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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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公開,全省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和單位應當積極穩妥地公開本部門本單位預決算信息(涉密除外)。細化預決算公開內容,各級政府及部門預決算在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的基礎上,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逐步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各部門“三公”經費決算公開應細化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以及“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信息。建設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台,集中公開項目概況、採購資格預審、成交結果等信息。
3.推進管理公開。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公開工作,建立健全清單動態調整公開機制。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各級政府要推動執法部門公開執法事項的職責許可權、執法依據、裁量基準、執法流程、救濟途徑等,逐步推行行政處罰文書網上公開制度。推行監管情況公開,具有市場監管職責的部門和單位,要通過全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統一匯集和公示涉企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執法檢查等監管信息,並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公開民生資金等分配使用情況,重點圍繞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加大扶貧對象識別認定及扶貧資金分配、使用、監管等信息公開力度,接受社會監督。
4.推進服務公開。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加快省級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制定全省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法,加強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統一名稱標識、進駐部門、辦理事項、管理服務標準等。完善政務服務大廳“一個視窗”受理、“一站式”辦理、重大項目分級協調督辦等便民服務功能。制定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意見,把實體政務服務中心與網上辦事大廳結合起來,推動實體服務中心向網上服務大廳延伸,凡與企業和民眾密切相關的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均要納入網上辦事大廳辦理,並公開辦理信息。加快鄉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村(居)便民服務點建設,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要設立網上自助辦理區,保障政務服務向網上延伸的硬體基礎。構建網上政務服務工作體系,實現全省各級政務服務體系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實行審批和服務事項網上信息發布、諮詢、申請、受理、辦理、反饋、監察,簡化流程,提高效率,提升公共服務能力。
全面公開政務服務事項,建立服務事項目錄,實行動態管理,實現辦事全過程公開透明、可追溯、可核查。編制辦事指南,明確事項名稱、辦事依據、受理單位、基本流程、申請材料、收費標準、辦理時限、諮詢電話等。通過政府網站、宣傳手冊等渠道向社會公布服務事項目錄和辦事指南等,嚴格執行辦事服務一次性告知,暢通諮詢電話,讓信息多跑路,讓民眾少跑腿。簡化辦理流程,精簡證明事項及前置程式,打通政府聯繫服務民眾的“最後一公里”。
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加大教育、醫療衛生、水電氣熱、環保、交通、通訊等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力度。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分類指導,及時出台本行業本系統主動公開事項目錄和辦事指南,制定公共企事業辦事公開監督考核制度,逐步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網上辦事服務。
5.推進結果公開。及時公開重大決策、重要政策落實情況,加強督查和績效管理情況公開,推進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政府決定事項、重要民生實事項目督查落實情況公開,及時公開對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督查落實情況。建立政府年度責任目標和完成情況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提升績效管理工作透明度。推進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的公開,研究創新審計結果公開方式,及時公開本級預算執行及其他重大事項的審計結果。對督查和審計中發現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責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
6.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各有關部門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繼續推進財政預決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務、社會公益事業建設、行政事業性收費、環境保護、國企改革、棚戶區改造、扶貧開發、社會救助、減稅降費、創業就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明確公開範圍、內容、時限、載體、展現形式等。建立規範性檔案集中公開機制,通過政府入口網站和政府公報,集中公開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印發的涉及公眾權利義務的非涉密規範性檔案及其備案目錄,全面標註已公開規範性檔案有效期,及時公開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持續深化公開專欄建設,各地各部門結合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充實和完善政府入口網站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內容,集中公開本地重點領域政府信息。
三、擴大政務開放參與
7.拓展公眾參與渠道和方式。各地各部門要圍繞中心工作,細化公眾參與事項的範圍,讓公眾更大程度參與政策制定、執行和監督。省級政府重點圍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財政預決算、社會管理事務、政府規章和重大政策規定、大型項目等重要決策事項,著力做好公眾參與工作。市縣兩級政府要圍繞市場監管、經濟社會發展和惠民政策措施的執行落地,著力加強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的參與。完善民意匯集機制,拓展民意表達渠道,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眾權益的重要決策,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須通過調查研究、聽證座談、諮詢協商、列席會議、媒體溝通等方式擴大公眾參與。各級行政機關要嚴格落實法律法規規定的聽證程式,公開聽證座談、徵求意見的採納情況,對於相對集中的意見建議不予採納的,要說明理由並向社會公開,提高行政執法的透明度和認可度。
積極探索公眾參與新模式,完善政民互動欄目功能,挖掘政務微信、微博、客戶端等新媒體及其互動功能,加強政府熱線、領導信箱、網路直通車等互動平台建設。做好人民民眾來信和人民網網民留言的收集、整理、轉辦、督辦和回復工作。各地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辦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帶有傾向性、普遍性問題,人民民眾反應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重要信件或留言要親自過問、督促檢查、審核把關,推動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8.推進政府數據開放共享。依託政務雲平台,積極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移動網際網路等信息技術,推動政府數據資源集聚、開放、共享,加快建設人口、法人單位、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巨觀經濟等四大基礎資料庫,提升政務公開信息化、集約化水平。加快數據開放步伐,建立政府數據資源清單,編制政府數據共享開放目錄與指南,明確共享開放範圍邊界和使用方法。按照國家政務信息資源相關標準進行政務信息資源的採集、存儲、交換和共享,統籌建設省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和共享交換體系,完善政府數據統一共享交換平台,逐步實現省級政府部門數據互聯互通、共享交換。優先推動民生保障、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等領域的政府數據向社會有序開放。支持鼓勵社會力量充分開發利用政府數據資源,加強政府與企業、社會機構之間的合作,通過政府採購、服務外包、社會眾包等多種方式,依託專業企業和個人開展政府大數據套用。引導企業、行業協會、科研機構、社會組織等依法採集並開放數據,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利用數據資源開展商業模式創新。
9.加強政策解讀。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進一步做好政策解讀工作,以部門名義制定的政策檔案,制發部門負責做好解讀工作;部門聯合發文的,牽頭部門負責做好解讀工作,聯合發文部門做好配合工作。部門起草以政府名義印發的檔案,由起草部門做好解讀工作。對於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牽頭起草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帶頭宣講。各市縣政府、與巨觀經濟和民生關係密切的省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解讀重要政策措施不少於1次。解讀重點為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據、目標任務、主要內容、涉及範圍、執行口徑以及注意事項、關鍵字詮釋、惠民利民舉措、新舊政策差異等。堅持政策檔案制定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以部門名義制定的政策檔案,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一併報部門負責人審簽。以政府名義制定的政策檔案,牽頭起草部門應將經本部門負責人審定的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隨同檔案一併報送政府辦公廳(室),沒有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的,實行退文處理。政策解讀應注重運用圖表圖解、影音資料、專題訪談、動漫動畫、電視欄目等更加直觀的形式展示。加強政策解讀專家評論員隊伍建設,2016年年底前組建省政府政策解讀評論員隊伍,省政府組成部門及市縣政府2017年年底前組建完成。
10.及時回應關切。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和回應機制,組織專門力量監測本地本部門輿情。加強重大政務輿情回應督辦工作,涉事部門作為第一責任主體,要查明情況,落實整改,聯繫新聞媒體積極回應,按程式及時發布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政策措施以及處置結果等。加強突發事件信息發布,負責處置的地方和部門要在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並根據處置進展動態發布後續信息。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遇有重要社會關切,各地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表明立場態度,發出權威聲音。各級政府辦公廳(室)做好回應關切的督促協調工作,各級政府新聞辦公室指導協調媒體做好新聞報導、輿論引導等工作。
11.重視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繫,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引領輿論、澄清事實、回應關切、推動工作等積極作用。對重要會議活動、重大決策部署、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重要動態等方面信息,統籌運用傳統媒體、網路平台、新媒體做好發布工作,注重運用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在重要版面、重要時段及時報導解讀。邀請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代表參與重要政務活動,積極為媒體採訪了解重大決策、重要措施的制定、實施、監督等情況提供便利。建立健全縣級以上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各級政府新聞辦公室要切實履行職責,對重要會議、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動、社會高度關注的熱點等及時組織新聞發布會、吹風會。
四、提升政務公開能力
12.完善制度規範。注重將政務公開實踐成果上升為制度規範,建立完善政務公開制度。適時制定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辦法,推進各項配套制度規範新建、修訂和清理工作。建立政務公開促進依法行政機制,通過公開行政依據、流程、標準等,推動相關部門解決行政不規範等問題,提升行政管理依法規範水平。健全公開前保密審查機制,嚴格履行保密審查程式。
13.推進政務公開內容標準化建設。動態公開權力和責任清單,推動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在政府網站集中展示並動態更新,做好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下放和保留情況的公開,制定並公開全省清理規範的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和保留的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建立主動公開清單制度,推進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建設,進一步明確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公開的主體、內容、時限、方式等,確保政務公開目錄覆蓋所有公開信息。積極穩妥建立政務公開負面清單,結合各行業各系統工作特點,逐項明確政府信息不予公開的事項、情形和依據,逐步細化不予公開範圍,納入負面清單管理,負面清單外的事項原則上都要依法依規予以公開。
14.強化教育培訓。把政務公開列入公務員培訓科目,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加強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政務公開知識的培訓,增強公務人員的公開意識,提高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的能力。各級政務公開主管部門要制定政務公開業務培訓計畫,精心安排培訓科目和內容,每年通過舉辦培訓班或交流研討會等形式,對從事政務公開工作人員開展培訓,力爭3年內對全省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輪訓一遍。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支持政務公開人員接受與工作相關的法律、新聞、信息化、網路等方面的繼續教育和培訓。
15.加強公開平台建設。強化政府入口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台作用,將政府網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開平台、更加權威的政策發布解讀和輿論引導平台、更加及時的回應關切和便民服務平台。建立健全政府網站信息內容更新機制,明確和強化內容建設、運行維護責任,整合政府網站信息資源、互動業務和辦事服務,推進政府網站升級改造,加強政府網站集約化、標準化建設,強化政府網站安全保障。
打造政務新媒體平台,適應分眾化、差異化傳播趨勢,主動藉助新媒體傳播優勢,打造政務微博微信和移動客戶端等新平台,注重客群特點和需求,創新方法手段,增強用戶體驗。加大政府權威信息新媒體發布力度,提高便民服務信息推送比例,實現新媒體平台政務信息發布常態化。
強化政府公報的權威發布功能,及時準確刊登本級政府及其部門發布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著力提升發布質量和時效,發揮好標準文本的指導和服務作用。加強歷史公報數位化建設,提供線上服務,積極推行“網上贈閱”模式,推進政府公報免費贈閱工作,進一步擴大政府公報覆蓋面。
五、強化保障措施
16.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做好本地政務公開工作,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專門聽取1次政務公開工作匯報,研究重大事項,部署推進工作;省政府部門和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明確1名負責同志分管政務公開工作,列入工作分工並對外公開。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辦公廳(室)是政務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協調指導、督促推進本地本系統的政務公開工作。有效整合政務公開方面的力量和資源,工作機構設在其他部門的要整合到辦公廳(室),有條件的地方要統籌考慮、協同推進政務公開、政務服務、政府數據開放、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等工作。理順工作機制,加強政務公開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工作人員,保障必要人員力量。加強政務公開經費保障,為提高信息化水平創造條件,鼓勵通過引進社會資源、購買服務等方式,提升政務公開專業化水平。
17.強化考核監督。把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核體系,所占分值權重不低於4%。建立效果評估機制,完善最佳化評估指標體系,統籌推進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工作,省級評估實現省直部門和省轄市、直管縣(市)政府全覆蓋,評估結果作為政務公開績效考核的重要參考。健全完善政務公開監督員制度,積極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社會公眾、新聞媒體對政務公開工作開展社會監督和評議活動。強化政務公開責任追究制度,定期對政務公開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激勵和問責,制定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對工作落實好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對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違反政務公開有關規定、不履行公開義務或公開不應當公開事項,並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細化任務措施,明確責任分工,認真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