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河西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區委、區政府制定的《河西區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意見》,中共河西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與河西區監察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種職能。區紀委與區監察局受區委和市紀委的雙重領導;區監察局屬於區政府序列,接受區政府的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河西區紀律檢查委員會
- 外文名:The communist party of hexi district commission for discipline inspection
- 區域:中國天津市
- 履行的職能: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和市委、市紀委的部署,協助區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區委決議、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中央紀委、監察部、市委、市政府、市監察局和區委、區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監督檢查區級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各部門、國家公務員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決定、命令的情況。
(三)負責區屬各部門、各單位黨的組織和區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案件的檢查;決定或取消對違紀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組織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四) 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各部門、國家公務員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負責調查處理區級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
(五)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政紀的決定,制定黨風廉政教育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對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進行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的教育。
(六) 對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制定或參與制定紀檢、監察方面的政策規定。
(七)組織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紀委、監察局機關設7個職能室。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全區紀檢監察工作情況,組織起草工作計畫、報告和有關檔案;負責有關會務工作;負責文書處理、文書檔案、印信管理、編髮信息、檔案列印等工作;負責機關督辦檢查、幹部管理、人事工資、安全保密、行政財務、後勤保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及對外聯繫、協調等工作。
(二)信訪室(舉報中心)
負責受理民眾來信、來訪和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和申訴;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的信訪綜合分析及統計月報、年報工作;負責核查部分舉報線索,參與查處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案件。
(四) 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各部門、國家公務員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負責調查處理區級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
(五)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政紀的決定,制定黨風廉政教育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對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進行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的教育。
(六) 對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制定或參與制定紀檢、監察方面的政策規定。
(七)組織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紀委、監察局機關設7個職能室。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全區紀檢監察工作情況,組織起草工作計畫、報告和有關檔案;負責有關會務工作;負責文書處理、文書檔案、印信管理、編髮信息、檔案列印等工作;負責機關督辦檢查、幹部管理、人事工資、安全保密、行政財務、後勤保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及對外聯繫、協調等工作。
(二)信訪室(舉報中心)
負責受理民眾來信、來訪和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和申訴;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的信訪綜合分析及統計月報、年報工作;負責核查部分舉報線索,參與查處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案件。
(三)紀檢監察室
負責對黨組織、黨員和區級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各部門、國家公務員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的違法違紀案件以及比較重要、複雜案件的檢查工作;監督、檢查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以及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負責對下級紀檢、監察組織查處案件的督促、協查和業務指導。
(四)執法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區屬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及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決議、決定的情況;參加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的檢查活動;負責組織開展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
(五)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理由區紀委、區監察局自查的案件;負責審核下級紀檢、監察組織報批或備案的案件;受理黨員和公務員不服區和區屬各部門、各單位給予的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承擔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負責案件統計、綜合分析及月報、年報工作。
(六)教育調研室
負責宣傳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配合有關部門重點抓好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理論及重要問題的調查研究,參與制定本區紀檢監察方面的政策規定;組織全區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協助有關部門起草重要檔案。
(七)黨風廉政建設室
負責監督檢查、綜合分析全區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組織全區性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協助區委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履行區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職責。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區紀委機關、監察局行政編制為27名。其中:區紀委常委職數按市、區委有關規定設定,區監察局局長1名,副局長2名(含區紀委常委兼任)。
負責對黨組織、黨員和區級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各部門、國家公務員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的違法違紀案件以及比較重要、複雜案件的檢查工作;監督、檢查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以及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負責對下級紀檢、監察組織查處案件的督促、協查和業務指導。
(四)執法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區屬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及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決議、決定的情況;參加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的檢查活動;負責組織開展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
(五)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理由區紀委、區監察局自查的案件;負責審核下級紀檢、監察組織報批或備案的案件;受理黨員和公務員不服區和區屬各部門、各單位給予的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承擔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負責案件統計、綜合分析及月報、年報工作。
(六)教育調研室
負責宣傳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配合有關部門重點抓好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理論及重要問題的調查研究,參與制定本區紀檢監察方面的政策規定;組織全區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協助有關部門起草重要檔案。
(七)黨風廉政建設室
負責監督檢查、綜合分析全區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組織全區性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協助區委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履行區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職責。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區紀委機關、監察局行政編制為27名。其中:區紀委常委職數按市、區委有關規定設定,區監察局局長1名,副局長2名(含區紀委常委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