和管理工作。
(2)、 提出縣委管理的領導班子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負責縣管幹部的考察和辦理任免、退(離)休審批手續;指導領導班子抓好思想政治和作風建設。
(3)、 研究制定幹部隊伍建設的有關政策、規定和規劃,組織落實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婦女幹部和黨外幹部等工作。
(4)、 負責推進和指導黨的組織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制訂或參與制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指導和實施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工作。
(5)、 負責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檢查督促,及時向縣委和市委組織部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
(6)、 指導、規劃、協調、檢查幹部教育工作;負責縣委管理的幹部和部分中青年幹部的培訓工作。
(7)、 調查了解知識分子工作情況,抓好知識分子各項待遇的落實,抓好專家和科技人才的建設。
(8)、 負責對選拔任用幹部工作的監督,承辦有關幹部問題的審查和調查核實工作。
(9)、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老幹部工作。
(10)、 完成縣委和市委組織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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