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扶綏縣委組織部

縣委組織部是縣委主管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組織部內設11個職能科室。分別為: 辦公室、幹部股、青乾股、知工股(人才股)、幹部教育股、幹部監督審核股、組織股、組織員辦公室、遠程辦、電教辦、基層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扶綏縣委組織部
  • 地區:扶綏縣
  • 類型:機構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科室,

主要職責

(一)研究和指導全縣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的建設,探索各類新的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定和活動方式;研究規劃黨員教育和黨員管理工作,制定全縣發展黨員的計畫和措施;組織新時期黨的建設的理論研究。(二)研究提出鄉鎮、縣委和縣級國家機關部委辦局及其他列入縣委管理的領導班子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加強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負責縣委管理的幹部考察和任免、工資、待遇、退(離)休審批手續的辦理;協助市委組織部和按縣委安排考察並承辦市管幹部的任免、工資、待遇、退(離)休報批手續。(三)研究制定全縣幹部隊伍建設的具體辦法和意見。組織落實培養和選拔中、青年幹部工作。(四)巨觀指導全縣黨的組織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參與制定全縣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制度。(五)負責全縣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調查研究、檢查督促,及時向縣委反映重要的情況,提出建議。(六)研究和指導全縣幹部教育工作,擬定全縣幹部教育培訓計畫,組織縣管幹部和有關黨政幹部進行培訓;指導、協調、檢查本縣的幹部教育工作;協助各鄉(鎮)、縣直各部門搞好乾部培訓基地、鄉(鎮)黨校及其師資隊伍建設工作。(七)負責全縣知識分子工作的指導、督查、綜合、協調;代縣委管理一批優秀專家和拔尖人才,並組織開展有關活動。(八)指導全縣退(離)休幹部工作。(九)研究指導全縣幹部和選拔任用幹部的監督工作,幹部審查、歷史遺留問題的審理工作,管理黨員、縣管幹部的申訴和來信來訪工作。(十)完成市委組織部和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1、組織綜合性文稿起草;負責機要、文秘、信訪、會務、督促檢查和保密工作;負責財務、物資、車輛、後勤接待等工作;指導、協調全縣組織系統有關調研和宣傳工作。 2、辦理事項:請示事項或上級領導批示。3、辦事流程:辦公室登記並提出擬辦意見→部領導批示→轉有關股室辦理→反饋。4、承諾:來文來函在一個工作日內送呈部領導閱示;領導閱示後一個工作日內送呈有關股室辦理。
二、幹部股:1、綜合協調、研究幹部巨觀管理工作,提出幹部隊伍建設的規劃和幹部制度改革的意見,起草或參與研究制定幹部工作的有關檔案;2、負責掌握全縣各級領導幹部的基本情況,做好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的管理工作;3、負責幹部巨觀管理工作,搞好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鄉鎮科級領導班子的正常調整、充實、配備和換屆選舉工作;負責幹部屆中考核、屆滿考核計畫的制定,並具體組織實施。協助市委組織部做好縣(處)級幹部的選拔、考核及有關任免材料的呈報工作;辦理全縣副鄉科級以上幹部和黨群系統一般幹部的考察、調配、交流、任免、考核、工資和離退休等工作;4、負責按編制部門確定的領導職數和鄉科級幹部職數進行幹部調配;5、負責縣黨群系統幹部隊伍國家公務員和參照國家公務員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營級軍隊轉業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以及大中專畢業分配和幹部錄聘工作;6、負責全縣幹部(除教師隊伍以外)及其離退休幹部的人事檔案的管理、使用、收集、歸檔以及對全縣幹部人事檔案工作的巨觀管理;7、做好調查研究工作及全縣幹部的年度考核、年度統計、年報工作和幹部信息系統建設,準確掌握幹部隊伍的現狀,為縣委制定幹部隊伍建設的長遠規劃當好參謀。8、負責幹部的民主推薦、考察、備案、公示、任免談話、起草檔案、材料歸檔等工作,逐步完善幹部任期制、聘任制、試用制和競爭上崗等制度,做好乾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具體實施工作;9、負責青年幹部、婦女幹部、非中共黨員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後備幹部的選拔使用工作;10、負責提交部務會議討論研究的有關幹部工作事宜;11、承辦縣管幹部和按規定需報市委組織部審批人員因公出國(境)的審查工作,檢查、指導全縣因公出國(境)人員的審查工作。
三、青乾股:1、負責提出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市委有關培養、選拔後備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的意見,制定全縣培養、選拔後備幹部工作的規劃和制度;2、建立和掌握後備幹部名單,提出培養和使用建議;3、負責對全縣後備幹部的培訓、培養、選拔與管理工作,做好年輕幹部掛職及跟班學習工作;4、參與副處級後備幹部的選拔工作,呈報有關請示、材料;5、負責對選調生的培養與管理;6、巨觀指導全縣後備幹部的培養與選拔工作;7、研究了解後備幹部的思想、工作和作風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建議。
四、知工股(人才股):1、負責對貫徹執行黨的人才政策情況及人才的基本狀況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有關工作建議;2、參與制訂全縣人才工作的政策規定,建立健全黨政人才、專業技術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信息庫;3、做好全縣黨政人才、專業技術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選拔、教育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和申報工作,聯繫和組織本縣優秀人才開展有關活動;4、協助上級做好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的培養、教育與管理工作;5、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幹部教育股:1、根據縣委要求,會同縣委黨校負責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幹部培訓網路,督促基層組織完成年度培訓任務,促進在職幹部教育的制度化、規範化和全員化,不斷提高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2、負責制定全縣在職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實施全縣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青年幹部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的集中培訓和實踐培訓;3、負責幹部教育培訓證書的登記、管理,建立全縣幹部培訓檔案;指導和檢查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幹部培訓工作;指導農村黨員培訓基地、師資隊伍建設;完成好上級組織部門下達的調訓任務;4、深入基層,總結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經驗,樹立先進典型;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幹部監督審核股:1、做好乾部監督管理工作,督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執行情況和堅持民主集中制情況;督辦或直接辦理嚴重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組織人事幹部行為若干規範的案件,對組織人事紀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2、制定或參與制定有關幹部監督管理的制度、規定,提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的建議;3、辦理縣委和部領導交辦的反映領導幹部重要問題的案件;4、執行領導幹部重大事項申報、個人收入申報、幹部談話、信訪回復、誡勉、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履行好乾部監督管理職能;5、負責幹部考察、任前公示舉報案件的核查工作,負責幹部任前公示中所反映情況的收集,加強與執法執紀部門聯繫,負責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處理,承辦領導交辦的有關幹部問題的審查和信訪調查工作;6、辦理領導幹部因公、因私出國(境)人員審查審批等工作;7、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審理幹部的黨籍、黨齡、參加工作時間,處理落實幹部歷史遺留問題;8、落實和辦理離任村幹部生活補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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